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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64,740,287.94元,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979,222,434.96元;实现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净利润66,361,351.2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94,804,440.31元。经董事会审议的2018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1,053,362,191股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134,487.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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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业务简介
2018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于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和改革发展等综合考虑,为推动产业之间的联动发展,确立了“四轮驱动,两翼齐飞”发展新战略,“四轮”就是交通运营、科技汽服,房产综合、战略投融四大发展板块,“两翼”就是法治化、信息化。2018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继续跻身“上海服务业企业100强”,继续保持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文明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交通运营板块是强生百年品牌的主要支撑,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作为国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社会责任担当的集中体现,包括以强生出租为代表的出租汽车业和以巴士租赁为代表的汽车租赁业。出租汽车业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传统主业,强生出租是全国出租汽车行业首家获得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的企业,车辆规模近12,000辆,约占上海市巡游出租车保有量的25%,在上海市场占有率为行业排名第一。强生出租坚持以“乘客至上、信誉第一”为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自2011年以来,强生出租已连续八年在上海出租汽车行业乘客满意度指数测评中保持行业第一,客运市场守法率在骨干企业中位居行业前列;作为全国出租行业中承担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企业,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验收考核、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强生出租积极推出“五心”网约车,即服务真心、安全放心、价格贴心、环境舒心、全程安心。为构建与国际一流城市相适应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为乘客提供多层次的个性化交通服务。在车辆选择上,强生出租积极探索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的车型,不断提升车型配置,满足不同出行需求;在约车方式上,强生出租在电话约车的基础上发展了独立手机应用、入驻约车平台、运营微信服务号、设置服务站点等新方式;在车辆调度上,62580000调度平台可容纳入网车辆4万辆并能够兼容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调放,“强生电子调度员”即“PAD版调度客户端”已进驻上海濮丽酒店、皇家艾美、华尔道夫等共计62家高档酒店和大型购物中心;在支付手段上,强生出租携手中国银联、公共交通卡、杉德卡等共同推出了多种便捷移动支付方式。网约车平台顺利完成工信部和公安部的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定。作为上海出租汽车行业的龙头企业,强生出租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品牌效应,每年均圆满完成春运、进博会、中考高考、安康通等市级交通保障任务以及迪斯尼、陆家嘴、上海火车站、虹桥枢纽、华交会、工博会、汽车展、F1大赛、大师杯、陆家嘴论坛等站点服务保障,成为上海主要交通枢纽和大型会展赛事服务保障的主力军,报告期内被评为“2018年春运工作先进集体”和“上海城市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立功竞赛活动先进集体”。作为深化改革的先行者,强生出租积极发挥先行先试精神,率先通过了国家级服务标准化单位的评审,率先使用自主研发的车载DVR装置替代了防劫板,率先推出可搭载轮椅的多功能出租汽车,率先将主力巡游车全部更新为途安车型,率先推出“PAD”手持客户端业务即“强生电子调度员”,率先将驾驶员制服与运营车辆标志色统一匹配为“吉祥黄”,率先成立出租汽车营销团队,率先为驾驶员推出微医计划,持续提升乘客出行体验,着力擦亮城市名片,展示上海服务品牌形象。
汽车租赁业以巴士租赁作为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辖安诺久通主营小客车、久通商旅主营大客车的经营格局,主要向客户提供商务用车、会务用车、旅游用车等汽车租赁服务以及校车、班车、包车等团客车业务,目前拥有各类租赁车辆6100余辆,车辆规模在上海地区位于前列。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科技汽服板块由强生汽修、强生科技等多家汽车服务类企业组成,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并在出租汽车科技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强生汽修荣获全国诚信3A级企业。通过强生62580000电商平台提供“强生-美孚”移动保养业务,通过易养车平台、惠警平台、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网络推送平台推出维修、保养、洗车等业务,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服务融合。强生汽修对内积极推出夜间应急维修保障等系列服务举措,全力做好出租车驾驶员的后勤保障,让广大驾驶员用更好的精神状态和车容车貌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对外以中高端4S品牌为龙头,积极推进修理和配件的两线发展为企业发展方向。
强生科技长期致力于交通领域信息化车载设备的技术应用,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海软件企业,获得软件著作权40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外观专利2项,在申请中的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各1项;其公交无线智能车载终端系统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出租车行业的无线采集智能终端系统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基于北斗/GPS双模定位的车载智能终端系统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承担过国II公交车油耗数据采集中期试验、北斗导航卫星危化品车辆监控应用研究与示范等重大科研项目;为服务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而研发的出租汽车一体化Android智能终端开发(AC6)已在新能源出租车上投入使用。强生科技拥有全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①计价器,主要应用在出租汽车计程计价;②固定与手持POS机,主要应用于公交系统的IC卡消费支付,以及交通卡、便利超市、银行、停车场等应用场景的充资消费应用;③智能终端,主要应用于公交与出租车定位服务、营运管理、车辆调度功能;④音视频流媒体产品,可实现行车记录、现场监管、人脸识别、行为分析及行车主动安全功能。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房产综合板块包括强生置业、巴士国旅、强生国旅、强生广告、强生驾培、强生人力资源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巴士国旅、强生国旅系上海首批“4A”级旅行社;巴士国旅着力发展邮轮游、定制旅游、上海本地游、国内短线游四大产品,其中邮轮旅游业务位居华东地区前列;巴士国旅与上海阿尔莎长途客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资成立的上海新高度旅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获准经营双层观光车的上海一日游项目,目前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开发两条观光线路,线路之一为“申城观光”1号线:从南浦大桥(沪军营路)至外滩(汉口路),线路之二为“申城观光2号线”:从东方明珠(陆家嘴环路)至外白渡桥(黄浦路);巴士国旅下属车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班车包车业务和汽车旅游产品。强生广告精耕传统媒体、拥抱互联网+、进军社会化会展设计,在出租汽车广告投放、车载投影广告、公交枢纽站等户外广告、会务布展、交通卡制作、设计制作业务等方面都有积极拓展。强生驾培的主营业务为驾照培训和行业培训,强生人力资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提供包括人力资源平台业务、劳务派遣业务及培训业务等。目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房产业务主要集中在强生置业下属君强置业开发的虹桥“君悦湾”项目,其位于大虹桥区域,截至本报告期末,高层套房销售率为98%,别墅区销售率为77%,高层区地下车位销售率为73%。
面对当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出租汽车业务的严峻经营形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新设战略投融板块,以激活内部存量,谨慎开展投资,力争有所回报。在融资方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主业流动资金和投资项目需求,来选取合理的融资组合和投放时间,力争将融资成本降至 低。在投资方面,紧紧围绕交通运营主业进行上下游延伸,提供项目合作通道和专业服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断强化融资能力,优化投资效率,加强投后管理,让融资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让投资更好地支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利润贡献。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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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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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略增,系主要来自于旅游业务收入和汽车销售收入,但第三季度房产业务销售结转房源较第一、二季度有所下降,由于旅游业务和汽车销售的毛利率明显低于房产业务,同时出租汽车业务因运价为政府定价、人员刚性成本上升等综合性因素影响导致毛利率继续下降,因此虽然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略有增长,但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前两个季度减少。
2、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主要系房产业务销售结转房源较第三季度有所增加、旅游业务加快已完成团组的结算、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久事集团结算进博会专项保障服务收入等因素,同时第四季度确认了冗员专项补贴等政府补助,由于第四季度利润贡献主要来自于非经常性损益,因此使得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但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第一、二季度减少。
3、第三、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房产业务和租赁汽车业务销售回款上升以及与久事集团结算进博会专项保障服务收入。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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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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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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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总额611,477.18万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1、2017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转让强生水上旅游及巴士船务股权取得投资收益,2018年无此事项。
2、出租汽车业务的运价为政府定价,近年来受人力资源紧缺、刚性成本持续上升等综合因素影响,经营业绩无明显改善。
3、房地产板块受调控政策影响,销售结转量减少,从而使得房地产板块利润同比大幅减少。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略增而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主要系相关业务的毛利率差异,销售毛利率较高的房产业收入同比下降,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汽车服务业和旅游服务业的收入同比上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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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②会计估计变更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准确反映纯电动出租汽车的实际使用状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新增纯电动出租汽车的折旧年限,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具体事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叶章毅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8日下午14:00,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8楼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章毅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强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64,740,287.94元,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979,222,434.96元;实现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净利润66,361,351.2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94,804,440.31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的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1,053,362,191股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134,487.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关于续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9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35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经营者绩效考核结果和2019年度经营者绩效考核指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借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的借款额度为10亿元,并授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该借款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0年度银行借款额度为止。
11、《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为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不超过额度为2.985亿元的融资担保,并授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融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该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担保额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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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强生控股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为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9-20号)。
独立董事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强生控股独立董事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遵循资金“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结合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业务经营实际需求,2019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为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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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委托贷款额度的有效期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委托贷款额度为止。董事会授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方、受托银行、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等具体事项待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通过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予以明确。
13、《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强生控股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19号)。
本议案涉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长叶章毅先生、董事周耀东先生、董事邹国强先生、董事曹奕剑先生因在关联方任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回避该项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强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21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关于召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定于2019年6月5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介绍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强生控股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22号)
上述第2、3、4、5、7、8、11项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9年4月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4月18日下午,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64,740,287.94元,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979,222,434.96元;实现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净利润66,361,351.2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94,804,440.31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的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1,053,362,191股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2,134,487.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5、《关于续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续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1、2、3、4、5、6项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4月1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章毅、周耀东、邹国强、曹奕剑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
2、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交易均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4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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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较2018年有所增长,主要系新增下述日常关联交易:(1)上海久事(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会务及接待用车等服务保障;(2)上海久事(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组织春运期间出租车供应保障工作;(3)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九家加油/气站股权委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股权管理;(4)上海久事(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托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培训服务。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上述关联方均受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关联方在场地、房屋和劳务上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日常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同时,作为上海主要交通枢纽和大型会展赛事服务保障的主力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接受上海久事(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委托,承担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及春运期间用车供应保障任务,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多层次的个性化交通服务,有助于树立窗口服务形象,展现“百年强生”品牌新形象。
2、上述2019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在127,600,000.00元,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3.12%左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报备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为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928.81万元,均为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担保,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1%,无逾期担保。
二、2019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担保的额度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9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介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对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融资业务活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985亿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久通商旅客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浦东新区书院镇船山街82号3108室
法定代表人:孙林庆
注册资本:2亿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5,784.12万元,归母净资产9,767.80万元,资产负债率72.7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016.3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9,104.48万元,归母净利润-4,192.27万元。
2、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沪太路1108号
法定代表人:杜慧
注册资本:900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各类汽车,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车辆劳动服务,小轿车,二手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8,098.14万元,归母净资产3,673.79万元,资产负债率54.6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424.3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7,109.24万元,归母净利润104.17万元。
3、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民府路90号4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慧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其他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经营范围: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专项修理(一般故障排除),汽车维修设备与工具制造,汽车配件制造、销售,机动车检测;车辆信息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3,033.09万元,归母净资产12,058.24万元,资产负债率63.5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393.9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0,052.90万元,归母净利润2,501.51万元。
4、上海强生北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沪太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候爱国
注册资本:500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上海通用雪佛兰品牌汽车销售;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汽车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979.14万元,归母净资产130.70万元,资产负债率93.40%;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48.4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2,312.64万元,归母净利润-360.83万元。
5、上海上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596弄21号三层307D室
法定代表人:候爱国
注册资本:450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汽车保修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0.86万元,归母净资产1,486.70万元,资产负债率68.0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64.1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7,824.79万元,归母净利润796.87万元。
6、上海天孚汽车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650号6291室
法定代表人:候爱国
注册资本:400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除小轿车)、摩托车,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润滑油、工艺美术品、五金工具、百货、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商务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707.66万元,归母净资产2,412.50万元,资产负债率64.03%;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295.1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4,923.60万元,归母净利润251.42万元。
7、上海巴士永达汽车销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栋415室
法定代表人:虞嘉福
注册资本:2300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其他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经营范围:上海大众品牌汽车、摩托车、汽摩配件、二手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授权代理范围),二类机动车维护(小型车辆维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2,986.54万元,归母净资产5,873.93万元,资产负债率74.45%;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112.6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38,875.13万元,归母净利润1,888.67万元。
8、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20号
法定代表人:陆立平
注册资本:568.75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旅行社业务,旅游咨询,会务会展服务,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400.73万元,归母净资产454.05万元,资产负债率96.02%;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946.6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0,712.97万元,归母净利润187.03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1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可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2.985亿元的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的担保,担保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目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上述拟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 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临2019-02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境内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以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4月1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②“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③“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④“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⑤“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⑥“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⑦“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②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1)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决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影响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净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经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2949号],认为: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强生控股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强生控股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2019-022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5日
至2019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海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登记在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
■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20号19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021-61353187
传真:021-61353135
联系人:郑怡霞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5日召开的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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