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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电动工具维修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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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24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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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电动工具维修培训班文章内容:

  原标题: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上接224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4380号),关于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6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净利润 29,669,298.73 元,按2016年度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966,929.87元,扣除对股东的分配(2015年度利润分配)37,88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1,893,850.71 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0,716,219.57元。

  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当前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持续盈利能力的需要,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按照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1,136,400,000股为基数,以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共计34,092,000.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李迪女士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向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申请发行“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共十支产品,期限为一年,每支产品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整体融资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与关联企业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同开展融资租赁基础资产证券化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六项至第九项议案尚需经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银行借款及授权的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

  三、 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5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校电子维修专家利用他们自己多年的维修经验并结合现代核心技术理论的方式来授课,共计募集资金997,5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2,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5年3月24日汇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96,226.40元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8,603,77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7,879.2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6.42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8.93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8,538.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7.7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期末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5年4月2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杭州钱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淳安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淳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期末无余额。

  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钱江支行9509154700001369(浦发行募集户)余额为0.00元,于2016年6月7日完成银行账户撤销;中国银行淳安县支行380568340006(中行募集户)余额为0.00元,于2016年6月21日完成银行账户撤销;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1202029119900214221(工行募集户)余额为0.00元,于2016年6月14日完成银行账户撤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总额97,860.38万元与累计投入总额98,538.14万元的差异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77.76万元所致。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李迪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17年4月26日辞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职务,其离职后不再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任何职务。为维护董事会的稳定,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正常开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联合提名林曦女士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7年4月2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提名林曦女士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已对更换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林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生效后,李迪女士不再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及其他职务,林曦女士拟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中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对李迪女士在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期间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林曦:女,中国国籍,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阳光宗旨:办人民满意教育,育人民满意人才,创人民满意品牌,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富管理中心运营管理部担任运营主管;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一部投资经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现任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一部总经理。

  林曦女士未持有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大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任职,除此外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林曦女士不存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李迪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17年4月26日辞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职务,其离职后不再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任何职务。为维护董事会的稳定,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正常开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联合提名林曦女士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7年4月2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提名林曦女士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已对更换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林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生效后,李迪女士不再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及其他职务,林曦女士拟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中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对李迪女士在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期间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林曦: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富管理中心运营管理部担任运营主管;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一部投资经理、投资一部副总经理,现任中植投资发展(北京)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一部总经理。

  林曦女士未持有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大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重庆拓洋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任职,除此外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林曦女士不存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或“康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持有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合肥卡诺”)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7年度将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的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植汽车”)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产品(主要为纯电动汽车空调)金额不超过10,980万元。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荆州新动力”)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7年度将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方中植汽车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产品(主要为纯电动汽车电机)金额不超过4,100万元。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成都联腾”)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7年度将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方中植汽车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产品(主要为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及其辅件)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云迪电器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云迪电器”)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7年度将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方中植汽车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产品(主要为动力系统和电机控制器)金额不超过2,125万元。

  2016年4月14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预计2016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方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合计金额不超过63,878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9,986.25万元,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

  2017年4月2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李迪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上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汉康先生、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庆拓洋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28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浙江润成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共计767.83万元,其中581.67万元为产品销售关联交易,186.16万元为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五路137号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元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及销售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中植汽车系浙江润成的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其拥有51%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330,377.82万元,净资产196,629.52万元,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30,603.02万元,净利润-4,002.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二)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植一客”)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111号

  法定代表人:解国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贰拾万零柒仟伍佰元

  经营范围:客车和客车底盘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零部件、汽车配件总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中植一客系中植汽车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中植汽车拥有51%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127,185.46万元,净资产23,911.53万元,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90,078.97万元,净利润9,674.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中植汽车(淳安)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植淳安”)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11幢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及销售:电动汽车;服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及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中植淳安系中植汽车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中植汽车拥有51%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18,072.71万元,净资产16,738.96万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和学子们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条件来挑选理想的单位,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735.89万元,净利润95.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四)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舒驰客车”)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莱阳市龙门西路259号

  法定代表人:于忠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捌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汽车制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为准)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加工、销售,汽车及配件进出口;零售日用品,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舒驰客车系中植汽车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中植汽车拥有51%股权,中植汽车对舒驰客车拥有51%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231,850.99万元,净资产26,333.89万元,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188,222.47万元,净利润34,713.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五)中植汽车睢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植睢宁”)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睢宁经济开发区绕城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销售。

  股权结构:中植睢宁系中植汽车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中植汽车拥有51%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4,373.03万元,净资产1,578.97万元,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173.93万元,净利润-522.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六)安徽永通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安徽永通”)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研发、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销售。

  股权结构:安徽永通系中植汽车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中植汽车拥有51%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9,486.57万元,净资产402.10万元,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071.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七)中植航电动汽车南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植航汽车”)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南通市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幢716-H室

  法定代表人:陈汉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股权结构:中植航汽车系中植汽车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润成对中植汽车拥有51%股权,中植汽车对中植航汽车拥有80%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1,208.06万元,净资产964.96万元,2016年1-12月,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35.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陈汉康先生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且持有浙江润成7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浙江润成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

  (2)定价依据: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全资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与其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或同行业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客户销售同类货物所确定的 终价格为标准,结合行业同类产品毛利率协商确定。

  (3)交易价格: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已列出基本交易价格,同时约定货物价格由协议双方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协商确定,若协议履行期限内销售方货物市场公允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则双方同意对该等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4)付款及结算方式:一般情况下,买方应在货物验收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90日后,10日内付清。买方以现款或者以 长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介绍和结算方式等。若在协议有效期内该等交易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 高限额时,双方需重新预计协议期间该等交易的 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中植汽车控股股东浙江润成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承诺:自《委托管理协议》签署之日起未来36个月内,承诺人将保持对中植汽车的控股地位,并视中植汽车业务进展和盈利情况,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老师会把故障维修方法的精彩处淋漓尽致的展现给学生。毋庸赘言,我校的老师教给学生思维方式与分析方法其重要性远远大于单纯知识点的传授,择机将其持有的中植新能源汽车全部股权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康盛股份或其控制的下属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届时将减少上述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拟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生的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同意上述企业2017年度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进行的关联交易。

  2、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陈汉康先生、周景春先生、李迪女士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并拟以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司之2017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司之2017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5、《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司之2017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6、《浙江云迪电器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司之2017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富嘉租赁”),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锡金所”)申请非公开发行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定向融资工具。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富嘉租赁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相关方签署融资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二、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事项具体内容

  1、 定向融资工具名称: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7年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富赢项目、富展项目、富创项目、富尊项目、富融项目、富达项目、富德项目、富恒项目、富通项目、富悦项目)

  2、融资规模:单支产品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3、 发行对象:本定向融资工具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4、 发行方式:本定向融资工具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5、 产品期限:本次发行的定向融资工具期限为12个月

  6、 发行利率:本定向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为不高于9%/年(依据市场情况介绍具体利率)

  7、 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富嘉租赁的流动资金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企业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2号1幢综保区大厦100206室

  3、法定代表人:田媛

  4、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5年3月11日

  6、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相关的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

  7、股权情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富嘉租赁75%的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富嘉租赁的资产总额为371,976.91万元,净资产为50,027.2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36,481.77万元,净利润为11,643.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事项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整体利益,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

  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业务发展,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富嘉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富嘉租赁”)拟与关联企业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融汇嘉恒租赁”)共同开展融资租赁基础资产(根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它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利)证券化业务,即双方融资租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通过委托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立“招商资管-融汇富嘉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因合作方融汇嘉恒租赁及第二差额支付承诺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5%以上大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融汇嘉恒租赁、中植企业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构成关联方,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李迪女士回避表决。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本专项计划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专项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计划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富嘉租赁与融汇嘉恒租赁拟实施租金请求权和其它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利的资产证券化项目,通过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计划,并经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可分期发行,富嘉租赁拟入池资产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优先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次级券”)。优先券由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券由融汇嘉恒租赁和富嘉租赁共同认购,双方次级券认购的具体比例按照双方入池基础证券化资产金额所占双方合计入池证券化资产金额的比例确定,富嘉租赁认购次级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次级券的50%。

  优先券和次级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优先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优先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券无票面利率。专项计划终止时在优先券持有人完成分配后的剩余资产由次级券持有人享有。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转让。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合作方一: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名称: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3217119465

  3、住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层1202-3

  4、法定代表人:江波

  5、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15年1月19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8、关联关系说明:融汇嘉恒租赁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5%以上大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合作方二:中植企业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名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6346620X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单元1515

  4、法定代表人: 刘秀坤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89年4月15日

  7、经营范围: 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煤炭制品、石油制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8、关联关系说明:中植集团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5%以上大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专项计划的目的及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富嘉租赁开展租金请求权和其它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利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富嘉租赁更好的开展业务。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富嘉租赁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等。

  四、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本专项计划尚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出具的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我们事前审核并出具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富嘉租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其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股东;

  (2)网络投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登记在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行政楼展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预算报告》;

  4、审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银行借款及授权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7、8、10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泽璋、王丽娜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6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实力雄厚,维修设备一应具齐。包工作(一期不会,免费学会为止)。学员天天实践,一人一机,小班授课,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6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7年5月1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登记统筹介绍,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6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17-030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定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购建了充分满足专业课教学需要的各种实操室,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先生、独立董事潘孝娜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17-032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情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二楼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17日(09:00-11:30;13:00-16:00),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事务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介绍。

  联系人:毛泽璋、王丽娜

  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

  传真:0571-64836953。

  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参与人员

  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事务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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