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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政府指导价
人民币汇款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通过柜台或托管业务系统5.0模块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5元/笔
1万—10万元(含10万元),10元/笔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15元/笔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20元/笔
100万元以上,0.002%/笔, 高收费200元
全行
1、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
2、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
3、10万元(含)以下的跨行转账业务,手续费实行9折优惠,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4、深圳分行:同城跨行转账非实时到账免费
5、西安分行:陕西省范围内,柜台办理账户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跨行资金汇划业务,3小时内到账,手续费2元/笔(《西银发(2010)186号)
6、北京银行异地、同城账户转款免费
7、如分行所在当地人行、监管或政府部门有另行文件规定的情况,以分行当地情况为准
8、通过资产托管系统5.0清算模块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参照本标准收取,并实行8折优惠
政府指导价
票据服务
支票手续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支票业务、贷记凭证、业务委托书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00元/张
全行
政府定价
票据服务
支票工本费
出售给对公客户的支票、贷记凭证、业务委托书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支票:0.4元/张
贷记凭证、业务委托书:0.22元/张
全行
取消出售支票工本费
政府定价
票据服务
支票挂失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政府指导价
票据服务
本票手续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本票业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00元/张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政府定价
票据服务
本票工本费
出售给对公客户的本票凭证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0.48元/张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政府定价
票据服务
本票挂失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本票挂失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政府指导价
票据服务
银行汇票手续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业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00元/张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政府定价
票据服务
银行汇票工本费
出售给对公客户的银行汇票凭证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0.48元/张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政府定价
票据服务
银行汇票挂失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挂失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全行
取消此项收费
市场调节价 票据服务 票据邮电费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划回(含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款) 对公客户 按当地邮政或快递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服务
单位挂失手续费
为对公客户办理单位存单、存款证实书挂失、账户印鉴挂失及更换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存单、证实书:50元/笔
印鉴:100元/次
全行
工会账户暂不收取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服务
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
为对公客户提供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财政户、贷款户、小微企业、三农企业、验资账户、工会账户、福利机构账户免收
2、其他:200元/户
全行
暂不收取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服务
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
为对公客户提供人民币结算账户基础服务,包括资金清算、结计利息、定期对账、账户信息管理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财政户、贷款户、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风险准备金、集团被归集账户、工会账户、福利机构账户免收
2、其他类账户,客户可任意选择一个北京银行结算账户免收
(唯一账户直接免收)
3、季度日均存款低于5万元:150元/户/季
4、季度日均存款5万元(含)至10万元:100元/户/季
5、季度日均存款10万元(含)以上:免收
全行
暂不收取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服务
回单柜服务
为对公客户提供银行回单整理、自助打印及回单柜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财政户、贷款户、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风险准备金、集团被归集账户、工会账户、福利机构账户免收
2、自动回单柜、自助回单机:45元/户/季
3、普通回单柜:30元/户/季
全行
暂不收取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服务
上门服务
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服务范围,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市场调节价 资信见证类 中英文存款证明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服务 对公客户 100元/笔 全行
市场调节价 资信见证类 询证函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询证函服务 对公客户 低100元/笔 全行
市场调节价 资信见证类 信贷证明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信贷证明服务 对公客户 0.1-2.5‰/笔, 低请加微信号:13807313137/笔 全行 小微企业免收
市场调节价 资信证明类 企业资信证明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开立资信证明服务 对公客户 低500元/笔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银行业务
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市场调节价 代理业务 北京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代理北京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北京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手续费计付管理办法》收取 总行 由北京市财政局支付代理手续费,北京市市级财政预算单位无需再支付代理手续费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国内保理
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包含在线保理功能)
对公客户
1、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费用:按转让给我行的应收账款金额或融资金额的0.1%-3%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2、保理融资手续费/坏账担保手续费:按转让给我行应收账款金额或融资金额的0.2%-4%收取,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3、单据处理费:每张单据收取10-200元,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4、保理顾问业务费:5-300万元,一次性或分次收取,或按协议定价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票据池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以票据为基础的保管、结算、融资服务
对公客户
1、按代保管票据票面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至万分之五收取,每张票据不低于50元
2、按入池票据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至千分之二收取,每笔不低于500元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黄金租借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租借黄金服务
对公客户
1、在我行租入费率基础上加点生成,增加的基点数值 高不超过800BP(100个BP为1%),租入费率的定价为市场价格
2、金交所过户手续费,每公斤双向6元,套期保值的升贴水价格由境外银行报价
全行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银行承兑汇票
为客户提供融信及配套结算服务
对公客户
1、开票及结算手续费:按票面金额0.50‰/笔
2、工本费:0.48元/笔
3、表外风险敞口管理费=(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保证金金额)*费率(费率按照不高于3.5%的标准进行收费,即费率区间为0-3.5%)
4、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全行
小微企业免收表外风险敞口管理费。优惠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贷款额度承诺及贷款承诺/意向
1、贷款额度承诺:根据客户用款计划,预留资金额度,执行放款进度,监督用款进度等
2、开具贷款的承诺/意向性文件
对公客户
1、贷款额度承诺服务费:以承诺合同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的差额为基数,费率为1‰-7‰/季,可一次性收取
2、贷款承诺/意向:按照所开具的贷款承诺/意向函金额为基数,费率为1‰-5‰/年。 低收费500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交易平台服务费
为各类交易平台、平台上的会员客户、与平台合作的其他第三方物流、保险等客户提供交易平台在线融资系统直联对接及融资交易产生的相关服务、系统支持
对公客户
1、平台客户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取,参考区间:0-50万
2、平台会员客户服务年费:按合同约定收取,参考区间:客户在平台流转的交易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仓单、结算单或发票等)的0.1%-2%
3、与平台合作的其他第三方客户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取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融资融信 法人账户透支 根据客户申请,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约定的账户、期限和核定的透支额度内进行人民币透支的业务 对公客户 透支承诺费年费率0.1-0.3%, 低收取1000元 全行 2014年9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收
市场调节价
现金管理类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客户人民币委托贷款
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经营单位(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贷款对象、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向借款人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客户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人民币贷款
对公客户
1、委托贷款手续费年费率为贷款发生额的1‰-1%,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2、对于本行代理委托人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抵押、质押登记或交付手续的委托贷款业务,不得予以优惠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现金管理类
委贷资金池(专项委贷)
集团总部或集团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成员单位之间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实现资金划转、归集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1、打包收费:每个资金池年费10-50万元
2、按金额收费:委贷资金池按每对账户当日交易净额的0.1%-0.5%逐日收取手续费,专项委贷按每笔发放金额的年费率0.1%-0.5%收取手续费,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现金管理类 流动性管理服务 联动账户、网银无忧结算等多种资金归集服务 对公客户 按账户数量收取:5000元/年账户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现金管理类
单位结算卡
与客户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客户凭卡和密码可在本行营业网点柜面以及具有银联标识的ATM、POS等自助机具办理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等业务
对公客户
新开卡/换卡:20元/张
年费:600元/年
跨行取款手续费:3.5元/笔
全行
分行有年费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现金管理类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服务 全球现金管理方案设计及服务支持 对公客户 10万元/年户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客户交易资金监管
交易场所资金存管服务
基于本行搭建的交易资金存管系统,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系统对接,对交易平台与其客户的资金进行分账管理,为其客户建立一一对应虚拟子账户,并提供交易资金的划转、清算及相应的管理服务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参照标准:
1、系统对接费:根据系统对接、个性化功能开发工作量及成本收取。
2、资金存管费:根据交易场所的交易频率、交易规模收取,按交易金额的0.01%-0.5%计算或评估。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客户交易资金监管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账户资金监管服务
基于法律法规、监管约定、行业政策或协议约定,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客户指定账户的资金存放、资金结算及其他约定业务进行监督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参照标准:
1、多方指令管控型、单方指令管控型(含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
费率:0.01%-0.3%/年。
计费模式:监管账户日均存款规模或监管收/付资金规模*费率。
2、预留印鉴管控型、服务监管型
费率:200元/账户/月或2400元/账户/年。
计费模式:按监管账户个数。
全行
1.小微企业免收
2.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票据服务
电子商业汇票服务
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质押、到期处理、担保等服务
对公客户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使用服务费: 2万元/年/户
2、电子商业汇票保证业务服务费=敞口部分金额*有效期限*费率;费率区间为2.5‰-1%/季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现金管理类
智能账户
在结算账户下灵活建立子序号,根据应用场景提供分账核算服务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参照标准:
1、服务费:300元/账户/月或3600元/账户/年。
2、登记簿管理费:100元/子序号/月或1200元/子序号/年。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其他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类第三方机构合作手续费
为第三方机构业务开展提供服务支持;与清算机构合作,开展基金快赎业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其他
基金快赎业务结算手续费
我行与基金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金销售机构合作,为其销售的基金赎回提供资金快速到账的清算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按固定费率或浮动费率收取。固定费率,按年费率 0.1%-3%收取(每日手续费=日赎回交易金额*年费率/365)。
浮动费率,按代付基金产品收益每日计提。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汇款业务
汇款服务
为客户提供外币及跨境人民币汇款服务
对公客户
一、外币汇款
1、手续费:
(1)境内同城:汇款额1‰, 低50元/笔, 高200元/笔
(2)境内异地:汇款额1‰, 低50元/笔, 高400元/笔
(3)境外:汇款额1‰, 低100元/笔, 高1000元/笔
2、邮电费:
(1)境内:10元/笔(同城暂不收取)
(2)境外:100元/笔
3、产品服务费:
(1)美元全额到账:200元/笔,暂不收取
(2)美元邮件通知:50元/笔
(3)多币种汇款:100元/笔
4、汇入汇款入账手续费:免费
二、人民币跨境汇款
1、手续费:按汇款额1‰收取, 低100元/笔, 高1000元/笔
2、邮电费:
(1)1万元以下5元/笔
(2)1万(含)-10万元 10元/笔
(3)10万(含)-50万元 15元/笔
(4)50万(含)-100万元 20元/笔
(5)100万(含)以上按万分之0.2收费, 多200元/笔
全行
1、费用承担方式选择:
(1)付款人承担(OUR),除手续费、邮电费外,还须按不同币种向付款人收取:日元:汇款额万分之五, 低2500日元;欧元:250元/笔;其他币种:200元/笔
(2)收付款人共同承担(SHA)手续费、邮电费向汇款人收取,其他费用须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从汇款额本金中扣除,或由收付款人共同承担
(3)收款人承担(BEN):全部汇款费用由汇款额本金扣除
2、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汇款业务
汇款查询查复服务
为客户汇款业务提供查询、修改、退回(止付)、退汇等服务
对公客户
1、查询:100元/笔,若查询6个月前业务加收50元/笔
2、更正:200元/笔
3、汇出退回:额外发生的境外费用,按代理行扣费据实收取
4、汇入退汇:等值30美元/笔(汇入款本金中扣除)或另行收取200元/笔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票据托收
光票托收服务
为客户提供光票委托收款及退票等相关服务
对公客户
1、托收:票面额1‰收取,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市场调节价
外币业务
钞汇互转
为客户提供外币现钞转换为现汇、外币现汇转换为现钞的服务
对公客户
1、钞转汇:金额6‰收取
2、汇转钞:金额3‰收取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保函业务
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及相关服务
为客户参加招投标项目、履行合同义务、履行还款义务、进行融资、进口信用证提货提供银行担保服务,以及提供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修改、函电电报处理的服务
对公客户
一、开立
1、开立投标保函(备用信用证):0.75-1.5‰/季,境内本币 低400元/季,对外担保及外汇担保 低500元/季
2、开立履约、预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1-2‰/季,境内本币 低500元/季,对外担保及外汇担保 低700元/季
3、开立付款类保函(备用信用证):1.5-2.5‰/季,境内本币 低500元/季,对外担保及外汇担保 低700元/季
4、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2.5-5‰/季,信用授信的融资性保函3.5-7‰/季
5、开立其他类保函(备用信用证):2.5-5‰/季,境内本币 低请加微信号:13807313137/季,对外担保及外汇担保 低1000元/季
6、保函/备用信用证通知及相关融资服务:非融资性保函通知500元/笔;融资性保函通知根据币种、期限、担保事项经双方协商确定费率, 低500元/笔
7、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索赔制单服务:1‰, 低500元/笔
8、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转开:1.5-2‰/季, 低500元/季。收费按季计算,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境内本币保函以英文形式开立的及小币种保函加收200元/笔
上述为指导性价格,可在此基础上与客户具体协商确定
二、修改
200元/次 (涉及金额增加、效期延长的业务,则按规定费率收取金额增加部分和期限延长部分的手续费,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
三、函电电报及处理
1、邮电费:据实收, 低100元/笔
2、函电处理手续费:100元/笔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进口信用证业务服务
应客户申请提供进口信用证项下信用证开立、修改、承兑/延期付款承诺、付款、审核不符点、信用证撤销、提单背书等服务
对公客户
1、开立:1.5‰, 低500元/笔,其中,全额保证金项下按笔收取,非全额保证金项下效期三个月(不含)以上按季收取,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2、修改:100元/笔(不含增额、延期延长),金额增加、效期延长的,增加/延长部分按原开证费率收取
3、信用证承兑/延期付款承诺:非全额保证金项下按1‰/季收取,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低200元/笔;全额保证金项下200元/笔
4、不符点费:等值60美元/笔
5、提单背书:200元/笔
6、撤证:100元/笔
7、付款手续费:350元/笔或等值55美元/笔
全行
1、小微企业可优惠
2、进口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增加、效期延长的,按照修改后的金额、效期计算费用,并收取与原开证费用之间的差额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服务
应客户申请提供出口信用证(含转让信用证)来证通知及修改通知、转递、审单、改单、保兑、撤证、转让信用证开立、修改、换单等服务
对公客户
1、来证预通知:200元/笔
2、来证及修改通知:200元/笔
3、信用证转递:200元/笔
4、转让信用证开证:1.5‰, 低500元/笔, 高1000元/笔
5、转让信用证修改:100元/笔,增额改证,按原开证费率对增额部分收取
6、转让信用证换单:200元/笔
7、保兑:2‰/季, 低500元/笔,按季计算,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8、单据预审:300元/笔
9、审单:1.25‰, 低300元/笔
10、改单:100元/笔(适用于信用证交单后换单)
11、撤证:100元/笔
12、贸易融资业务单据处理费:2‰, 低50美元/笔(原则上适用于出口汇款押汇业务)
全行
1、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国内信用证业务服务
应客户申请提供国内信用证(含转让信用证)项下信用证开立、修改、到期付款确认、付款、审核不符点、来证及修改通知、审单/议付、转让信用证开立、修改、换单、保兑等服务
对公客户
1、开立:1.5‰-1%, 低100元/笔,其中,全额保证金项下按笔收取,非全额保证金项下效期三个月(不含)以上按季收取,不足三个月的按三个月计算,每超过三个月增收0.5‰-2.5‰
2、修改:100元/笔(不含增额、延期延长),金额增加、效期延长的,增加/延长部分按原开证费率收取
3、到期付款确认:非全额保证金项下按付款确认金额的0.5‰-4.5‰/季收取,不足三个月的按三个月收取, 低200元/笔;全额保证金项下500元/笔
4、来证及修改通知:100元/笔
5、审单、议付:单据金额的1‰-2.5‰,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低100元/笔
6、转让信用证开立:1‰-2.5‰, 低100元/笔
7、转让信用证修改:100元/笔,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按照原开证费率收取
8、转让换单:1.25‰, 低100元/笔
9、信用证保兑:2‰-2.5‰/季,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低500元/笔
10、信用证项下付款手续费:350元/笔
11、不符点费:500元/笔
全行
1、小微企业可优惠
2、国内信用证修改:涉及金额增加、效期延长的按照修改后的金额、效期计算费用,并收取与原开证费用之间的差额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进口代收/出口托收业务服务
提供进口代收/出口托收业务受理、修改、托收委托书修改、承兑、拒付退跟单汇票、付款等服务
对公客户
1、跟单代/托收手续费:1‰, 低200元/笔, 高2000元/笔
2、托收委托书修改:1000元/笔
3、跟单代/托收修改:100元/笔
4、拒付退跟单汇票:100元/笔
5、承兑手续费:200元/笔
6、付款手续费:350元/笔或等值55美元/笔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服务
1、自营国内证福费廷:向融资申请人提供的国内信用证审单、业务处理等服务
2、代理国内证福费廷:为客户提供联系包买商、审核及传递单据、业务处理等服务
对公客户
1、自营国内证福费廷:
与融资申请人协商收取,收费标准为开证行承诺付款金额的3‰-1%/年
2、代理国内信用证福费廷:
与客户协商收取,收费标准为开证行承诺付款金额的3‰-1%/年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代付业务服务 我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通过境内外同业机构为其办理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 对公客户 单笔协商, 低5‰/笔 全行 小微企业可优惠
市场调节价
单证业务
进口信用证业务、出口信用证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进口代收/出口托收业务函电发送、单据寄送及单据补制服务
提供进口信用证业务、出口信用证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进口代收/出口托收业务项下业务函电发送、单据寄送以及单据补制服务
对公客户
1、开证邮电费:200元/笔
2、函电处理手续费:100元/笔或等值15美元/笔(撤证、修改除外)
3、外币付款/函电电报费:100元/笔或等值15美元/笔
4、寄单:据实收取
5、单据补制:50元/笔;补制12个月以前单据,100元/笔
6、人民币付款:1万元以下5元/笔;1万(含)-10万元 10元/笔;10万(含)-50万元 15元/笔;50万(含)-100万元 20元/笔;100万(含)以上按万分之0.2收费, 多200元/笔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同业业务 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及转让服务 我行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或转让福费廷资产的项目管理及融资服务 同业客户 与交易对手协商收取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同业业务 同业外币介绍服务 为同业机构提供外币资金介绍及服务 同业客户 与交易对手协商收取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同业业务 代理同业国际业务服务 应同业客户申请,提供同业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结算、担保、保兑、提单背书等服务 同业客户 与同业客户协商收取 全行
市场调节价 跨境融资业务 跨境融资金融服务 为客户提供跨境融资政策咨询、跨境融资资金介绍、融资期限和结构设计、境外并购贷款咨询服务、成立或参与银团贷款等服务 境内外对公客户 按照与客户协商确定的价格收取 全行 小微企业免收
三、投资银行业务
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市场调节价 债券及非标准化债权类承销/分销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金融机构类债券、标准化票据等债券及非标准化债权类承销/分销 作为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全国性或区域性交易场所等,通过注册或备案发行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和标准化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或本行作为承销团成员,参与其他机构主承销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和标准化票据承销团 对公客户 按市场化定价,原则上按承销金额的0.01%/年-3.0%/年标准收取,具体可根据服务内容复杂程度与发行人协商确定 全行
市场调节价
投资银行顾问类业务
资产证券化类顾问、证券机构类顾问、基金机构类顾问、信托机构类顾问、保险机构类顾问、理财机构类顾问、金融租赁机构类顾问、非金融机构类顾问
依托本行在客户、网络、资金、产品、渠道、信息、人才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运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信托、保险、租赁等金融产品和工具,根据政府机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个人等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的包括各类信息和金融政策咨询、财务分析和诊断、战略和发展规划、股权或资产交易、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以及各类投融资产品与方案设计相关的各项综合或专项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收费金额应参考业务所需成本,可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并收取固定费用,要符合“质价相符”的收费原则。
全行
2014年9月1日起,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
市场调节价 投资银行顾问类业务 并购股权类顾问 为企业兼并收购双方提供顾问服务 对公客户 一般按并购交易额0.5%-2%计算,具体收费金额可根据市场惯例、同业竞争及具体服务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全行 2014年9月1日起,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
市场调节价
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服务费
接受客户委托或牵头行邀请,为客户提供的银团筹组、包销介绍、贷款承诺、银团事务管理等服务
对公客户
银团费用标准:银团贷款按承担的角色和提供的服务可收取相应费用,具体项目可包括介绍费、承诺费、代理费、参加费等。介绍费一般按银团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收取;承诺费一般按未用余额的一定比例每年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代理费可以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收取;参加费是牵头行从介绍费中分割一部分给参加行,一般应以前端费用形式一次性收取,收费水平由牵头行根据市场行情及分销策略等因素与参加行协商确定。银团收费应当按照“自愿协商、公平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由银团成员和借款人协商确定,并在银团贷款合同或费用函中载明。
涉外银团贷款服务费还需参考国际惯例。
银团收费需符合:(1)我行担任单家牵头行且承贷份额不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不低于50%;
(2)2家以上(含2家)牵头行时,银团成员不得少于3家(含3家)。
全行
市场调节价
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费
接受受托机构/资产管理人委托,为证券化资产提供后续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依据与受托机构/资产管理人签署的资产服务协议而定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管理服务费一般按照资产池本金的0.1%-2%每年收取,可根据市场惯例、具体服务内容复杂程度、资产包的收益水平等因素调整
全行
四、零售银行业务
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市场调节价 代理业务 代发代扣业务 银行接受代理单位的委托,采用单笔或者批量转账方式向其指定的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发扣的一种结算业务。如代发工资、代发奖金等、代扣学费、代扣保险费等 对公客户 根据双方协议确定 全行
市场调节价 代理业务 代理缴费 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缴事宜的业务,如代理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等 对公客户 根据双方协议确定 全行
市场调节价 代理业务 代理保险 银行接受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托代其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 对公客户 根据双方协议确定 全行
市场调节价
代理业务
个人委托贷款手续费
代理公积金中心发放委托住房贷款/办理一般个人人民币委托贷款业务,并收取委托人手续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按照协议约定收取业务手续费
全行
市场调节价
银行卡服务
银行卡发卡、收单业务手续费
银行卡POS、ATM、柜面通、账户验证等业务手续费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个人客户
根据卡组织相关规定或协议商定确定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其他 零售类第三方机构合作手续费 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服务 对公客户 根据双方协议确定 全行
五、金融市场业务
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市场调节价
理财业务
理财业务手续费
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理财管理人管理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销售服务费:0%-1%
投资管理费根据投资运作情况确定
理财管理人的管理费:0%-1%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同业业务
存管业务手续费
存管业务手续费
同业客户
原则上为0-1%
终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全行
市场调节价
托管业务
托管服务
为托管客户提供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保管和投资监督等托管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收费不高于1.5%/年
全行
市场调节价
代理业务
基金代销
代理销售基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同业客户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客户维护、销售服务等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收取
全行
市场调节价 同业业务 债券借贷手续费 为客户提供债券借贷服务 同业客户 与同业客户协商收取 全行
六、电子银行业务
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服务 企业电子银行服务费 为对公客户提供不同版本的电子银行服务,根据版本不同可为客户提供信息查询、资金结算、理财融资等功能或其中部分功能 对公客户 免费 全行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服务
银企直联服务费
通过网银系统与对公客户财务系统、ERP系统的对接,客户可完成银行信息查询、账户资金结算等功能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参照标准:
1、系统对接服务费:10万元,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系统开发,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服务 企业电子银行查询服务 通过企业电话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查询版为企业客户提供账户信息查询、明细传真、下载等服务功能 对公客户 200元/年 全行 暂不收取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服务
对公一户通服务
银行结算账户与其下关联的多个虚拟账户共同构成一户通业务,客户通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网银自主进行虚拟账户开销户、流水登记、资金收付等操作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参照标准:
1、服务费:300元/账户/月或3600元/账户/年。
2、登记簿管理费:100元/子序号/月或1200元/子序号/年。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服务
集团代理结算服务
代理集团财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成员单位办理对外结算业务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参照标准:
1、系统接入服务费:10万元/集团户
2、年服务费:1万元/被代理成员单位年
全行
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安全设备
标准版企业网银数字证书费
数字证书是对客户与银行间的传输数据进行加密,从而保证客户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是客户登录标准版企业网银的身份标识,使用USB Key作为数字证书的存储介质
对公客户
1、数字证书服务费:180元/年客户
2、密码卡收费:20元/张年用户
3、USB Key收费:80元/个用户
全行
1.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惠
2.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安全设备
成长版企业网银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对客户与银行间的传输数据进行加密,从而保证客户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是客户登录成长版企业网银的身份标识,使用USB Key作为数字证书的存储介质
对公客户
1、数字证书服务费:200元/年客户
2、USB Key收费:80元/个用户
全行
1.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惠
2、对全行客户实行5折优惠
3、分行有优惠权限
市场调节价 电子银行安全设备 成长版企业网银用户证书信息变更、密码重置 用于成长版企业网银用户信息变更、密码遗忘等USB Key完好但数字证书不能使用时,客户重新领取数字证书密码卡的收费 对公客户 20元/用户 全行 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惠
市场调节价
人民币结算
京管+企业手机银行密码盾
手机密码盾是加载数字证书为“京管+”APP中移动支付业务提供数字签名的安全设备,以及作为移动端支付密码器生成账户支付密码
对公客户
1、硬件设备:280元/个
2、数字证书年服务费:180元/客户年
全行
暂不收取
市场调节价 人民币结算 电子商务B2C网上支付/快捷支付手续费 为电子商务商家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电子交易在线资金支付平台,在商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与个人客户之间提供资金收付服务 对公客户 根据结算量大小、商户信誉度和经营规模等,与网上特约商户协议定价,按金额收取,B2C 0.3%、快捷 0.5% 全行 手续费优惠费率由总行审定
市场调节价
人民币结算
电子商务B2B网上支付
为企业网银客户和电子商务商家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电子交易买卖双方的电子支付平台,在商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与企业客户之间提供资金收付服务
对公客户
按协议约定价格及方式收取
参照标准:
1、商户接入服务费:10万元,或根据实际对接、开发、数据迁移工作量收取
2、支付手续费:根据结算量大小、商户信誉度和经营规模等,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市场调节价 人民币结算 电子渠道跨行代收付 对公客户可通过网银完成使用基本结算账户向他行个人账户划转费用报销等用途的资金 对公客户 基础定价2元/笔,开户行可根据客户网银结算量和贡献度上浮或下调, 高不超过5元/笔 全行
市场调节价
人民币结算
电子渠道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对公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进行跨行资金汇划,包括同城和异地,向其他银行的本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账户
对公客户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5元/笔
1万—10万元(含10万元),10元/笔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15元/笔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20元/笔
100万元以上,0.002%/笔, 高收费200元
全行
1、网银客户:8折优惠
2、手机银行:暂不收取
3、如分行所在地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分行当地情况为准
4、分行有优惠权限
5、同城跨行免费,优惠至2021年12月31日
七、投贷联动业务
项目价格类别 业务分类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功能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适用范围 备注
市场调节价
财务顾问
认股权财务顾问费
为第三方投资机构或在认股权谈判过程中提供协调、项目资源共享及分析、投资价值辅助判断等服务
对公客户
同业客户
1、回购或转让方式:按不低于第三方投资机构获得收益的70%收取
2、投资方式:按与第三方投资机构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约定的比例或金额收取
全行
(整理:南岳焊工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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