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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晋
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
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陈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革平就《晋城市
电动车管理条例》相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侯虎胜主持
发布会。
《晋城市
电动车管理条例》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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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张革平
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决定
并对《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进行重点说明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
决定
(2020年7月31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的《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制定《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20年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项立法任务。根据立法工作计划介绍,由市人大法制委牵头组织,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草拟文本、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座谈会研究、论证会讨论、主任会议研究和常委会审议等必要程序,条例于6月23日经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
现就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
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
制定条例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电动车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市电动车快速增长,目前我市共有电动二轮车61万余辆、电动三轮车5万余辆、低速电动汽车千余辆,由于电动车未进行登记上牌管理,导致电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据统计,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购建了充分满足专业课教学需要的各种实操室,2018年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458起,占全年事故发生起数的21.79%,造成657人受伤,6人死亡;2019年度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671起,占事故发生起数的22.58%,造成668人受伤,9人死亡,同比分别增长8.66%、1.67%、50%。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难度较大
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以弱势群体自居,对依法裁定的事故责任不认可、不执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无理取闹,索取额外赔偿。在许多治安和刑事案件中,电动车无论作为被盗财物还是作案工具,都因外形相似且没有牌照而无法区分,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三)目前对电动车管理的法律依据缺
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滞后,是形成电动车、低速电动汽车在管理过程深陷窘境的原因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立法时尚未出现此类车辆,在后来的修订中也未涉及这一问题,所以如何管理、使用此类车辆在法律层面不完善,存在法律缺失问题。
因此,在坚持尊重民众通行需求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并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电动车管理予以规范,有效预防电动车事故发生,切实消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的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
二
条例的起草修改过程
自年初《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后,从3月份开始,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可以让他们学到一些思维方式,让他们有信心为将来去拼搏,有欲望去主动钻研学习,有意识地去把理论与实践结合。大量事实表明,对于任何事情,兴趣起来之后是永远无法扼制的。一旦产生了兴趣,他就肯定能找到学习的途径,市人大常委会便责成市交警支队组建起草小组,积极筹备法规起草事宜,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市司法局的有关人员提前介入,积极参与了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和市、县(市、 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起草小组围绕法规草案的名称确定、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实施重点等内容,完成了法规文本草拟工作。后经起草小组多次研究修改,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法规案(草稿)。法规案(草 稿)经市政府4月21日市七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形成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法规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之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并经主任会议研究, 终形成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第一次审议稿。
4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 形成征求意见稿,共发放征求意见文本5000余份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市七届人大代表, 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法、检两院,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同时, 通过市电视台、“晋城在线”、市人大网站公布电子文本,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6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5月13日在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召开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近距离听取相关单位、市人大代表、社区群众、电动车销售商等各方面意见。6月3日再次召开座谈会,重点征求了17家市直单位、团体和部分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互联网电动车租赁企业的意见,同时报送省人大征求意见。
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总,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始终坚持围绕湖南经济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走出了一条根据市场需求开办专业,培养社会急需人才的成功之路,共征集到社会各界关于条例草案的各类修改意见和建议1056条,其中梳理归纳整理意见和建议399条,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南宁、南昌、太原等地已生效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坚持“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效果”的原则,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交警支队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领导在太原市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就条例草案(立法论证稿)中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过渡期、一盔一带、电动车号牌申领工本费收取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上报市委审核的条例草案。市委审核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审核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二次审议稿。经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三
条例的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条例共设七章五十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生产、销售、维修与回收,登记管理,道路通行,保障与监督,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校电子维修专家利用他们自己多年的维修经验并结合现代核心技术理论的方式来授课,法律责任和附则。
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下
(一)关于所管理的电动车类型范围
根据我市各类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群众使用各类电动车的频率,以及电动车配置和功能,条例第三条对电动车的种类进行了规定,“本条例所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普通两轮摩托车和电动 普通三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
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属 于非机动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汽车属于机动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按照同类型机动车管理。”
(二)关于管理部门责任划分
电动车管理涉及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等多个管理领域。因此,条例第五条规定:“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 的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电动车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银保监、邮政、城市管理、消防救援机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登记上牌管理制度
本条例实行电动车实名登记上牌制度。电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关于超标车辆过渡期制度
目前,我市有大量超标车辆存在,从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出发对超标车辆作出有效处理,是保障条例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实施前购置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为三年,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算,过渡期届满不得上道路行驶。”第三款规定:“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备案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
(五)电动车通行规定和停车管理
依据上位法规定并结合当前驾驶电动车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主要行为,条例规定了驾驶电动车应当遵守的通行规则,特别是对驾驶电动车非法营运载客、乱停乱放作了明确规定,以规范通行秩序。
(六)电动车快递、外卖等企业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快递、外卖行业蓬勃兴起,为规范该类企业相关行为,条例明确,使用电动车从事物流、配送、外卖 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本企业所属的电动车、驾驶人以及用于本企业业务经营的电动车进行管理,并遵守本条例规定。
(七)处罚条款
针对电动车驾驶人,条例分三个层次拟定了处罚措施:一是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教育并处以警告;二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上位法非机动车规定给予处罚;三是除电动自行车以外的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上位法机动车规定给予处罚。
条例在确定罚款数额时,考虑到立法的社会效果和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将电动自行车的处罚额度与其违法行为相适应,使处罚既起到教育 震慑作用,又不违背上位法,并切合实际,具有可执行力。
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公安局局长陈浩
介绍了具体落实措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颁布和贯彻实施的新闻发布会,这是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有效实践。《电动车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秩序畅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坚决抓好贯彻实施,全力确保电动车管出规范、管出秩序、管出平安。
一要全面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电动车管理条例》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迅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确保所有执法者熟练掌握相关内容;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以及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载体,全覆盖、无死角地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电动车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深入千家万户、责任单位、源头企业,积极营造交通管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规范管理。要以《电动车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全面加强我市的电动车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电动车注册登记、通行规定等相关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依法管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反《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维护《电动车管理条例》的权威。
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将《条例》规定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装备设备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产品质量和市场销售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指导管理;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任务落实,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阳光宗旨:办人民满意教育,育人民满意人才,创人民满意品牌,确保电动车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电动车管理条例》带来的民生红利。
大道在前,重任在肩。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戮力同心、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电动车管理各项工作,努力为在新赛道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窦三马
就相关内容的贯彻实施
提出意见和要求
法制是秩序之源、制度之基,是根本保障。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介绍部署。刚才,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陈浩同志代表市政府就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进行了介绍,讲的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重点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提升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追加的立法项目。从今年年初开始,条例历经紧张的起草、调研、论证、多轮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报批,终于6月23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这意味着从今年 12月1日起,电动车条例将
正式生效施行。《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着眼于完善电动车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条例的出台必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因此,对于电动车条例,我们既要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来认识,也要从文明晋城、法治晋城建设的高度来理解,还要从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高度来把握,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出台对人民群众的生活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和长远影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切实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广泛的社会基础和高度的价值认同是法律法规能够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条件。执法、守法和用法关键的前提是要学法、知法、懂法。这部《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常委会法工委应按照规定,及时通过常委会公报、人大网站、晋城在线、太行日报等法定渠道向社会公布 权威的条例文本。市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条例实施的主要责任主体,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迅速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进行介绍部署。市直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开展各自范围的学习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坚守阵地,开辟栏目,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迅速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不断地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向深入,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我们就是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晋城建设和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伟大实践,以此夯实条例实施的群众基础,为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维护法治权威,切实保障《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在贯彻执行相关上位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联系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明确了政府在管理中主体责任,重点规定了登记上牌管理制度和超标车辆过渡期制度,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和迫切需求解决的实际问题深度对接,缓解了我市电动车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弊端,适应了文明城市创建的指标要求,有利于我们建设文明城市,实现永续发展。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是自不待言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重要的执法主体,有关的组织和个人在执法层面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要真正把《条例》的精神和内容落到实处、发挥作用,离不开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自觉遵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主动配合,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唯其如此,才能达到制定法规所要求的目的和效果。总之,我们应对照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共同努力维护法治权威,为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创优条件。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今后的工作中,让我们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时刻聚焦“先行区”、“领跑者”、“桥头堡”三大目标建设,忠诚担当,务实进取,履职尽责,为建设法治晋城,在新赛道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会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张革平
回答了记者提问
1
大家知道,残疾人现在也用上了电动轮椅车。刚才,听了对条例的说明,感到条例的覆盖范围很广。现在想问一下,残疾人所用的电动轮椅车是否也属于这部条例的调整对象?
这个问题体现了记者同志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的、或者说相对弱势的群体的关心与关切。在条例的起草和第一次审议阶段,我们是把电动轮椅车纳入到调整范围中的。在第二次审议之前,经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事先沟通和论证,考虑到残疾人驾驶电动轮椅车数量甚微,把其纳入到条例中来规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开设:电子维修、手机维修、家电维修、电脑维修、空调制冷维修、电工、焊工、安防监控培训、泥瓦工培训、木工培训、水电安装培训、装饰装修培训、电动工具维修培训等二十多个技术专业,既不能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心与关切,也有违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初衷,降低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因此,条例 终删除了这方面的规定,也就是说,残疾人所驾驶的电动轮椅车不属于该条例的调整范围。
2
电动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发展势头迅猛,现在非常普及,进入到千家万户。经查阅有关资料,可以看出国家电动车的标准也是一直在修改完善之中。在条例出台之前,老百姓手中已购有大量的非标电动车。那么,作为立法者,是如何在立法层面平衡老百姓的财产权与出行权的?
立法就是要搞好顶层的制度设计,就是要 大限度平衡好各方面利益。针对既存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正像我刚才介绍的那样,我们在立法实行“过渡期”管理,并且规定过渡期为三年。所谓过渡期,就是在这三年中间,电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可以驾驶非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三年过渡期满,非标的电动车只能停止行驶或者自行报废。之所以确定三年的过渡期,是贯彻公安部2019年8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和借鉴外地经验综合研究的结果。事实上,考虑非标电动车的使用寿命(百姓手中多数使用已有年限)和条例的具体生效实施时间(从公安部发文到条例
正式实施有近5年时间),多数非标电动车应属废弃不能使用的状况。那么,从这个角度考虑,我们这部条例还是很好地平衡了百姓的财产权与出行权之间的关系的。
3
《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电动车管理立法层面的空白。立法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就这部条例来讲,作为立法者, 想提醒市民或者告诫大家的是什么?
立法提供了规范管理制度层面的供给,意味着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自然也意味着消除普通大众钻法律空子的心理。过去,免车牌、免驾驶证是相当一部人购车的原因。现在,立法层面进行了规范,对车和证都有明确有要求。因此, 想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强化法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虽然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至销售者的责任,但普通人购车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认真核查购车的手续(发票、合格证、3C标志),保证买到合格产品,否则将损害到你的财产权益和出行权益。
来源:晋城发布
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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