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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38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因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和骆益民5位自然人股东履行浙江怡和卫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完成承诺期2018-2020年业绩承诺的股份补偿义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定向回购林普根等5位补偿义务人所持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核确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13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由501,907,534股变更为497,569,343股。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7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需特别提示的重要事项。报告期内重要工作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 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按规定披露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半年度期间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资本、修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浙江怡和卫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其承诺期2018-2020年业绩完成度为81.24%,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林普根、王雪芬、陈方琳、曾昭源和骆益民应补偿股份总数为4,338,191股,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为及时反映上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苏州安驰控制系统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间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童永胜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其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理财产品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半年度期间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监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苏州安驰控制系统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间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理财产品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2月28日汇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98.77万元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382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29,700.2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1.83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414.85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83.61万元。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789.21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06.77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82.02万元、补充营运资金0.42万元。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8,615.20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8,119.49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95.71万元。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8,789.45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084.3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705.13万元。
2021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419.23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58.42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60.81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313.38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3,418.48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23,202.25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19,383.86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7,727.2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95.51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0.00万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8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12月26日公开发行了6,550,000张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5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464.26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5,136.25万元,麦格米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6,230.45万元、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14%股权项目10,545.59万元,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3,551.97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0,810.27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17,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3月2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金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3月27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1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蓝色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0年01月06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横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0年01月06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6,955,141.13元,全部存储于专户,明细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金田支行(443066302011702210175)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6,740,488.17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行(7311012200005338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14,652.59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宝安支行(611880066)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0.37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308,102,652.34元,其中133,102,652.34元存储于专户,其余17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海蛇口分行(76277315519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40,029,444.04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横岗支行(79200078801400001059)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4,243,979.75元,其中4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财富港支行(73110122000152382)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37,756,751.64元,其中135,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宝安支行(62286600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46,072,476.91元,全部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5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3月24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年4月15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年8月14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年4月15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K-24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21年4月2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两年,将项目建设期由四年变更为六年。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4,184,805.92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
2017年3月24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4,09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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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号)鉴证。
2020年1月3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4,096.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20年1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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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附件二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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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是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
[注]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14%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7,926.94元,已用于补流。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4月27日公布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麦米电工”)、苏州安驰控制系统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苏州安驰”)之间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000万元。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童永胜先生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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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1、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杜卫平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6日
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大道东边、科四路南边(厂房)一楼101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磁线、合金线、绞线、挤出线、膜包线、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及相关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关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麦米电工30%的股权,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派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麦米电工属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法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苏州安驰控制系统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王豫
注册资本:4235.294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5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北官渡路50号5幢(科技产业园9号楼)四楼东A区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车辆网络控制系统、制动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组装、加工、销售与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联关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苏州安驰29.17%的股权,并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童永胜先生担任其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苏州安驰属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法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 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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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两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及交付能力均良好,能够履行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需以公允的市价向麦米电工销售线材、向苏州安驰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
(二) 定价原则、依据和交易价格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的情形。具体付款介绍和结算方式需后期经双方协商而定。
(三) 关联交易协议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影响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与各关联方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产品销售及维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各关联方增加2021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权益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不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监事会意见
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监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苏州安驰控制系统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间拟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1,000万元。
六、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张波先生、王玉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交的《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我们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各关联方2021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 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保荐机构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相关议案已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
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自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质押物及相关信息
1、质押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质押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有效期:自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4、质押目的: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影响
本次将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目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理财产品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召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决定召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7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登记在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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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等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所有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涉及关联事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设置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
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0755-86600999
E-mail:irmeg@megmeet.com、xinmengyun@megmeet.com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 2:股东登记表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人出席2021年9月14日召开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1年9月7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1”,投票简称为“麦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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