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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律师排行榜 今天一个当事人的老婆问我:“黄律师,我老公被指控诈骗罪,现在被关在看守所,请问什么时候案子可以审理结束?”
那么今天我就帮大家梳理一下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和一般期限。
我国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判阶段。(诈骗罪并非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子,故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这里暂不作出说明)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案件的侦查期限倒没有限制,但是对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
根据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被逮捕,侦查羁押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一、未被逮捕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该种情况的侦查羁押期限有任何限制;
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但是诈骗罪除非案情特殊,一般不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足以。
接下来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同时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侦查线索不完整,还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后是法院审判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不同的案情,,根据我上面所解答的,大家可以对号入座,自己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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