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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厦港01: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含)15.00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4号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8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70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0.00亿元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注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为1,299,377.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22%,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口径净资产为486,089.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76%;本期债券发行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6,911.02万元(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财务指标仍然符合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介绍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报告中的关注事项如下:
1、主业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厦门国际港务作为港口经营企业,对外部经济环境依存度较高,经营状况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
2、业务分流风险。近年来,港口之间的竞争仍然激烈,厦门港与深圳港和宁波港的部分经济腹地重叠,存在较大的竞争,同时还面临福建省内港口业务分流风险。
3、贸易业务风险。近年来,厦门国际港务贸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且贸易品种主要系钢材、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业务面临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
4、港口资源整合。2021年2月,厦门国际港务发布《内幕消息—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终实益拥有人的变更》,公告中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已由厦门市国资委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本次变更方案经福建省委、省政府研究,由福建省国资委组建的福建省港口集团对福建省国资委、各地市涉及港口和航运业务的国有资产进行进一步整合,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资信评级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机构及交易机构等,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三、涉及调整债券偿付期限或利率的含权条款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四、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介绍及相关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介绍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83、0.95、0.73和0.75;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76、0.57和0.54。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由于发行人所在的港口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比例处于较高水平,资产流动性处于相对较弱水平,可能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10,301.95万元、120,973.46万元、152,964.08万元和199,174.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9%、5.28%、6.38%和8.31%。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221.46万元、2,058.31万元、2,299.11万元和2,537.01万元。发行人的存货规模较大,若未来存货市场出现较大幅度价格下跌,则可能存在存货跌价准备持续增加的风险,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84,700.49万元,其中11,950.00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且未收回。虽然发行人已对上述理财产品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250.00万元,但若未来上述产品受托方偿债能力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使得发行人对上述理财产品的可收回金额进一步减少,进而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八、应收款项余额较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0,783.85万元、108,703.33万元、129,179.88万元和153,600.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4%、4.74%、5.38%和6.41%;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894.00万元、18,644.72万元、42,380.97万元和23,461.6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0.89%、0.81%、1.77%和0.98%。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增长,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金额将可能持续增长,若发行人主要应收对象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发行人的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发行人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应收款项占用了发行人流动资金,如后续流动资金不足则可能限制发行人业务进一步发展。
九、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4,305.95万元、30,717.19万元、38,198.02万元和36,431.0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81%、2.93%、3.37%和3.27%。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工程建设款、业务合并应付款项和收到的定金、押金及保证金、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等。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均保持较高水平,导致发行人面临一定的资金偿付压力。
十、有息负债规模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653,025.95万元、768,282.50万元、757,130.06万元和752,876.59万元。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有息债务的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发行人可能存在一定的债务偿付压力。
十一、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风险。发行人为保持厦门港口行业中的主导地位,将需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规模上发展港口综合物流产业,同时发行人近期投资项目较多,面临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十二、汇率波动风险。发行人的主要业务绝大多数均以人民币结算,但涉及国际航运及船舶代理等方面的业务需采用外汇进行结算,因此汇率的波动将可能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财务成本,从而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润产生影响。
十三、未决诉讼较多的风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多项未决诉讼或仲裁,主要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开展贸易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上述责任及确认权、追索权均可能导致潜在的诉讼风险,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正常经营,也存在即使胜诉但难以执行的风险,可能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益。
十四、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范围及交易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投资风险,专业投资者需要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质条件。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不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原股东优先配售。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六、投资适当性: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于港口行业的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年初在全球爆发,相关防控工作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进行。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范围内制造业显著收缩、贸易量下滑、全球经济形势仍不乐观,世界范围内疫情防控进程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密切关注此次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其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二十、中美贸易战升级对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发展的影响。针对美国对中国商品增加关税,经发行人对增加关税的商品进行分析,初步认为由于部分涉及增加关税的产品并非发行人涉及港口主要出口品类别且部分涉及品目存在替代产品等原因,对于发行人的业务影响不大。但若未来中美贸易战进一步升级,考虑到订货合同、航线调整、货物进出口路径调整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发行人业务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十一、2020年8月15日,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获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知会,经福建省委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福建省人民政府于同日以书面明确批复,拟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组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福建省国资委及省内各地市涉及港口和航运业务的国有资产整合到福建港口集团,当中会将厦门港务控股成建制并入福建港口集团作为其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述整合涉及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控制权变更。2021年2月25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控制人已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
二十二、发行人于2021年9月23日公告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6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2,461,988.84万元,净资产为1,299,377.75万元,均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2021年1-6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营业收入为1,241,060.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2,569.58万元,增幅65.81%;净利润为40,61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092.72万元,增幅47.56%。发行人 新一期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较上年同期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十三、根据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6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1年6月11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及派付2020年度末期股息》,发行人将向于2021年6月23日名列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名册之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28元(含税),即每股H股应派末期股息为0.0339港元(含税)。
目录
声明............................................................................................................................... I
重大事项提示..............................................................................................................II
目录......................................................................................................................... VIII
释义.............................................................................................................................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14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14
二、认购人承诺......................................................................................................17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18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18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21
三、前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2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23
一、发行人概况......................................................................................................2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7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28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38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43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49
八、媒体质疑事项...................................................................................................84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84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88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88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89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89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95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内合并及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报表...............................................................9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10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5
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负债情况..........................................................................................138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39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150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介绍.............................................................165
十、发行人2021年1-6月财务情况.......................................................................166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171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17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71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73第六节 增信机制...................................................................................................176第七节 备查文件...................................................................................................177
一、备查文件内容.................................................................................................17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址........................................................................177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 指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门国际港务
港务控股/控股股东 指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国资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
厦门市国资委 指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投行/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理人/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发行人律师/联合信实 指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会计师事务所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 指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厦门国际港务股
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
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而制作的《厦
募集说明书 指 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 指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登记托管机构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为保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的《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财政部考试合格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 指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指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
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
新租赁准则 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指 (财会〔2019〕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债务重组准则 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
报告期内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
报告期末
近三年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近三年末 指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泊位 指 港区内码头岸线供船舶安全离靠进行装卸作业或停泊所需
要的水域和空间;供一艘船舶停靠系泊的位置称为一个泊位
各种初级产品、原材料。通常根据运输批量的大小,干散货
干散货 指 又分为大宗散货和小宗批量散货两类,大宗散货主要有:煤
炭、金属矿石、粮食等;小宗批量散货包括:钢铁、木材、
化肥、水泥等
英文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的缩写,是以长度为20英
TEU/标箱 指 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
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
重要统计、换算单位
港务发展 指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集装箱码头集团 指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港电 指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华物流 指 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福州海盈 指 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运输 指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贸易 指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外轮理货 指 厦门外轮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路桥建材 指 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物流 指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船务 指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石湖山码头/石湖山 指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外代 指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国内船舶代理 指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物流保税 指 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古雷港口 指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和平旅游客运 指 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嵩屿码头 指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铁路物流 指 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国际货柜 指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沧国际货柜 指 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叶水福 指 厦门港务叶水福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龙昌 指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铃船务 指 厦铃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指 厦门市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润通 指 厦门海润通资产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商务资讯 指 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建设 指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运枢纽 指 厦门市货运枢纽中心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管理局 指 厦门港口管理局
铁十七局 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中联理货 指 厦门中联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财政局 指 厦门市财政局
外代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指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西海油脂 指 港务西海(厦门)油脂仓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马尾轮船 指 福州市马尾轮船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机电工程 指 厦门港务集团机电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外代八方 指 厦门外代八方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置业 指 厦门港务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疏浚 指 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货柜 指 厦门港务货柜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海运 指 厦门港务海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地产 指 厦门港务地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建开发 指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东亚物流 指 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电子口岸 指 福建电子口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保合物流 指 厦门市港务保合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鸿石化 指 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龙昌 指 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通码头 指 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峡投资 指 厦门海峡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翔码头 指 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亿码头 指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海宇码头 指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服务 指 厦门港务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集团物业 指 厦门港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三得利货柜 指 厦门三得利货柜储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新海达 指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鑫海益 指 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信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指 厦门市信息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邮轮母港 指 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中油港务 指 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中远集运 指 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路桥翔通 指 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福建自贸区 指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
1、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不超过”、“不少于”、“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本期债券的发行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表决通过。
发行人于2020年8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70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0.00亿元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注册。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债券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0亿元(含6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初始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或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介绍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介绍:本期债券不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原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 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 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 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10月21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介绍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21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0月21日,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10月21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4年10月21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 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东渡支行。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质押式回购介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介绍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介绍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发行首日:2021年10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1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1日。
2、本期债券上市介绍
本期发行结束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介绍。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670 号),本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9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
1、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9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借款单位全称 金额 还款日期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18厦港02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90,000.00 2021.11.12
银行借款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90,000.00 2022.9.29
银行借款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3,730.00 2022.9.25
银行借款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8,170.00 2022.9.25
2024.6.25
银行借款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2,000.00 (本息可提前
偿还)
银行借款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0 2022.7.14
2035.7.3
银行借款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0,395.00 (本息可提前
偿还)
2031.11.10
银行借款 潮州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1,514.00 (本息可提前
偿还)
合计 305,809.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原因,本着有利于优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金额。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运营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 长不超过12个月)。
2、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补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审议通过,并事先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协商和披露程序。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介绍
本期债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东渡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账号为:4100023629200076451。
针对本期债券,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不得转借他人。具体措施如下:
1、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设立了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由监管银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聘请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了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制度起到了监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作用。
3、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4、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期债券当期付息日前 3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前3个交易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证资金账户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监管银行应立刻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敦促发行人立刻划拨足额资金。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1个交易日前中午12点前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21年6月30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9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47.22%增加至发行后的48.48%,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77.76%降至发行后的66.58%,发行人债务结构将得到改善。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21年6月30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发行人将15亿元债券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且9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0.89增加至发行后的1.0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3、锁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成本
目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处于持续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本期发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确定为固定利率,有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锁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针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注册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完毕后,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3、如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会按照相关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不得通过上述方式变相将募集资金转借给他人。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5.0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00亿元全部计入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9.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在2021年6月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原报表) 2021/6/30(模拟报表) 模拟变动
流动资产 801,758.78 861,758.78 60,000.00
非流动资产 1,660,230.06 1,660,230.06 -
资产总计 2,461,988.84 2,521,988.84 60,000.00
流动负债 903,999.97 813,999.97 -90,000.00
非流动负债 258,611.12 408,611.12 150,000.00
负债总计 1,162,611.09 1,222,611.09 60,000.00
资产负债率 47.22% 48.48% 1.26%
流动比率(倍) 0.89 1.06 0.17
本期发行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前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均已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前次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募集资金均正常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股票代码:03378.HK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上市地点:香港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2,726,200,0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726,200,000元
设立日期:1998年5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23285L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
邮政编码:361013
联系电话:0592-5829821
传真:0592-5613177
办公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蔡长轸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592-5829821
所属行业:《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行业分类指引》中G55水上运输业
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网址: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
1998年5月25日,经厦门市人民政府〔1998〕综039号文批准,在原厦门港务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号为350200100198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
2003年9月25日,原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为发行人)与原厦门路桥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厦门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并于2004年4月19日对该协议进行修订。根据协议,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在中国外轮理货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为外轮理货)、厦门外代、港务物流、厦门港务集团国内船舶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鹭榕水铁联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已注销)和厦门港船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为港务船务)的权益性资产,以及原厦门港务集团东渡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全部净资产和部分土地使用权,与原厦门路桥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的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为主的资产和相对应的负债进行、厦门市路桥储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95%的股权、厦门市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70%的股权、厦门路桥旅游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40%的股权进行置换。资产置换生效日为2004年7月31日。
2004年11月26日,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4〕243号文《关于港务集团整体改制并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整体改制方式,将与集装箱业务及船代、理货、物流等港口配套延伸服务业务相关的资产发起设立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争取到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05年2月23日,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5〕32号文批准,同意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整体改制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企业类型由国有独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变更为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变更为175,600万元,控股股东由厦门市财政局变更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和国内、国际集装箱装卸、堆存、装拆箱、仓储经营;综合物流服务、中转、多式联运服务、物流信息管理。
经发行人2005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增资扩股协议的规定,并经厦门市政府〔2005〕118号文批准,发行人申请增加股本73,200,000元,代表每股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73,200,000股,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商业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国有资产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每股1.23元出资认购,截至2005年6月1日,收到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90,036,000元,其中人民币73,200,000元作为新增股本,其余人民币 16,836,000 元作为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股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829,200,000元,代表每股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1,829,200,000股。2005年6月2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6月6日,经发行人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函〔2005〕33号)《关于转报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并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的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改革〔2005〕019号《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转为境外募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5〕28 号文《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604号文《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发行人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股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可新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85,80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78,000万股,减持国有股出售存量7,800万股。发行人可视市场行情行使超额配股权,其比例不超过85,800万股的15%。
2005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0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一致同意修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第十条,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范围变更为: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5〕28号《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发行人于2005年12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3378.HK),发行普通股98,6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发行人发行不超过89,700万股新股,国有股股东出售不超过8,970万股存量股份,发行的新股与国有股股东出售的存量股份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经发行人2006年6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于2006年6月29日申请将注册资本由182,920万元变更为272,620万元,并申请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1725号《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批复》,同意股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拖轮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发行人于2006年9月18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9月26日作出的厦国资产〔2007〕459号文《关于明确厦门轻工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份数的批复》及商务部商资批〔2007〕1717号《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者变更的批复》,同意将厦门国有资产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的发行人1%国有股权(截至2006年5月29日,为1,830万股)划转给厦门轻工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7 年 11 月 16 日作出的国资产权〔2007〕1252 号文《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商务部商资批〔2008〕1308号《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将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发行人的1,830万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07年12月13日,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注册号由企股闽厦总字第07681号变更为350200400009233。
经发行人于2012年3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厦门市投资促进局于2012年6月21日作出的厦投促审〔2012〕365号《关于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经发行人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住所地由厦门市东渡路127号变更为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作出的国资产权〔2014〕1212 号文《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厦门市商务局厦商务审〔2015〕199号《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将厦门夏商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发行人的1,830万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7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由林开标变更为蔡立群。
2020年8月16日,发行人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批复》,该批复称,经福建省委、省政府研究,拟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省国资委、各地市涉及港口和航运业务的国有资产整合到省港口集团。其中,厦门港务集团成建制并入省港口集团,作为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21年2月26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厦门港务集团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控股股东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控制人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厦门港务集团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上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于2021年2月25日完成。上述股权划转整合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本无变化,为272,620.00万股,其中流通股98,670.00万股,非流通股173,950.00万股,发行人不存在名股实债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情形。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前身为厦门市交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97年11月4日。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2004〕241号”《关于市交通国有资产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更名等事项的批复》等文件,以2004年9月29日为基准日,接收了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偿划转的部分资产及相应的负债,并接收了厦门市财政局无偿划转的对港务集团的股权,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更名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资本310,000万人民币元,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法定代表人为蔡立群。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3、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4、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5、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服务;6、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7、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8、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其他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港务控股主要业务板块:港口物流板块、贸易板块、工程建设(含建材)板块、金融板块等。
截至2020年末,港务控股总资产为444.36亿元,总负债为285.5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8.82亿元。2020年度,港务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55.39亿元,净利润3.93亿元。
截至2021年3月末,港务控股总资产为443.86亿元,总负债为278.8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5.05亿元。2021年1-3月,港务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12.79亿元,净利润1.10亿元。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于2021年2月25日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
厦门轻工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境外上市H股持有人
100.00%
0.67% 63.14% 厦铃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1.01%
5.18%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注:厦铃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通过境外上市H股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发行人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情况
1、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4家,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权益比例 表决权
号 直接 间接
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2,519.15 61.89 - 66.67
2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3,500.00 10.00 55.70 100.00
3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8,000.00 100.00 - 100.00
4 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50.00 30.02 100.00
5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500.00 - 60.03 100.00
6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8,100.00 - 61.43 100.00
7 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500.00 - 60.22 100.00
8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5,000.00 - 37.13 60.00
9 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300.00 100.00 - 100.00
10 厦门外轮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700.00 - 42.70 80.00
11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7,000.00 - 61.89 100.00
12 厦门港务海路达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00.00 - 49.51 80.00
13 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200.00 - 37.13 100.00
14 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800.00 - 37.13 100.00
15 厦门外代仓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80.00 - 37.13 100.00
16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0.00 - 49.51 100.00
17 厦门外代航运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00.00 - 37.13 100.00
18 厦门外代报关行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00.00 - 37.13 100.00
19 厦门外理物流管理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0.00 - 42.70 100.00
20 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 - 44.59 60.00
21 三明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3,500.00 - 49.51 60.00
序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权益比例 表决权
号 直接 间接
22 三明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 49.51 100.00
23 吉安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000.00 - 37.13 100.00
24 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500.00 100.00 - 100.00
25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8,100.00 - 31.56 55.56
26 漳州市古雷疏港公路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000.00 - 61.89 100.00
27 厦门海隆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5,000.00 - 44.95 100.00
28 潮州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8,400.00 - 43.32 60.00
29 厦门港务酒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800.00 - 42.02 60.00
30 三明港务报关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50.00 - 49.51 100.00
31 上海海衡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 61.89 100.00
32 漳州市龙池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0 - 34.04 60.00
33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43,660.42 59.45 0.30 55.56
34 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 59.45 55.56
35 漳州市古雷拖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0 - 49.60 100.00
36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68,000.00 - 44.81 75.00
37 海南厦港拖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200.00 - 55.70 100.00
38 吉安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 61.89 100.00
39 厦门港集兴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950.00 - 31.09 100.00
40 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5,551.50 - 30.46 51.00
41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000.00 - 44.95 51.00
42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6,200.00 - 44.95 51.00
43 厦门港务海亿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7,800.00 - 44.95 51.00
44 厦门石湖山码头劳动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4.00 - 44.95 51.00
45 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0,000.00 - 46.42 50.00
46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14,870.00 - 30.32 51.00
47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5,600.00 - 39.24 66.00
48 厦门港务建材供应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000.00 - 31.56 60.00
49 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 61.89 100.00
50 泉州厦港拖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00.00 - 55.70 100.00
51 纪成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0.1港元 - 59.75 100.00
52 厦门外轮代理(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港元 - 37.13 100.00
53 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00,000港元 - 61.89 100.00
54 漳州海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00.00 - 37.13 60.00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层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该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通过在其董事会派出代表及行使投票权来实施控制。在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根据投资协议中出资份额确定,表决权比例根据被投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中 高决策机构表决方式确定,因此持股比例虽不高于50%,亦纳入并表范围。
2、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及财务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如下: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99年4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19.15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朝辉,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装箱;车辆滚装服务;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有效期限详见许可证件);(2)物流供应链管理、整体物流方案策划与咨询、中转、多式联运服务(不含运输)、物流信息管理;(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4)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农畜产品、文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美术品;(5)房屋租赁。
截至2020年末,港务发展总资产为1,043,288.87万元,总负债为583,544.3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59,744.53 万元。2020 年度,港务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570,557.63万元,净利润21,800.70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港务发展总资产为 1,130,641.82 万元,总负债为665,669.6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4,972.22万元。2021年1-3月,港务发展实现营业收入529,893.60万元,净利润5,110.23万元。
(2)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660.42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岩松,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
截至 2020 年末,集装箱码头集团总资产为 1,117,391.45 万元,总负债为268,640.5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48,750.89万元。2020年度,集装箱码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3,001.27万元,净利润46,046.0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集装箱码头集团总资产为1,120,617.29万元,总负债为258,865.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1,752.09万元。2021年1-3月,集装箱码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3,176.32万元,净利润13,001.21万元。
(3)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5年1月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进京,经营范围为助轮船靠离泊、拖驳船服务、港口货物中转、物资储存、装卸货物、港口消防服务、海上船舶修理等,主营港口拖轮经营。
截至2020年末,港务船务总资产为49,107.03万元,总负债为14,684.6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4,422.40万元。2020年度,港务船务实现营业收入27,084.85万元,净利润7,186.7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港务船务总资产为49,685.95万元,总负债为13,495.4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6,190.48 万元。2021 年 1-3 月,港务船务实现营业收入6,516.32万元,净利润1,734.35万元。
(4)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宇平,经营范围:电力供应;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气安装;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截至2020年末,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14,590.00万元,总负债为3,682.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907.57万元。2020年度,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营业收入10,305.06万元,净利润536.16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13,870.47万元,总负债为2,821.6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048.80万元。2021年1-3月,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营业收入2,502.34万元,净利润126.52万元。
(5)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 1991 年 12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水波,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建筑装饰业;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和设备安装;电气安装;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售;摩托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
截至2020年末,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1,726.91万元,总负债为445.3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81.55万元。2020年度,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营业收入1,273.37万元,净利润99.2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1,762.16万元,总负债为467.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95.00万元。2021年1-3月,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营业收入356.61万元,净利润13.44万元。
(6)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1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小荣,经营范围:货物装卸、货物仓储、货物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5,662.28万元,总负债为1,801.4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860.87万元。2020年度,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营业收入7,540.67万元,净利润647.5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为5,548.82万元,总负债为1,526.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21.99万元。2021年1-3月,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营业收入1,812.75万元,净利润145.22万元。
(7)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97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水波,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国际货运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20年末,港务物流总资产为38,329.52万元,总负债为10,935.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7,394.24万元。2020年度,港务物流实现营业收入25,163.89万元,净利润1,523.50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港务物流总资产为37,066.29万元,总负债为9,433.9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27,632.34 万元。2021 年 1-3 月,港务物流实现营业收入5,297.61万元,净利润238.10万元。
(8)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6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明华,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
截至2020年末,港务运输总资产为18,801.22万元,总负债为7,454.8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346.42万元。2020年度,港务运输实现营业收入20,652.51万元,净利润829.23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港务运输总资产为18,157.97万元,总负债为6,703.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1,454.93 万元。2021 年 1-3 月,港务运输实现营业收入5,184.89万元,净利润120.45万元。
(9)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煜斌,经营范围: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果品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化肥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农药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截至2020年末,港务贸易总资产为321,559.79万元,总负债为287,563.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3,996.55 万元。2020 年度,港务贸易实现营业收入1,364,288.27万元,净利润3,843.50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港务贸易总资产为408,873.05万元,总负债为373,208.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5,664.39 万元。2021 年 1-3 月,港务贸易实现营业收入485,309.68万元,净利润1,651.15万元。
(10)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5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鹭旭,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线的集装箱装卸、中转、仓储、分送、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拆装箱、堆存、保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截至2020年末,嵩屿码头总资产为226,086.49万元,总负债为47,391.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8,694.57万元。2020年度,嵩屿码头实现营业收入38,938.73万元,净利润6,238.6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嵩屿码头总资产为224,134.67万元,总负债为43,373.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0,761.47万元。2020年1-3月,嵩屿码头实现营业收入11,377.23万元,净利润2,066.89万元。
(11)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8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建平,经营范围:装卸搬运;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从事报关业务;从事报检业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业务。
截至2020年末,新海达码头总资产为223,081.31万元,总负债为183,582.2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39,499.04 万元。2020 年度,新海达码头实现营业收入31,691.29万元,净利润-3,724.33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内贸中转箱占比高且费率低,内贸业务整体收入偏低,收入无法覆盖成本,因此出现亏损。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新海达码头总资产为 221,617.79 万元,总负债为181,286.1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331.64万元。2021年1-3月,新海达码头实现营业收入9,271.88万元,净利润832.60万元。
(三)发行人的合营、联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情况
1、合营、联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联营及合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注册资本 参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一、合营企业
1 厦门港务叶水福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6,765.00 60.00 为产品、技术的进出口提供
代理服务及保税仓的营运
货物仓促、货运代理,集装
2 厦门外代八方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000.00 49.00 箱的中转、堆存、装拆箱、
清洗、修理、改建、检查以
及相关配套服务
二、联营企业
1 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800.00 50.00 存储服务
2 泉州清濛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0 40.00 集装箱存储运输及维护
3 厦门集大建材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48.00 40.00 建筑材料的生产
4 厦门中联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00.00 40.00 散装及集装箱理货服务
5 厦门港务海融通供应链管理有 700.00 25.00 供应链管理
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集装箱查验 1,000.00 16.00 集装箱查验服务
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 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932.00 8.10 建筑材料生产
注1:发行人对厦门港务叶水福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持股比例超过或等于50%,但由于发行人对上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未将上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纳入并表范围。
2、主要合营、联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和财务情况
(1)厦门港务叶水福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港务叶水福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7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广斌,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的项目);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糖果及糖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调味品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的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装卸搬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的项目);从事商业保理业务;谷物、豆及薯类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果品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建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末,叶水福物流总资产为29,158.39万元,总负债为20,028.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130.20万元。2020年度,叶水福物流实现营业收入2,286.04万元,净利润107.3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叶水福物流总资产为29,036.21万元,总负债为20,061.4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974.80万元。2021年1-3月,叶水福物流实现营业收入712.35万元,净利润89.99万元。
(2)厦门外代八方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外代八方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 2014 年 8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蕾,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从事报关业务;从事报检业务;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供应链管理。
2020年末,外代八方总资产为4,760.49万元,总负债79.2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4,681.26 万元。2020 年度,外代八方实现营业收入 927.38 万元,净利润501.6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外代八方物流总资产为4,782.47万元,总负债为99.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83.35万元。2021年1-3月,外代八方物流实现营业收入431.00万元,净利润2.09万元。
(3)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外代东亚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学军,营业范围:(1)集装箱储存、集拼、分拨、中转、堆存、修理、清洗;(2)仓储服务。
截至2020年末,外代东亚物流总资产为3,924.55万元,总负债为328.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596.43万元。2020年度,外代东亚物流实现营业收入2,616.28万元,净利润257.16万元。
截至2021年3月末,外代东亚物流总资产为3,909.92万元,总负债为270.0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639.85万元。2021年1-3月,外代东亚物流实现营业收入759.81万元,净利润43.42万元。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职能部门的主要情况
1、法人治理结构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和《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运作,实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东、股东大会、董事和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形式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1)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
13)审议代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
1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15)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16)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
(2)董事会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不少于9名但不多于15名董事组成,并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3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外部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方案;
7)拟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分立、变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修改方案;
12)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董事会人数及结构符合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全体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
(3)监事会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依据《监事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监事会,监事会由6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可连选选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财务;
2)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代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董事交涉或者依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4)总经理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架构完备,业务运营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2、职能部门主要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技术工程部、审计部7个部门,并制订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
(1)办公室
履行行政管理、文秘、法律事务管理、品牌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后勤保障等有关职能。
(2)财务部
履行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等有关职能。
(3)投资发展部
履行战略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经营与管理、资本运作、制度建设、企业管理以及涉及多部门协调的综合管理等有关职能。
(4)运营管理部
履行营销战略研究及其实施的协调管理、生产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费规管理、新业务拓展、港口业务协调管理以及安全管理(包含综合治安、应急和危机事件管理)等有关职能。
(5)人力资源部
履行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薪酬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培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研究和总部员工人力资源管理等有关职能。
(6)技术工程部
履行信息化、技术设备、工程建设(含基建项目、设施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设施、节能环保管理等有关职能。
(7)审计部
履行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收支及相关经营活动内部审计监督等有关职能。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
发行人拥有自身的经营资产,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相关主要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拥有完全独立于股东的资产。发行人拥有完整独立的设计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和配套设施,不存在依赖其持股5%以上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2、人员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部,发行人的人事体系独立于股东。发行人与所有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签署了《劳动合同》,与股东在员工劳动合同、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全独立。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及发行人的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个人干预发行人人事任免的情形。
3、机构
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综合管理和业务经营部门,发行人各部门和岗位均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发行人具有健全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组织结构,不存在与出资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发行人拥有自己独立的日常办公场所,与出资人在不同场所办公。
4、财务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编制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纳税的现象。发行人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资金使用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管理层在职权范围内做出决策,不存在股东干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使用的情况。
5、业务经营
发行人与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发行人独立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发行人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学历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蔡立群 男 1969 硕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7.02-至今
陈朝辉 男 1969 硕士 总经理、执行董事 2015.12-至今
林福广 男 1964 本科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2020.2-至今
执行董事 2020.2-至今
陈震 男 1974 硕士 副总经理 2018.5-至今
财务总监 2017.2-至今
陈志平 男 1966 硕士 非执行董事 2017.2-至今
傅承景 男 1962 本科 非执行董事 2005.3-至今
黄子榕 男 1963 硕士 非执行董事 2015.12-至今
白雪卿 女 1964 硕士 非执行董事 2017.2-至今
刘峰 男 1966 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2-至今
林鹏鸠 男 1966 硕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12-至今
靳涛 男 1966 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2-至今
季文元 男 1967 硕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2-至今
杜宏佳 男 1971 硕士 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2019.8-至今
张桂仙 男 1967 硕士 股东代表监事 2014.2-至今
廖国省 男 1963 本科 职工监事 2014.2-至今
刘晓龙 男 1971 本科 职工监事 2019.12-至今
汤金木 男 1966 博士 独立监事 2005.3-至今
肖作平 男 1975 博士 独立监事 2011.2-至今
吴岩松 男 1971 本科 副总经理 2020.3-至今
蔡长轸 男 1972 硕士 董事会秘书 2019.4-至今
1、董事会成员
蔡立群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男,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厦门港务局东渡港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调度室计划调度员,厦门海捷货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东渡港务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调度室副主任,厦门港务集团国内船舶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东渡港务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厦门外轮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东渡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三明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吉安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海隆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董事,潮州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厦门港务控股副总经理,发行人副董事长。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福建丝路海运运营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经理。
陈朝辉先生,总经理,执行董事,男,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厦门港东渡作业区技术员、门机队副队长,厦门港石湖山码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机械队队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曾用名厦门港务集团港电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安委办主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董事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董事。现任发行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福建丝路海运运营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
林福广先生,执行董事及党委副书记,男,1964年出生,学士学位,助理政工师。历任福州军区32817部队53分队电影组职员,福州军区32866部队政治部电影队职员,中国外轮理货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集装箱办事处理货员、集装箱办事处业务员、党支部政工干事、财劳科副科长,厦门外轮理货劳动服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厦门外理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厦门港务发展散杂货事业部总经理,厦门海隆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书记、总经理,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发行人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陈震先生,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男,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港集装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计、下属国际货运代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主管,厦门建宏集装箱货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箱管部经理,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总监,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潮州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厦门港务叶水福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执行董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
陈志平先生,非执行董事,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厦门市财政局干部、科员、文教行政处副处长、调研员,厦门市筼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主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发行人非执行董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党委书记,福建丝路海运运营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
傅承景先生,非执行董事,男,1962年出生,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厦门市财政局信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非执行董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厦门港务金融控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
黄子榕先生,非执行董事,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渡作业区技术员、机械队副队长,港务局港机厂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厦门港集装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海天港务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厦门海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发行人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现任发行人非执行董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工程师,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
白雪卿女士,非执行董事,女,1964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集美大学助教、讲师,中国人民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业务科副科长、科长、开元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理助理、计统处副处长、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承保中心主任、财产险部总经理、再保部总经理,中国民主建国会厦门市委员会副主委,太平财产保险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水险部副总经理、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现任发行人非执行董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厦铃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厦门市委副主委。
刘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曾任教于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方向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现代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曾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厦门建发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杭州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鹏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辽宁天腾律师事务所。现任发行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浙江天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教育基金管委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靳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历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员,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经济问题》杂志副主编。现任发行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经济问题》杂志联合主编,福建省证券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季文元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位。历任上海远洋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箱运科、箱管科、杂运科、租船科科员及租船科科长,北京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租船科科长,中远散货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租船科科长,中远散货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航运一处副处长、一航运三处副处长、航运一处处长、驻港澳地区总代表,泛远船务(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锦江航运(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经理,巴拉歌集团高级副总裁。现任发行人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精英租船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上海菁英航运经纪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上海市交港局航运特邀专家,上海航运经纪人俱乐部常务理事,上海市乒乓球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国际乒联主席特别商务顾问,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MTCCAsia)理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唯爱天使基金创始会员。
2、监事会成员
杜宏佳先生,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男,1971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历任厦门港务局政治处职员、机关团总支书记,厦门港报副主编、主编,厦门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团委副书记、党办副主任、直属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共青团厦门市第十五届、十六届委员,厦门海峡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桂仙先生,股东代表监事,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位,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历任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程师,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企业管理部经济师。现任发行人股东代表监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计风控部经理,厦门港务金融控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富邦财产保险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
廖国省先生,职工监事,男,1963年出生,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外轮理货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理货员、业务员、办事处副主任、业务科长、副经理、书记、厦门海沧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书记,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中方代表,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经理,兼任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书记。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纪委书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主席,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刘晓龙先生,职工监事,男,1971年出生,学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厦门港石湖山码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科工班指导员、调度和业务主办,厦门港务控股纪检干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纪检监察室主任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部副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汤金木先生,独立监事,男,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政协第十二届厦门市委员。历任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后任职于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现任发行人独立监事,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厦门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
肖作平先生,独立监事,男,1975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西南交通大学教授,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成都领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监事,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财会通讯》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博士点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科研基金和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国家自然基金委同行评议专家,《证券市场导报》特约编委,四川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
3、其他重要管理人员
陈朝辉先生,总经理、执行董事,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情况。
陈震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执行董事,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情况。
吴岩松先生,副总经理,男,1971年出生,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厦门港务和平装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机械队技术员,厦门港务局海天装卸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机械队技术员,厦门港务局海天劳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厦门港海天港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仓储科副科长,货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经理,机械二大队大队长,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操作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东渡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潮州港务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董事长,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
蔡长轸先生,董事会秘书,男,1972年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厦门港务局办公室秘书,厦门港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办公室秘书,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处及事务部秘书、事务部副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及办公室副主任,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发行人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相关要求。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1、港口行业
(1)行业现状
港口是综合运输的枢纽,在整个运输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港口行业投资大、长期收益较为稳定并能够带动仓储运输、报关货代、贸易等大批相关行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港口是直接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晴雨表。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22,893个,比上年减少1,026个。全国港口拥有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520个,比上年增加76个。2019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39.51亿吨,同比增长5.7%。
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底,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22,142个,比上年减少751个。全国港口拥有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592个,比上年增加72个。2020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45.50亿吨,同比增长4.3%。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的重点港口情况如下:
区域 特点 重点港口
环渤海区域 能源运输的重要口岸 天津、营口、日照
长江三角洲 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龙头 上海、连云港、南京
珠江三角洲 集装箱运输高速发展 深圳
西南沿海地区 沟通西南地区资源与市场的桥梁 北海
东南沿海地区 对台实现“三通”的主要口岸 厦门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2018年,全国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41.89亿吨,比上年增长2.4%。其中,沿海港口完成37.44亿吨,增长2.5%;内河港口完成4.45亿吨,增长1.6%。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51亿TEU,比上年增长5.3%。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22亿TEU,增长5.2%;内河港口完成2,909万TEU,增长6.2%。全国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4.50亿吨,增长3.4%;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10.66亿吨,增长3.8%;金属矿石吞吐量21.22亿吨,增长3.1%。
2019年,全国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43.21亿吨,比上年增长4.7%。其中,沿海港口完成38.55亿吨,增长4.8%;内河港口完成4.65亿吨,增长4.3%。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1亿TEU,比上年增长4.4%。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31亿TEU,增长3.9%;内河港口完成3,015万TEU,增长8.5%。全国港口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6.26亿吨,增长4.4%;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12.14亿吨,增长7.9%;金属矿石吞吐量22.20亿吨,增长2.6%。
2020年,全国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44.96亿吨,比上年增长4.0%。其中,沿海港口完成40.05亿吨,增长3.9%;内河港口完成4.91亿吨,增长5.5%。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64亿TEU,比上年增长1.2%。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34亿TEU,增长1.5%;内河港口完成3,001万TEU,受疫情影响稍有下降。全国港口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5.56亿吨,减少2.7%;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13.10亿吨,增长7.9%;金属矿石吞吐量23.41亿吨,增长5.5%。
2018-2020年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
单位:亿吨
序号 港口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宁波-舟山港 10.84 11.20 11.72
2 上海港 6.84 6.63 6.51
3 天津港 5.08 4.92 5.03
4 广州港 5.94 6.06 6.12
5 青岛港 5.43 5.77 6.05
6 大连港 4.68 3.66 3.34
7 日照港 4.38 4.64 4.96
8 营口港 3.70 2.38 2.38
9 厦门港 2.17 2.13 2.08
10 湛江港 3.02 2.16 2.34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2019-2020年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情况比较表
单位:万TEU、%
名次 港口 2019年1-12月 2020年1-12月 全年同比增幅
1 上海港 4,330 4,350 0.46
2 宁波-舟山港 2,753 2,872 4.32
3 深圳港 2,577 2,655 3.03
4 广州港 2,283 2,317 1.49
5 青岛港 2,101 2,201 4.76
6 天津港 1,730 1,835 6.07
7 厦门港 1,112 1,141 2.61
8 苏州港 627 629 0.32
9 营口港 548 565 3.10
10 大连港 876 511 -41.67
11 连云港港 478 480 0.42
12 佛山港 444 405 -8.78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在集装箱吞吐量排名上,公开资料中12个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中,港口排名除苏州港和营口港超过大连港外,其他与去年未发生变化,增速较往年普遍放缓,有部分港口出现负增长。其中,上海港2020年完成箱量4,350万TEU,同比增长0.46%,稳居第一;宁波-舟山港2020年完成箱量2,872万TEU,同比增速4.32%,排名第二位;深圳港2020年完成箱量2,655万TEU,同比增速3.03%,排名第三。其后4至12位的排名,分别为广州港、青岛港、天津港、厦门港、苏州港、营口港、大连港、连云港港及佛山港。
(2)行业发展趋势
2016年,虽然世界政治动荡,经济复苏脆弱乏力,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抬头,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受到影响,但是全球大宗商品供需关系继续宽松,煤炭、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在2015年大幅下降后,2016年先降后升,全年总体仍然呈下降态势,国内外价格倒挂,加之在我国去产能、限产量的影响下,国内煤炭、原油、铁矿石等的供给偏紧,使得沿海港口煤炭、原油、铁矿石等外贸进口呈现了量增价跌的走势,实现了出人意料的高速增长。但总体上沿海港口吞吐量低速增长已成常态,沿海港口企业在理性把握投资和产能投放节奏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直接导致2016年沿海港口产能投放规模同比继续大幅下降。
2017年沿海港口面临区域性、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部分地区、港口产能过剩比较严重、负债率高企,港口企业亏损面可能较快扩大,沿海港口基本建设规模将继续下降。
2018 年,全球景气度仍处扩张区间但较前期高点回落,同时经济增速也有所放缓,并且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加剧全球贸易摩擦,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全球经济增长的势头。
2019 年,全球经贸发展不确定性增强,地缘政治冲突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升温、贸易摩擦影响进一步发酵、国际融资环境趋紧、金融风险外溢性增强、全球债务水平居高不下、竞争性减税行为增多等因素影响下,2019年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大,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率降至2.9%。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短期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201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86,515亿元,同比增长6.0%。在此背景下,我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39.51亿吨,同比增长5.7%。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世界经济、贸易和投资显著衰退,全球经济遭遇了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的 严重衰退,尤其是二季度各国普遍实行经济封锁政策,制造业和服务业停摆、失业率飙升,多国GDP跌幅创下历史记录,三季度以后伴随各国逐渐解封,经济有所回暖,但由此导致的疫情扩散再度引发经济封锁政策,经济复苏势头有所削弱。在世界经济下行的环境下,2020年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015,9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在此背景下,我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45.50亿吨,比上年增长4.3%,增速有所放缓。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设交通强国,港口是交通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因此港口生产增长的态势将不会改变。但随着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更加注重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来推进经济质量的提升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智能铁路、智慧民航、智慧港口、数字航道、智慧停车场,港口行业将告别以往单纯追求扩大吞吐量的时代,更加注重“智慧港口”的建设。
(3)行业政策
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在我国国家战略性政策中被赋予了重要地位。“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伴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出台,我国亦陆续出台了多项港口相关制度规章及指导性文件,以不断完善港口运营管理、作业收费、集疏运系统建设等,提升港口的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竞争环境。我国港口行业整体面临的政策大环境趋好,但港口企业在市场费率和集疏运系统建设上面临一定的企业分化压力。
随着各地港口资源整合的深入推进,为化解行业内垄断现象及竞争现象,国家不断对港口行业的收费制度进行市场化改革,港口收费水平将主要取决于市场竞争,我国港口企业的作业收费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总体看,吞吐量大的枢纽港和干线港预计将面临更加有利的外部竞争环境;相反,竞争力较弱、以内贸为主的支线港口将面临被临近枢纽港和干线港抢夺货源,预计港口运营企业资质将进一步分化,形成“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港口竞争力也受到货物疏港能力差异的影响,2017年2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此后密集发布一系列相关政策,要求优化疏港货物运输结构、提高铁路和水路运输比例,到2018年“公转铁”政策落地对一些铁路、水运疏港能力偏弱的港口货运量已产生一定负面影响,部分港口煤炭铁路疏港能力不完备导致货物吞吐量下降。预计会迫使一些港口增加相应领域资本支出以完善铁路或水路货物疏港能力,对于现金流紧张、融资渠道较少的港口企业将形成较大冲击,与大型企业的差距将被进一步拉大。
“十四五”时期,我国提出“交通强国”建设目标,港口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陆续印发了支持和引导港口行业的发展政策,并规划到 2025年我国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主要港口绿色、智慧、安全发展实现重大突破。
近年来国家层面主要政策文件如下:
发布时间 发布方 文件全称
2021年2月 交通运输部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021年2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以违规经营收费案例为戒进一步规
范港口收费行为的通知》
2020年12月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
2020年10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做好 2020 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
作的通知》
2020年8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
管理的通知》
2020年8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
2020年3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 《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
革委 通知》
2020年2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
2019年11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
2019年9月 国务院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2019年3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 《关于修订印发的
革委 通知》
2019年1月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
施》
2018年12月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
知》
2018年10月 国务院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2018年8月 交通运输部 《关于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
知》
2018年7月 交通运输部 《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
水”》
2018年6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 《关于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等有关事
革委 项的通知》
2018年2月 交通运输部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17年12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发布时间 发布方 文件全称
2017年11月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2017年9月 交通运输部 《贯彻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
案(2017-2020年)》
2017年7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
革委
2017年5月 交通运输部 《深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
案(2017-2020年)》
2017年2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 《“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
局、中国铁路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7年2月 国务院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规划》
(4)竞争格局
1)厦门港基本情况
厦门港地处金门湾和九龙江出海口,地理坐标为118°04′E,24°27′N,介于我国上海与广州之间,厦门港拥有便捷的集疏运网络,公路连接全省路网,并通过319、324国道与全国公路网相连;我国沿海高速公路与厦门港相连;直达码头前沿的铁路专用线通过鹰厦线与全国铁路网相连。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距东渡、海沧等主要港区仅半小时车程,70多条航线通达世界各主要港口。水运航线可通我国沿海、长江中下游和世界各港,内河可通九龙江干支流和乡镇码头。沿海航线北距上海561海里、福州201海里;东距台湾省基隆222海里、高雄165海里、台中130海里、澎湖102海里;南至广州389海里、香港287海里。客运有通过香港、上海、广州、温州、海口、汕头等航线。港口面向东南,由青屿水道与台湾海峡相联,港外有金门、大担及浯屿等岛屿为屏障,周围多山丘,避风条件好,各种船舶进出港不受潮水限制,为我国对外贸易港口之一,亦是华侨进出内陆的主要门户。
厦门港是一个条件优越的海峡性天然良港,其海岸线蜿蜒曲折,港湾外围岛屿环绕,港内水域宽阔、水深浪小、不冻少淤。港口水域面积300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1平方公里,岸线总长154公里,其中适于建港的岸线31.6公里。进港航道全长约40.3公里,水深达到14米,10万吨级船舶可乘潮进出港。良好的自然条件使厦门港在中国对外贸易港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厦门港口区域位置图如下:
周边港口定位情况如下:
2)区域竞争优势
厦门港所属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集中在福建省内,目前港口群内形成了对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中部、南部的福州港(原福州港和宁德港)、湄洲湾港(原湄洲湾港、泉州港和莆田港)、厦门港(原厦门港和漳州港)三大港口。从吞吐量情况来看,2018-2020年,厦门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2.17亿吨、2.13亿吨和2.0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1,070万TEU、1,112万TEU和1,141万TEU。2018-2020年,福州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79亿吨、2.13亿吨和2.49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334万TEU、354万TEU和352万TEU。2018-2020年,湄洲湾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62亿吨、1.69亿吨和1.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243万TEU、260万TEU和227万TEU。综上所述,2020年度,厦门港的货物吞吐量低于福州港高于湄洲湾港,2018-2019年度,厦门港的货物吞吐量高于福州港和湄洲湾港。2018-2020年度,厦门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均超过福州港和湄洲湾港,在集装箱业务上保持了绝对领先地位。
厦门港及主要竞争港口功能定位及货物吞吐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吨、万TEU
港口 功能定位 货物吞吐量 集装箱吞吐量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发展成为以远洋集装箱
厦门港 运输为主、大宗散货为 2.08 2.13 2.17 1,141 1,112 1,070
辅的国际航运枢纽港
发展成为集装箱和大宗
福州港 散货运输相协调的国际 2.49 2.13 1.79 352 354 334
航运枢纽港
发展成为大宗散货和集
湄洲湾港 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 1.65 1.69 1.62 227 260 243
纽港
2、贸易行业
(1)行业概况
从国内贸易情况看,国内贸易景气度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波动。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15,986亿元,同比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接近40万亿元, 终消费支出超过55万亿元。
对外贸易结构上,近年来我国进、出口增长并不均衡,出口平均增速高于进口。在出口推动下,贸易顺差也进一步走高。2017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人民币27.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2%,系2015年以来首次增长。2018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0.51万亿元,比2017年增长9.7%。2019年,我国外贸发展呈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的态势,全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 31.54 万亿元,同比增长3.4%。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16万亿元,同比增长1.9%,成为全球唯一实现货物贸易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其中,2020年我国贸易出口总值为17.93万亿元,增长4.0%;进口总值为14.23万亿元,下降0.7%;贸易顺差3.7万亿元,扩大27.4%。
2020年,我国前五大贸易伙伴依次为东盟、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对上述贸易伙伴进出口分别为4.74万亿元、4.5万亿元、4.06万亿元、2.2万亿元和1.97万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7%、5.3%、8.8%、1.2%和0.7%。此外,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9.37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
区域性的贸易活动与区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福建省是我国经济发展大省,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较好。根据《2020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度,福建省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903.89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2.32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20,328.80亿元,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20,842.78亿元,增长4.1%。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一产业为6.2%,第二产业为46.3%,第三产业为47.5%。
厦门市的经济和外贸发展形势与福建省类似。根据厦门市统计局2021年3月16日发布的《厦门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度,厦门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6,384.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89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2,519.84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3,835.29亿元,增长5.5%。三次产业结构为0.4∶39.5∶60.1。
在“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理念下,“一带一路”建设“走实走深”,自贸区建设深化,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同时对全球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中高速、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继续深入推进,强化创新驱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态势。央行扩大中期借贷便利担保品范围、定向降准等一系列精准调控措施将进一步增加金融市场流动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度,有利于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持续推行。美对华贸易政策日益严苛,将对我国出口增长形成一定扰动,但从中长期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内需扩大、区域协调发展的逐步深化,我国经济的基本面有望长期向好和保持中高速增长趋势。
(2)行业政策
对外贸易是我国GDP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我国巨额外汇储备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经济决策部门对于外贸的关注程度高,出台政策配套性较好,2010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号的退税率,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体现了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意图,因而对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精深加工程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国家对于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也进行大力扶持。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东盟、新西兰等2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具有战略意义的自贸协定以及配合战术层面的关税、产业政策将进一步拓展贸易空间,降低关税壁垒,推进外贸行业的发展。
国内贸易方面,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该“十三五”规划指明未来五年主要目标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内贸流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全渠道经营成为主流,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大流通、大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流通新领域、新模式、新功能充分发展,社会化协作水平提高,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流通先导功能充分发挥,供需实现有效对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更加凸显,现代流通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2021年6月30日,商务部发布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中,提出推动外贸创新发展,为未来五年外贸工作指明了重要方向和着力点,为外贸应对和适应国内外风险和挑战指出了明确路径。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2015年4月21日,中国(厦门)自由贸易实验区挂牌成立;这是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3〕38号)要求,自贸区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中国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更好地为全国服务。
国家正在积极推进的自由贸易园区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有望成为我国外贸新常态的方向和驱动因素。商务部表示要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落实加快自贸区建设的精神,谋划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发行人地处厦门自贸区,可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好处。伴随着厦门市在港口、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市政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的加大,以及海沧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以钢筋、水泥等建材贸易为主的内贸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行业发展趋势
2016年以来,世界经济将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尽管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际竞争激烈,中国仍坚持发展对外贸易,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改善财政和金融服务,通过商建自由贸易区等方式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更加完善而有利地促进外贸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中,东盟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平稳增长,增速将略高于发达经济体。在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引导下,这些对于稳定我国的外贸出口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国际贸易寻求更加稳定的增长的同时,在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的环境下,国内贸易的发展随着国家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新型城镇化战略等刺激国内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的推行实施,再加上流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国内市场应急调控能力的增强、市场环境的明显改善等因素的影响,必将迎来相比以往更加有利并富有挑战性的机遇。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国家出台的促外贸稳增长系列措施,政策效应还将继续显现。
随着贸易行业竞争的日益剧烈,贸易行业的发展趋势要求贸易企业由简单中间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贸易企业通过提供物流、仓储、信息等综合服务获得新的生存支点,服务链的延伸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新的竞争格局下资金实力雄厚、业务规模大、专业性强、管理水平高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提供综合服务方面更具有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大型综合类贸易企业具有快速发展的实力和优势,而中小贸易企业则由于综合服务能力的欠缺而制约其未来的发展。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处行业地位
厦门港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在国家交通运输部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定位为集装箱运输干线港和粮食中转储运港,是我国十大集装箱港口之一。2020年度,厦门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141万TEU,在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情况中排名第七,占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比例为4.32%。
发行人是厦门 大的港口码头运营商,也是厦门唯一能够提供全面港口配套增值服务的企业。发行人是海峡西岸 大、 具实力的港口及综合物流运营商,既是厦门口岸唯一一家以港口为依托、拥有完善的物流通道、完整的物流链条及高端物流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的企业,在船舶代理、装卸、理货、助靠离泊、仓储、运输等港口物流领域处于行业领先者的地位。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主要竞争状况
目前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正式挂牌成立,将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福建自贸区的范围包括平潭片区共43.00平方公里、厦门片区共43.78平方公里、福州片区共31.26平方公里。同时在“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下,福建被定位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随着福建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厦门港将进一步争取自贸区航运业开放政策落地,推动与世界其他港口合作交流,将厦门港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交通枢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地和主要经营
地均处于已公布的福建自贸区范围内,可享受到自贸区的各项政策红利。
2、竞争优势
作为福建省唯一的境内上市的港口企业,发行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区域环境优势
厦门港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天然深水良港,自然条件优越。厦门港地处东南亚和东北亚的海上交通要冲,位于国际主航线上,航行便利且不受季节性影响,停泊条件优越,具备国际中转港的条件。同时,在“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厦门对台区位优势明显,已被国务院确立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交流合作发展的重要中心城市,因此厦门港在海峡西岸港口群发展战略中将发挥重要枢纽港和龙头港带动作用。
(2)体制和政策优势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注册地和业务经营地厦门市是我国 早成立的经济特区之一,享受特区优惠政策。厦门1981年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厦门港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进行了多次意义重大的体制改革。上世纪80年代末,厦门港的管理职能由福建交通厅下放厦门市政府,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港口建设投入逐年加大。1998年,厦门成为国内首家政企分开的港口试点,港务管理局和港务集团的剥离,为厦门港开创了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时代。2006 年,厦门市率先贯彻福建省港口体制一体化方针,分别于2006年、2010年整合厦门湾、漳州港,使得厦门港的港区达到12个,综合实力大幅提升。2011年,厦门综合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明确提出: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是国家继上海、天津、大连之后明确支持建设的第四个国际航运中心,标志着厦门港在全国沿海大港布局中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提升,正式步入国内五大港口群的第一阵营。
同时,厦门港是国家主要港口,拥有特区税收等诸多政策,拥有独立关区,在港口政策、改善通关环境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标志着厦门打造世界级港口和区域航运物流中心的建设前进了一大步。此外,东渡港区通过象屿保税区和东渡港区的资源整合和功能联动,厦门岛外的海沧港区设立保税港区必将有助于形成现代物流产业的规模,营造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提高物流效率和质量,提升物流管理和服务水平。
(3)资源优势
1)码头优势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得到了政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所辖成员企业主要经营港口业务及其配套增值服务,发行凭借大量优质的码头资源和仓储资源,专业的物流队伍,能够提供全方位的综合物流服务。
2)港口综合物流服务优势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我国东南沿海实力 强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其同时也是“小三通”和厦金客货航线唯一的客货代理企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厦门港唯一提供海上专业拖轮服务的企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的理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全国理货行业工艺领先,唯一提供由点到链及面全方位服务的专业理货公证机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业务链延伸至航运、国际货代、空运代理、报关代理、会展物流等领域。
3)融资优势
作为一家业绩优良、信誉良好的国有控股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仅能从金融机构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且拥有在一级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
(4)人才优势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各成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通过多年在港口物流业务的运作,出现了一批较高素质的港口物流专业人才,更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优秀的经营管理者队伍,这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港口物流业发展壮大的持续竞争优势。
(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情况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根据《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对行业的分类,发行人属于“G55水上运输业”。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发行人是厦门 大的港口码头运营商,也是厦门唯一能够提供全面港口配套增值服务的企业。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港口综合物流、贸易、建材等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91,653.93万元、1,393,310.54万元、1,769,173.79万元和576,012.93万元,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口综合物流 106,601.75 18.51 373,167.88 21.10 370,178.24 26.57 356,337.56 27.59
贸易 469,411.18 81.49 1,354,024.43 76.53 977,187.83 70.13 906,551.35 70.19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材 - - 41,981.48 2.37 45,944.47 3.30 28,765.02 2.23
合计 576,012.93 100.00 1,769,173.79 100.00 1,393,310.54 100.00 1,291,653.93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收入分别为 356,337.56 万元、370,178.24万元、373,167.88万元和106,601.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9%、26.57%、21.10%和18.51%,收入水平整体呈小幅上升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收入分别为906,551.35万元、977,187.83万元、1,354,024.43 万元和 469,411.1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19%、70.13%、76.53%和81.49%,占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近几年,发行人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上涨,主要得益于全球经济逐渐回暖,贸易形势好转,发行人主动扩大贸易业务规模,使得贸易营业收入大幅上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建材收入分别为28,765.02万元、45,944.47万元、41,981.48万元和0.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3.30%、2.37%和0.00%。2019年度,建材收入同比增加17,179.45万元,增幅59.72%,主要由于2018年4月新成立的厦门港务建材供应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粉料业务收入增加。发行人的建材销售业务主要由其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港务发展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路桥建材”)负责经营。2020年12月24日,为优化发行人投资结构,提升财务绩效,更好聚焦发展港口物流主业,发行人将持有的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95%的股权与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股权整合,股权整合后,路桥建材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因此2021年一季度无建材业务收入。
3、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港口综合物流业务
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是发行人的传统核心业务,受贸易板块业务收入的增长影响,港口综合物流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有所下降。得益于近年来厦门港货物吞吐量的持续增长,港口综合物流业务利润较为持续稳定。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实体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板块主要包含装卸堆存、物流运输、代理、理货、拖轮和物流延伸服务等六大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卸堆存 76,968.84 72.20 289,909.42 76.97 282,431.17 76.30 255,084.50 71.59
物流运输 12,112.88 11.36 35,155.13 9.33 31,555.13 8.52 38,235.43 10.73
拖轮业务 6,285.74 5.90 25,376.32 6.74 26,181.21 7.07 24,624.38 6.91
代理业务 7,451.40 6.99 11,912.69 3.16 12,025.40 3.25 18,161.51 5.10
理货业务 2,989.74 2.80 11,374.42 3.02 11,001.75 2.97 10,907.83 3.06
物流延伸 793.15 0.74 2,948.67 0.78 6,983.59 1.89 9,323.90 2.62
服务
合计 106,601.75 100.00 376,676.65 100.00 370,178.24 100.00 356,337.5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卸堆存 56,051.68 70.70 191,856.82 74.30 187,764.09 75.76 163,845.92 69.44
物流运输 11,793.43 14.88 30,881.99 11.96 31,010.81 12.51 36,868.63 15.63
拖轮业务 3,730.01 4.71 17,739.09 6.87 14,765.11 5.96 14,633.69 6.20
代理业务 5,225.36 6.59 7,977.41 3.09 5,191.84 2.09 12,192.14 5.17
理货业务 1,813.67 2.29 7,527.31 2.91 6,430.86 2.59 6,107.69 2.59
物流延伸 660.47 0.83 2,254.95 0.87 2,674.42 1.08 2,301.69 0.98
服务
合计 79,274.62 100.00 258,237.57 100.00 247,837.13 100.00 235,949.76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率 率 率 率
装卸堆存 20,917.16 76.54 27.18 98,052.61 85.31 33.82 94,667.08 77.38 33.52 91,238.58 75.79 35.77
物流运输 319.46 1.17 2.64 764.37 0.67 2.42 544.32 0.44 1.72 1,366.80 1.14 3.57
拖轮业务 2,555.73 9.35 40.66 7,637.23 6.65 30.10 11,416.10 9.33 43.60 9,990.69 8.30 40.57
代理业务 2,226.04 8.15 29.87 3,935.27 3.42 33.03 6,833.56 5.59 56.83 5,969.37 4.96 32.87
理货业务 1,176.07 4.30 39.34 3,847.11 3.35 33.82 4,570.89 3.74 41.55 4,800.14 3.99 44.01
物流延伸 132.68 0.49 16.73 693.73 0.60 23.53 4,309.17 3.52 61.70 7,022.21 5.83 75.31
服务
合计 27,327.14 100.00 25.63 114,930.32 100.00 30.80 122,341.11 100.00 33.05 120,387.79 100.00 33.78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各细项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1)装卸堆存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装卸堆存业务收入分别为 255,084.50 万元、282,431.17万元、289,909.42万元和76,968.84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59%、76.30%、76.97%和72.20%,装卸堆存业务收入呈稳中有升趋势,主要受益于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加和综合船时效率的提高。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装卸堆存业务收入毛利率分别为35.77%、33.52%、33.82%和27.18%,体现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较高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港口装卸堆存业务可分为集装箱和散杂货两大类,主要包括集装箱、件杂货、散杂货装卸业务及相关港口增值服务,业务范围覆盖整个港口相关业务价值链的各个主要环节。自从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后,发行人根据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旗下码头的实际情况,结合东渡码头相关土地、资产收储及业务搬迁的需要,对国贸码头等泊位的业务功能及航线布局进行了统筹调整。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经营各个港区的13个码头,营运总泊位共43个,可供世界上吨位 大的集装箱货轮靠泊,泊位前沿水深介于9.9米至17.5米之间, 大可容纳200,000载重吨及载重量 多19,000个标箱的货轮。航线能够直达欧洲、美国、地中海、澳洲、东南亚、日本等各主要港口,以及国内主要航线。同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码头内外均设有大面积的存储设施(堆场及仓库)及相关辅助设施。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已运营的万吨级以上生产性泊位情况如下:港区 码头 生产性泊位 泊位吨级 设计通过能 用途
力
海天码头 东渡5-16# 3.5-10万吨级 215万标箱 集装箱
东渡港区 国贸码头 东渡20-21# 5万吨级 300万吨 散杂货
海亿码头 东渡18# 7万吨级 192万吨 散货
石湖山码头 东渡19# 10万吨级 散货
嵩屿码头 嵩屿1-3# 20万吨级 180万标箱 集装箱
海沧国际货柜码头 海沧1# 15万吨级 35万标箱 集装箱
国际货柜码头 海沧2-3# 12万吨级 104万标箱 集装箱
海沧港区 海润码头 海沧4-6# 12万吨级 100万标箱 集装箱
新海达码头 海沧18-19# 5-10万吨级 130万标箱 集装箱
海宇码头 海沧7# 20万吨级 300万吨 散货
海隆码头 海沧20-21# 5-7万吨级 591万吨 散杂货
泉州港区 华锦码头 华锦1-3# 0.5-3.5万吨级 282万吨 散货、集装箱
潮州三百门新港区 潮州小红山码头 潮州-百门 1-2万吨级 310万吨 集装箱/散杂货
1-2#
自有泊位小计 - 35个 - - -
海沧港区 明达码头 海沧8# 5万吨级 172万吨 散货
海通码头 嵩屿4-6# 2-7万吨级 80万标箱 集装箱
刘五店南部港区 海翔码头 刘五店南部 5-7万吨级 300万吨 集装箱、散杂
港区6-8# 货
青州作业区 集装箱15万 集装箱、散杂
福州港区 中盈码头 8# 3万吨级 标箱、杂货 货
10万吨
租赁泊位小计 - 8个 - - -
近三年及一期,厦门国际港务厦门地区完成货物吞吐量分别14,234.93万吨、15,012.20万吨、14,997.74万吨及3,587.65万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879.19万TEU、925.76万TEU、961.56万TEU和228.24万TEU,完成散杂货吞吐量分别为2,712.30万吨、2,724.10万吨、2,634.82万吨和692.56万吨。2018年,发行人的货物、集装箱和散杂货吞吐量分别占厦门港区的 60.21%、76.67%和28.15%。2019年,发行人的货物、集装箱和散杂货吞吐量分别占厦门港区的64.02%、77.13%和32.38%。2020年,发行人的货物、集装箱和散杂货吞吐量分别占厦门港区的65.99%、78.07%和33.94%。
2)集装箱业务
集装箱装卸堆存业务是发行人的传统核心业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旗下拥有福建省 早 大的海天集装箱码头,与和记黄埔集团合资经营的国际货柜码头、控股的嵩屿集装箱码头以及海润集装箱码头。集装箱业务盈利来源主要为装箱到港、离港装卸等服务收入,外贸与内贸的货源皆来自相关贸易进出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集装箱装卸业务收入分为系解缆收入、靠泊收入、开关舱口收入、装卸收入和仓储及劳务收入。其中,系解缆收入指船舶靠泊码头每系缆绳一次、解缆绳一次、每加系缆绳一次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靠泊收入指因船舶系靠停泊在港口码头、浮筒、锚地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装卸收入指用机械、人力等方式将货物装入或卸出运输载体及集并、疏散货物进行短距离位移作业时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仓储收入指因货物堆放在港口仓库、堆场向委托方收取的堆存报关费用。
集装箱装卸流程为按照航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发行人订立的合同,班轮定期或按预定日期停泊于发行人的码头。航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一般于货轮抵达前一天或两天通知发行人有关班轮预期抵达时间及所载的集装箱数目,发行人事先准备好作业时间表,其中包括设备操作、人手编排、堆场规划、货轮靠离泊次序、储存规划、装卸及装拆箱控制规划及检查程序。
厦门港区经营集装箱业务的运营主体除了发行人之外,还包括中远太平洋、和记黄埔和马士基航运等,各主体间激烈的竞争格局导致厦门港区集装箱装卸收费标准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约为部颁标准的 70%,远低于国内其他港口费率水平),影响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盈利水平。为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高厦门港集装箱码头岸线利用水平,减少无序竞争,提高厦门港总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发改基础〔2013〕1931号文同意对厦门港口集装箱资源进行整合,合资设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 年底,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正式成立,纳入合资范围集装箱泊位24个。经过一系列股权变更后,目前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股权比例为发行人持股 59.45%、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20.00%、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10.00%、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8.39%、宝达投资(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1.61%、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股0.55%。
近年来,发行人在巩固传统腹地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手段积极争取集装箱货源,包括加强与相关航运商的联系沟通,通过更优良的服务和营销配套,与航运商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稳定客户群,并重点开辟中东等新兴消费地区班轮航线;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运作吸引台湾地区的货物到厦门中转;利用赣龙铁路、大京九铁路的运输网络,拓展新腹地,加大对内陆腹地的开发和无水港的建设;强化腹地营销网络的建设,培育出口拼箱市场;适时整合海铁联运营销资源,争取有效的政策支持及铁路部门的支持及合作,提高了自身海铁联运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厦门地区集装箱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TEU
类别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厦门地区集装箱吞吐量 213.53 890.77 857.63 820.53
其中:内贸 69.58 325.93 308.99 291.96
外贸 143.95 564.84 548.64 528.57
其他地区集装箱吞吐量 14.71 70.79 68.13 58.65
合计 228.24 961.56 925.76 879.1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集装箱吞吐量在厦门港区中的占比分别 76.67%、77.13%、78.07%和76.26%,占比基本保持在平稳水平。发行人厦门地区集装箱吞吐量中内贸箱吞吐量分别为291.96万TEU、308.99万TEU、325.93万TEU和69.58万TEU,内贸箱吞吐量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2017年新海达码头纳入合并范围,该码头主营内贸箱,导致内贸箱吞吐量逐年上升;发行人厦门地区集装箱吞吐量中外贸箱吞吐量分别为528.57万TEU、548.64万TEU、564.84万TEU和143.95万TEU,呈小幅上涨趋势。2020年,发行人积极科学统筹疫情防控与港口生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在上半年集装箱吞吐量因疫情影响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努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全年集装箱吞吐量比上年增长约3.87%。
3)散杂货业务
散杂货业务是指将散货或件杂货装上或卸下停泊在码头的货轮。该业务收入主要为向货主及航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客户收取的费用,所提供服务主要包括系解缆、靠泊、开关舱口、装卸、储存及劳务。散杂货装卸业务与集装箱装卸流程基本一致。发行人散杂货装卸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目前福建省规模 大的散杂货港口装卸企业、厦门港从事散杂货港口装卸业务的支柱企业、福建省唯一从事散装化学材料接卸灌包的港口企业、福建省 大的粮食接卸港口企业、厦门市唯一从事煤炭装卸的港口企业以及中国处理进口石材的主要分拨中心。
发行人目前经营供散货及大部份件杂货装卸主要包括东渡码头2个泊位、海沧码头4个泊位,主要业务品种为煤炭、铁矿石、粮食及矿建材料等。
近三年及一期,国际港务完成散杂货吞吐量分别为2,712.30万吨、2,724.10万吨、2,473.94万吨和614.56万吨。2019年,发行人散杂货业务实现吞吐量占厦门全港32.38%,较2018年略有增加,主要得益于厦门地区散杂货业务比上年增长1.60%,主要因素是:①石湖山码头、海亿码头及海宇码头积极争取外贸煤异地报关配额,成功拓展新客户,煤炭业务比上年增长 6.9%。②海隆码头等其他杂货码头因海翔码头2019年3月口岸开放投产,海隆码头外贸粮食和重晶石等业务增长等因素,整体业务比上年增长6.0%。2020年,发行人散杂货业务吞吐量同比下滑,主要系煤炭、铁矿及其他业务相对减少的影响。从装卸业务品种上看,煤炭、铁矿石、矿建材料、钢铁、粮食、金属矿石是发行人散杂货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散杂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品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吞吐量 占比 吞吐量 占比 吞吐量 占比 吞吐量 占比
煤炭 285.96 46.53 1,211.31 48.96 1,328.93 48.78 1,291.64 47.62
铁矿 157.36 25.61 544.69 22.02 615.49 22.59 635.98 23.45
矿建材料 71.65 11.66 269.56 10.89 241.71 8.87 277.81 10.24
粮食 18.27 2.97 145.45 5.88 115.11 4.23 150.82 5.56
钢铁 18.20 2.96 83.56 3.38 73.57 2.70 119.77 4.42
金属矿石 13.17 2.14 33.44 1.35 34.58 1.27 66.39 2.45
其他 49.95 8.13 185.93 7.52 314.71 11.55 169.89 6.26
合计 614.56 100.00 2,473.94 100.00 2,724.10 100.00 2,712.30 100.00
(2)港口配套增值服务
发行人的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主要包括物流运输业务、拖轮业务、代理业务、理货业务和物流延伸服务等。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01,253.05万元、87,747.07万元、86,767.23万元和29,632.91万元,呈下降趋势。2019 年度,发行人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度下降13,505.98万元,降幅13.34%,主要由于物流运输业务、代理业务和物流延伸服务的规模下降导致。港口配套增值服务各主要细分业务情况如下:
1)物流运输业务
物流运输业务是指在港区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在港区内进行集装箱及货物平面运输及在港区外以拖车及卡车运输及仓储、集装箱装/拆箱、拼箱及堆箱、散货及件杂货包装及再包装等服务。物流服务费包括按集装箱尺码及数量、运输距离以及发行人储存设施内储存的时间所订定的相关费用。
发行人的港口配套物流运输业务运营主体主要是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目前福建省 大的专业性港务物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从事集装箱推存、陆路运输、货物仓储与拼箱、国际货代等业务,并积极拓展港口物流业务的分拨、配送。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400多辆大型集装箱拖车、40多辆建筑材料配送专用车。集装箱场装业务量在省内市场份额约为18%。港务物流经营的厦门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家批准的7个保税物流园区之一,可享受“境内关外”的优惠政策。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物流运输业务收入分别为 38,235.43 万元、31,555.13万元、35,155.13万元和12,112.88万元,呈波动趋势。
2)拖轮业务
拖轮业务是指发行人提供协助货轮进出港口拖航及协助货轮靠离泊的服务。发行人通过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港务船务提供靠泊服务、拖驳船服务以及海上救援及消防
服务等协助,其作业范围覆盖整个厦门湾及古雷港区、海南洋浦及三亚、广西涠
洲、漳州古雷、泉州石湖及围头深沪、福州罗源港区等。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我国台湾海峡西岸经济区 大的港口拖轮经营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全回转拖轮34艘、专业消防船1艘,除了可为厦门湾、东南沿海以及其它港口进出港船舶提供靠离泊码头服务外,还能够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海上拖带、监护、海难救助、海上消防等服务。业务分布覆盖福建省内的厦门湾、福州罗源、泉州、漳州古雷,以及省外的广西涠洲、海南洋浦、海南三亚等。
其收费采用“拖轮马力*作业时间*费率”的计费方法,具体费率依据交通部交水发〔2001〕542号文及交水发〔2005〕432号文的规定。拖轮业务是发行人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拖轮业务收入分别为24,624.38万元、26,181.21万元、25,376.32万元和6,285.74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3)代理业务
发行人的代理业务主要是指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从事的有关外贸货轮、货物、集装箱及观光轮的代理服务,向航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货主提供服务以及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国内船舶代理从事的国内货轮运输代理以及客货运代理服务。相关航运代理服务涉及介绍货轮的抵达及离开港口规划,协助货轮清关及报关,为货轮介绍领航、货轮靠泊和离泊事宜,代承运人介绍货物订舱和船务文件以及代承运人收货和支付费用。
厦门外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目前厦门港 大的船舶代理企业,也是我国东南沿海成立 早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目前在厦门港区集装箱班轮公共船务代理市场份额占比为60.84%,在散杂货船务代理市场份额占比为51.58%,在小三通客运船务代理市场份额占比为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运和船舶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8,161.51万元、12,025.40万元、11,912.69万元和7,451.40万元,呈下降趋势。2019年度,发行人货运和船舶代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6,136.11万元,减幅33.79%,主要由于代理业务规模有所下降。
4)理货业务
发行人通过厦门外轮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从事集装箱及件杂货理货服务及集装箱装箱及拆箱理货服务,为使用由发行人或厦门其他港口运营商所经营的码头的航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货主提供服务。理货包括为码头运营商与承运人于货物及集装箱移交时判断数量及状态。在提供理货服务时,发行人亦可作为收货人及托运人之间的独立第三方,并发出理货证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参照交通部不定期公布的资费标准厘定理货费用。
发行人的理货业务运营主体是厦门外轮理货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目前厦门港两家可以从事外轮理货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一。理货业务业务模式主要是为进出港船只提供货物清点、审核业务,并收取费用。发行人的理货业务目前占厦门港区集装箱班轮理货市场的份额约为73%、件杂货理货市场的份额约为89%。
近三年及一期,理货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 10,907.83 万元、11,001.75 万元、11,374.42万元和2,989.74万元,收入规模呈稳中有升趋势。
(3)主要客户情况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的主要客户(货主)包括中海集装箱运输、达飞轮船、泽通贸易、中远集装箱等全球知名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大型货主,客户以国外客户为主,其中国内客户占比30%,国外客户占比70%。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不高且较为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来自前五大客户业务收入分别占发行人该业务收入的20.70%、39.09%、19.48%和19.73%。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金额 占比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740.46 6.32
马士基航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347.41 5.02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345.71 4.08
OceanNetworkExpress(EastAsia)Ltd. 2,933.10 2.75
长荣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664.33 1.56
合计 21,031.02 19.73
2020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金额 占比
马士基航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1,322.19 5.66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65.63 5.35
地中海航运(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7,676.14 4.69
OceanNetworkExpress(EastAsia)Ltd. 7,293.98 1.94
长荣香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935.39 1.84
合计 73,393.34 19.48
2019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金额 占比
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66,934.38 18.08
海洋网联船务(中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5,084.35 6.7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8,606.72 5.03
马士基航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7,213.39 4.65
地中海航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6,876.62 4.56
合计 144,715.46 39.09
2018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金额 占比
MCC TRANSPORTSINGAPOREPTELTD 21,453.71 6.02
地中海航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8,318.81 5.14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7,054.87 4.79
Ocean NetworkExpress(EastAsia)Ltd. 8,522.81 2.39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8,420.17 2.36
合计 73,770.37 20.70
(4)价格制定
装卸堆存业务收费标准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目前厦门全港行业内的港口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方式,其中,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实行政府定价;拖轮费、停泊费、围油栏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供水服务费、供电服务费、供物料服务费、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理货费、集装箱费用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目前发行人及下属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港口装卸堆存业务的收费标准由于长期受到厦门港内无序竞争的影响,费率处于较低水平,且年度间呈现一定的波动。随着集装箱资源整合的完成,该状况已逐步得到改善。关于结算方式,一般长期合作的重要大客户采取定期结算,零散客户则要求现金结算。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散杂货业务主要货种收费情况
单位:元/吨
序号 货种 收费情况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1 煤炭 30.85 29.25 28.63 28.11
2 铁矿 24.85 24.20 21.27 20.59
3 矿建材料 58.00 55.00 55.00 55.00
4 粮食 42.00 42.00 40.00 40.00
5 钢材 20.00 20.00 20.00 20.00
(5)航班航线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所属码头已开辟24条远洋干线、63条近洋班轮,13条内支线、28条内贸线;其中包括北美航线11条、欧地航线4条、中东红海线3条、非洲线3条、中南美线1条、东南亚32条、台湾线6条、日本线13条、韩国线10条等,每周内外贸航班数多达152班。班轮航线通达欧洲、美西、美东、波斯湾、非洲、俄远东、南美、日韩、东南亚及中国香港、台湾等53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9余座港口,内支线辐射汕头、福州、上海等国内主要港口。
(6)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贸易业务
发行人自2006年开始涉足大宗贸易业务,运营主体主要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人贸易业务的定位为“港贸结合、以贸促港”。货物通过厦门港口给发行人带来装卸搬运、理货、仓储等一系列的码头业务,从而一定程度促进发行人主业的发展。同时,为控制贸易业务经营风险,发行人审慎地开展商品贸易业务,有选择性地经营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港口物流供应链关联度高的业务品种。发行人的贸易业务以大宗商品内贸代理为主,开展钢材、化工原料等产品的自营业务,主要经营的商品有:钢材、化工原料、金属硅、家电产品、锆英砂、皮革等。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收入分别为 906,551.35 万元、977,187.83 万元、1,354,024.43万元和469,411.1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19%、70.13%、76.53%和81.49%,收入水平稳中有升。得益于全球经济逐渐回暖,贸易形势好转,发行人主动扩大贸易业务规模,使得贸易营业收入大幅上涨。但贸易业务毛利率持续偏低, 近三年及一期,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5%、1.44%、1.51%和 1.46%。发行人贸易业务依托港口业务平台,根据“以贸促港,以港带贸、港贸结合”的思路,在为主营大宗原材料货种的国内贸易及进口代理等业务的同时谨慎扩展新的业务增长点,重点强化与大型央企的战略合作,扩展相关能源贸易业务。同时,发行人也进一步完善业务模式和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严格控制贸易货物的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低于业务毛收益,努力确保风险可控。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产品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矿产 190,979.43 40.68 468,880.90 34.63 488,925.77 50.03 543,328.85 59.93
化工 122,107.15 26.01 419,185.88 30.96 254,520.04 26.05 141,175.61 15.57
钢材 77,391.87 16.49 305,149.18 22.54 172,801.64 17.68 151,848.35 16.75
食品 17,874.56 3.81 29,886.59 2.21 35,159.13 3.60 30,230.56 3.33
其他 61,058.16 13.01 130,921.88 9.67 25,781.25 2.64 39,967.98 4.41
合计 469,411.18 100.00 1,354,024.43 100.00 977,187.83 100.00 906,551.35 100.00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以自营模式为主,占比99.5%,代销占比0.05%。自营业务交易模式为: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再将货物出售给客户,利润来源于价差收入,自营业务货物主要为矿产、化工、钢材、食品、电子产品等。代销业务交易模式为:交易前先确认买卖双方,仅为卖方或买方代办手续,不垫付资金,利润来源于代理费收入,采用信用证结算、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现汇结算等。
为了控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签订合同时,预收客户15%-20%的保证金;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市场价格波动下跌超过5%时,向客户追收相应下跌幅度的保证金;三是要求部分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或集团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行人同时通过远期、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利润造成的影响。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采购环节
发行人货物采购包括进口采购和内贸采购,其中进口采购主要为向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瑞士,NCA MARKETING COMPANY PTY澳洲(嘉能可)、Ares Repco Limited香港(安域资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SHEN HUA HONGKO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香港(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大型矿产供应商采购矿产,向日本KAKUMOTO TRADE CO.,LTD、TENGAISHOJI KABUSHIKIKAISHA 、 SHARP ADVANCE GLOBAL LIMITED 、SOUKENTRADING CO.,LTD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购日用品等,结算方式主要信用证或货物装船后T/T付款。内贸采购方面,发行人主要向神华销售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华南销售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佰煤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购煤炭、钢材、食品等,结算方式主要为预付保证金后货到付清余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2)销售环节
发行人销售客户主要包括信用客户和现汇客户,对于信用客户,发行人经第三方资信调查,并由客户提供自身或第三方资产作为抵押物,风控小组成员讨论抵押物评估价格予以一定的赊销额度。整体上发行人为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均要求客户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采购的货物均储存在指定的仓库(一般为发行人自有的仓库),确保控制货权,客户交付剩余货款后方可提货。同时为避免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大宗货物交易会合同约定要求客户在出现货物跌价时及时补交保证金。合同约定当大宗商品商品价格大幅下跌超过5%,委托方应增加相应的保证金,发行人相关业务部门均有专人跟进价格变动,目前无发生客商弃货情况发生。发行人客户包括众多贸易及生产企业。
(3)仓储环节
发行人仓储环节除自有的仓储场地外,也与其他仓储物流单位进行合作。发行人制定《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货物进出仓管理规定》等制度,并由港务贸易专门负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存货管理,重新对物流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筛选符合风险管理要求的仓储方;贯彻港贸结合政策,配合业务需要,寻找适合条件的,风险较低,成本较优的物流供应商;根据《货物出入仓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与仓储方的入仓管理;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贸管部的指令,负责货物的出仓管理,物管部人员定期盘仓,财务部每季度、半年季度、年度派人对重点仓库进行跟盘。
在存货管理的执行过程中,港务贸易注重对仓库的选择和货权的控制。优先选择集团旗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码头、仓库、堆场;其次选择大型国企所属的物流仓库来存放。通过这样的做法,实现了贸易业务为港务物流单元带来客户和资源,物流单元为贸易业务提供了充分的货权控制、有效防范了存货风险。
发行人钢材、有色金属、大宗商品等业务均不存在重复抵质押情况、诉讼、互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仓单质押的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比
厦门市鹭安鑫瑞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3,230.06 9.35
VITOL TRADINGMALAYSIALABUANLTD 轻质循环油 35,932.25 7.77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钢材 24,267.00 5.25
NOVA CHEMICALS(INTERNATIONAL)S.A. 聚乙烯 21,102.73 4.56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8,308.74 3.96
合计 142,840.78 30.88
2020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比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华南销售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8,773.38 3.66
唐山燕山钢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钢材 40,076.12 3.01
厦门佰煤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39,256.85 2.94
上海宝钢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钢材 37,908.86 2.84
河北省国和投资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橡胶 36,915.78 2.77
合计 202,930.99 15.22
2019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比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钢材 59,933.82 6.2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55,601.58 5.77
厦门市鹭安鑫瑞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3,099.25 4.48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华南销售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0,663.49 4.22
安域资源ARES REPCOLIMITED 煤炭 30,766.29 3.19
合计 230,064.43 23.89
2018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比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98,157.34 9.39
厦门佰煤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78,092.96 7.47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化工原料 51,807.93 4.96
宁波宏天中拓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9,444.69 4.73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华南销售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8,511.22 4.64
合计 326,014.14 31.2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4,066.31 9.39
广西中力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轻质循环油 19,070.73 4.06
坤健控(厦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8,128.74 3.86
宁波工艺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聚乙烯 13,097.33 2.79
吉林省鸿升农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玉米 12,419.81 2.65
合计 106,782.92 22.75
2020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03,353.73 7.63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87,145.00 6.4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木浆 52,314.66 3.86
广东普世物料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43,794.21 3.23
上海浦瓯供应链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钢材 34,211.86 2.53
合计 320,819.47 23.69
2019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56,913.04 16.06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17,979.59 12.07
福州东方亿源实业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橡胶 40,250.96 4.12
广东普世物料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30,682.80 3.14
上海傲能供应链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钢材 26,626.79 2.72
合计 372,453.19 38.11
2018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56,877.37 17.46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146,145.87 16.27
广东普世物料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63,956.51 7.12
华电(漳平)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31,304.99 3.48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煤炭 27,985.15 3.12
合计 426,269.88 47.45
3、建材业务
发行人的建材销售业务主要由其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港务发展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负责经营。路桥建材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碎石等建材,均为自营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建材收入分别为28,765.02万元、45,944.47万元、41,981.48万元和0.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3.30%、2.37%和0.00%。2020年12月24日,为优化发行人投资结构,提升财务绩效,更好聚焦发展港口物流主业,发行人将持有的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95%的股权与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股权整合,股权整合后,路桥建材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因此2021年一季度无建材业务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建材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比
宁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6,563.01 16.56
厦门中材鑫建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5,866.83 14.80
厦门顺磊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4,978.19 12.56
福建八骏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3,424.93 8.64
福建龙麟集团 水泥 2,609.36 6.58
合计 23,442.33 59.15
2019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 占比
宁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7,687.11 18.06
厦门中材鑫建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砂 5,955.62 13.99
厦门顺磊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碎石 5,226.18 12.28
福建省福润水泥销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3,089.17 7.26
福建八骏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2,395.87 5.63
合计 24,353.95 57.21
2018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采购产品 金额 占比
厦门顺磊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碎石 5,479.75 15.76
厦门中材鑫建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砂 4,472.86 12.89
宁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3,885.66 11.17
福建八骏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3,475.38 10.32
福建省福润水泥销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水泥 3,268.80 9.46
合计 20,582.45 59.60
近三年,发行人建材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福建建工集团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4,974.07 11.85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4,783.30 11.39
福建陆度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3,538.61 8.43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1,881.75 4.48
(中交建)宏峰集团(福建)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987.71 2.35
合计 16,165.44 38.51
2019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4,513.62 9.82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3,248.74 7.07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3,006.00 6.54
鑫泰建设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2,710.94 5.9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2,683.23 5.84
合计 16,162.54 35.18
2018年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销售产品 金额 占比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2,728.31 9.51
青岛中建联合建设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2,226.57 7.7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2,200.77 7.67
福建三建工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1,980.00 6.90
福建省城弘建设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混凝土 1,684.34 5.87
合计 10,819.99 37.72
(五)发行人已取得的主要资质文件
主体名称 资质文件名称 证书编号 考试合格颁发机关 有效期
海关报关单位注 3502110736 海关总署 长期
册登记证书
厦门港务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对外贸易经营者 1470336 厦门市商务局 长期
资格备案
国际货运代理企 52441 厦门市商务局 长期
业备案
对外贸易经营者 925859 厦门市商务局 长期
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资格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502060245823 厦门市市场监 2018/8/2至
督管理局 2023/8/1
主体名称 资质文件名称 证书编号 考试合格颁发机关 有效期
海关报关单位注 3502710001 海关总署 长期
册登记证书
自理报检证 3992600171 厦门出入境检 长期
验检疫局
海关报关单位注 350261058J 海关总署 长期
册登记证书
厦门港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出入境检验检疫 3901602795 厦门出入境检 长期
报检企业备案 验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 2928297 厦门市商务局 长期
资格备案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2/4/14到
港口经营许可证 (0109) 局 期
道路运输经营许 350201000920 厦门市交通运 2020/8/3-
可证 输局 2021/12/31
质量管理体系认 00119Q33938R3M/ 中国质量认证 2019/5/31-
厦门港务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证证书 3502 中心 2022/5/5
交通运输企业安 福建省交通运 2019/11/11-
全生产标准化建 2019-14-110185 输人才职业服 2022/11/10
设等级证明 务中心
厦门港集兴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道路运输经营许 350205200723 厦门市道路运 2019/1/24-
可证 输管理处 2023/1/23
道路运输经营许 350201000047 厦门市道路运 2022/9/4到期
可证 输管理处
无船承运业务经 MOC-NV02636 中华人民共和 长期
营资格登记证 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企业安 中国船级社质 2019/6/27-
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全生产标准化建 2019-14-105805 量认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22/6/26
设等级证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 BZ350200000008 厦门市市场监 长期
督管理局
报关单位注册登 3992600033 中华人民共和 长期
记证书 国东渡海关
交通运输企业安 中国船级社质 2019/4/19-
厦门外代仓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全生产标准化建 2019-14-103513 量认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22/4/18
设等级证明
厦门外代报关行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报关单位注册登 3900910024 中华人民共和 长期
记证书 国东渡海关
道路运输经营许 350201001440 厦门市道路运 2019/8/14-
可证 输管理处 2023/8/13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
司 快递业务经营许 2015/8/11-
可证 国邮20150628C 国家邮政局 2025/8/10
出口企业退税登 厦国税进自 厦门市国家税 长期
记证 HL11338号 务局
厦门外代航运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厦门市湖里区 2017/5/23-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3502060062361 市场监督管理 2021/11/7
局
主体名称 资质文件名称 证书编号 考试合格颁发机关 有效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 2387942 对外贸易经营 长期
备案登记表 者备案登记处
出入境检验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
报检企业备案表 3901601641 国厦门出入境 长期
检验检疫局
海关报关单位注 中华人民共和
册登记证书 350211700B 国厦门海沧海 长期
关
国内水运辅助业 (厦)FZ-047 厦门港水路运 长期
备案回执 输管理处
国境口岸卫生许 检验检疫证字第 中华人民共和 2017/11/16-
可证 150017010002015 国厦门出入境 2021/11/15
号 检验检疫局
船舶港口服务、
港口设施设备和 闽(厦)港备 厦门港口管理 2019/1/29-
机械租赁维修业 (1057号) 局 2022/1/28
务备案表
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 水路运输服务备 (厦)FZ-046 厦门港水路运 长期
司 案证 输管理处
厦门海沧新海达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3/5/25
(0098) 局
厦门海隆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3/4/8到期
(0111) 局
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19/3/19-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0080) 局 2022/3/18
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19/3/19-
(0122) 局 2022/3/18
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泉)港经证 福建省交通运 2020/9/3-
(0026)号 输厅 2023/9/2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2/6/12到
(0127) 局 期
港口设施安保符 208020104-2019- 中华人民共和 2024/6/11到
合证书 0089 国交通运输部 期
港口危险货物作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3/3/19到
业附证 (0127)-M001 局 期
技术先进型服务 厦门税务局商 2022/10/16到
企业证书 20193502000003 务局财政局科 期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技局发改委
海关监管场所注 XM20181123001 厦门海关 2021/11/23到
册登记证书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3/3/24到
港口经营许可证 (0174) 局 期
港口危险货物作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3/3/24到
业附证 (0174)-M001 局 期
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4/8/18到
(0082) 局 期
主体名称 资质文件名称 证书编号 考试合格颁发机关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Z08020101-2018- 中华人民共和 2022/6/20到
港口设施保安符 103 国交通运输部 期
合证书
港口危险货物作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3/7/05到
业附证 (0082)-D001 局 期
海关监管场所注 CNXAM370063 厦门海关 2023/7/24到
册登记证书 期
技术先进性企业 厦门税务局商 2021/11/27到
证书 JF20183502000001 务局财政局科 期
技局发改委
交通运输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 2017-01-001051 中国船级社质 2022/11/3到
设等级证明(一 量认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期
级)正、副本
质量管理体系认 00519Q33576R1M 中国船级社质 2022/12/13到
证证书 量认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期
环境管理体系认 00519E33577R0M 中国船级社质 2022/12/22到
证证书 量认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期
职业健康安全管 00519S33578R0M 中国船级社质 2022/12/22到
理体系认证证书 量认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期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2/3/18到
0005 局 期
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厦)港经证 厦门港口管理 2022/3/18到
司 0125 局 期
建筑业企业资质 DW335048257 厦门市建设局 2021/3/24-
证书 2021/12/31
承装(修、试) 4-5-00121-2007 国家能源局福 2020/8/19-
电力设施许可证 建监管办公室 2026/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 3041916-00087 国家能源局福 2016/12/13/-
电力业务许可证 建监管办公室 2036/12/12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 安全生产许可证 (闽)JZ安许证字 厦门市建设局 2021/4/13-
司 〔2010〕000041 2024/4/12
环境管理体系认 00117E32863ROM/ 中国质量认证 2020/12/9-
证证书 3502 中心 2023/10/10
工程建设施工组 00117QJ10409ROM 中国质量认证 2020/12/9-
织质量管理体系 /5300 中心 2023/10/10
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 00117S21947ROM/ 中国质量认证 2020/12/9-
理体系认证证书 3502 中心 2023/10/10
福州海盈港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口经营许可证 闽榕(0083)号 福州市港口管 2022/5/2到期
理局
(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性变更情况。
(七)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在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管理、运营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正常运营。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1、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快速发展需要,加强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以系统的方法来贯彻、监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发行人制定《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章制度汇编—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厦港股财〔2007〕66号文),对损益预算(包括业务量预算、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和资金预算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各项资金的安全运作。发行人预算编制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以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测作为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以“目标利润”为核心,以“目标收入”为主线,确保“量入为
出、以收定支”,积极稳健,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根据权责对等原则,遵循
“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归口汇总”的程序,在综合平衡各预算单位预算
方案的基础上完成预算编制工作;预算指标必须纳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考核体系范畴,
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严格兑现,从而有效的对预算实施、预算执行进行良好的控
制。
2、财务管理制度
为提升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治理水平,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
例》、《企业财务通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制定《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基本
办法》。发行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方
针与投资计划、资金筹措、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定期财务报告、内部会计控
制、资产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资料真
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
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
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分支机构和控股非上市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行资金统一集中管理,明确资金调
度的权限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对分支机构和控股非上市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
实际情况,结合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确定分支机构和控股非上市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日常
货币资金保留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统一集中到国际港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内部审计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及其下属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指引》,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核委员会细则,制定《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方式、程序做了全面的规定,有助于规范发行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监管,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范围内广泛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良性机制。
4、投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成员企业的投资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上市规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投资目的、投资原
则、投资管理职责、投资计划管理、投资项目决策、投资项目实施、投资项目
监督、投资项目退出与终止、投资项目的责任追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5、筹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筹资管理办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部主要负责债务性筹资中的银行贷款管理;其他重大筹资事项,如增资扩股、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等筹资介绍。一般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或成立临时机构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管财务领导、总经理直接领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该办法对财务部在筹资活动中的主要职责、筹资程序、内部控制、资金监控及后续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6、关联交易制度
关联关系是指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还严格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的规定对相关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如披露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相关信息,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则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
7、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事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办公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8、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发行人的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结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制定《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进行,对内部控制管理的组织体系、内部管理体系的日常维护、内部控制的评价、考核与文档保存进行了规范,有助于发行人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9、安全生产制度
为规范、加强对下属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运行,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社会责任的承担。一方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建立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法律纠纷案
件、重大投资、重大融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报告机制。企业发生上述情况
时,企业经营者应当立即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另一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教育操
作人员爱护设备,认真开展“三好四会”(管好、用好、养好、会使用、会保
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10、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事件的范围、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及保障进行了明晰规定,建立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对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基本规范》、《内控指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为抵御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风险,发行人设立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重大突发事件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为此,发行人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排除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了规定,包括:预测监控、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问责处置等方面。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发行人本部及成员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发行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企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四个能力”的建设,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除、消防责任落实的消防安全体系,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
12、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规以及厦门市国资委《关于规范所出资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发行
人实际情况,特制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的目
标是建立一套“公开、透明、择优”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货
物和服务采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1-3月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858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26702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283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1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为完整反映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2020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二)2019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修订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显著影响,其他修订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1、租赁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采用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影响是:(1)根据2019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并根据2019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将原计入固定资产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项目。
对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没有净影响。在首次申请日期后立即确认的融资租赁没有任何计量调整。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 影响金额
目名称 2019/1/1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
同,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2019年1 使用权资产 21,925.70
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 租赁负债 -13,025.70
负债,并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
并根据2019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确定使用权 预付款项 -3,326.86
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73.14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原计入固定资产的融 使用权资产 8,096.71
资租入固定资产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项目,并将原 固定资产 -8,096.71
计入长期应付款的应付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租赁 长期应付款 8,096.71
负债 租赁负债 -8,096.71
于2019年1月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75%。
于2019年1月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 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于2018年12月31日披露未来 低经营租赁付款额 16,520.81
按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上述 低经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14,909.36
加:2018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 8,096.71
其他(注) -
减: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合同付款额的现值 -1,758.27
单项租赁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合同付款额的现值 -125.39
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122.41
注: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8年12月31日披露尚未支付 低经营租赁付款额的口径未包括续约选择权的因
素。在首次执行日确定租赁负债时,对于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约选择权的租赁,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续约期的租赁
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的计算。
2、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
因 项目名称 2018/12/31 2018/1/1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应收票据及应收 应收账款 100,783.85 109,804.30
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及应
和应收票据项目 -100,783.85 -109,804.30收账款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应付票据及应付 应付账款 80,005.54 10,506.82
应付票据 19,692.16 84,931.51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账款
和应付票据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 -99,697.70 -95,438.33
付账款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以公允计量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 6,716.45 5,582.29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其他
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应收款 其他流动资产 -6,716.45 -5,582.29
项融资项目
(三)2018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并于2018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1、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 影响金额
表项目名称 2017/12/31 2017/1/1
应收票据 -5,582.29 -8,349.34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计入 应收账款 -109,804.30 -106,923.3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 115,386.59 115,272.72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合并计 应收利息 -43.03 -59.97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其他应收款 43.03 59.97
应付票据 -10,506.82 -10,716.27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计入 应付账款 -84,931.51 -94,047.0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 95,438.33 104,763.32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 应付利息 -2,291.57 -3,338.96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 影响金额
表项目名称 2017/12/31 2017/1/1
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应付股利 -311.10 -42,443.50
其他应付款 2,602.67 45,782.46
2、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1)于2018年1月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71,682.51
以公允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71,682.51 交易性金融 计量且其变 -
资产 动计入当期
损益
应收票据及 摊余成本 109,451.75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及 摊余成本 115,386.59 以公允价值
应收账款 其他流动资 计量且其变 5,582.29
产 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24,410.73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24,410.73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
量且其变动计 64,850.00 交易性金融 计量且其变 64,850.00
入当期损益 资产 动计入当期
(债务工具) 损益
可供出售金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
融资产(含 量且其变动计 其他权益工 计量且其变
其他流动资 入其他综合收 12,447.90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 12,447.90
产及其他非 益(权益工 综合收益
流动资产) 具)
以公允价值
以成本计量 415.28 其他权益工 计量且其变 415.28
(权益工具) 具投资 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2)于2018年1月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账面价值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注) -
2017年12月31日 115,386.59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合计 -352.55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5,582.29
2018年1月1日 109,451.75
注: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月1日,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和长期应收款等报表项目。
于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无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金额。
2)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账面价值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注1) 64,850.00
2018年1月1日 64,85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计 64,850.00
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含其他流动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12,863.18
加:自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转入(注3) 5,582.29
2018年1月1日 18,445.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含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年12月31日 77,713.18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 -64,850.00
融资产(注1)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12,863.18
产(注2)
2018年1月1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 18,445.47
注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2017年12月3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4,850.00万元。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新
金融工具准则后,由于该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介绍。故于2018
年1月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该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注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于2017年12月3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价值为12,863.18万元。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注3:应收票据贴现和背书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部分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该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
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出售为目标,故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该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5,582.29万元,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3)于2018年1月1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损失准备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 按照新金
准则计提的损 融工具准
计量类别 失准备/按或有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则计提的
事项准则确认 损失准备
的预计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1,264.12 - 352.55 11,616.67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1,016.44 - - 1,016.44
小计 12,280.56 - 352.55 12,633.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565.53 -565.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 565.53 - 565.53
小计 565.53 - - 565.53
合计 12,846.09 - 352.55 13,198.64
(4)于2018年1月1日,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损失准备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没有影响。
(5)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调整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减少194.36万元,减少未分配利润194.36万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减少158.19万元。
3、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2018/1/1
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合同负债 -38,652.35
收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与提供销售商品
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 预收款项 38,652.35
至合同负债。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影响金额2018/1/1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合同负债 -40,320.17
预收款项 40,320.17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营业收入(注) -233,782.90
营业成本 -233,782.90
注:根据对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业务评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执行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不属于主要责任人而属于代理人的代理类业务,原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明确规定,应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因此2018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减少人民币233,782.90万
元,但不影响利润。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21年1-3月
2021年1-3月,发行人新增1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更原因
漳州海明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7.13 60.00 投资设立
(二)2020年度
2020年度,发行人新增1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更原因
厦门港务海顺码头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0.00 100.00 收购
2020年度,发行人减少2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更原因
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2.37 80.00 股权划转
厦门欣润岩新材料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5.13 100.00 股权划转
(三)2019年度
2019年度,发行人新增1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更原因
泉州厦港拖轮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5.13 100.00 投资设立
(四)2018年度
2018年度,发行人新增2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更原因
厦门港务建材供应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6.71 60.00 投资设立
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5.13 100.00 投资设立
2018年度,发行人注销1家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更原因
厦门外代邮轮代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3.08 100.00 注销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内合并及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报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的合并及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负债表,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2,116.48 100,515.51 256,934.93 72,604.54
应收款项融资 10,043.39 9,167.70 9,090.55 6,716.45
应收账款 153,600.92 129,179.88 108,703.33 100,783.85
预付款项 51,587.93 65,750.35 51,262.48 42,787.23
其他应收款 23,461.65 42,380.97 18,644.72 18,894.00
存货 199,174.23 152,964.08 120,973.46 110,301.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84,700.49 199,394.11 26,170.52 84,796.10
衍生金融资产 - 54.0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1,245.61
其他流动资产 22,823.79 24,933.09 21,846.04 22,560.40
流动资产合计 727,508.87 724,339.72 613,626.02 460,690.13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投资 6,397.00 6,170.52 5,322.44 4,810.37
使用权资产 29,226.50 29,026.05 32,907.47 -
长期股权投资 30,310.00 29,093.54 14,380.39 10,774.53
投资性房地产 23,870.20 22,605.38 23,302.90 24,140.65
固定资产 1,067,790.06 1,073,307.73 1,040,207.60 1,073,110.71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在建工程 95,803.44 96,322.46 131,082.86 101,880.13
无形资产 370,707.08 372,298.38 384,980.37 397,738.84
商誉 15,012.78 15,012.78 15,012.78 15,012.78
长期待摊费用 5,388.47 5,176.91 5,112.72 3,799.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896.26 25,786.17 26,846.11 26,476.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7 157.08 153.62 6,432.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70,421.45 1,674,956.99 1,679,309.24 1,664,175.56
资产总计 2,397,930.32 2,399,296.71 2,292,935.25 2,124,865.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3,496.06 192,605.64 224,701.35 206,221.25
应付票据 64,348.11 60,101.06 36,757.11 19,692.16
应付账款 143,387.71 133,108.59 89,663.42 80,005.54
合同负债 48,296.89 58,909.47 41,741.78 40,320.17
应付职工薪酬 16,462.35 28,214.94 24,262.08 23,487.15
应交税费 2,131.68 10,656.58 8,480.43 12,648.45
其他应付款 36,431.07 38,198.02 30,717.19 44,305.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8,649.40 246,559.94 59,843.83 130,220.00
衍生金融负债 27.02 - - -
其他流动负债 210,604.40 225,902.15 130,902.15 -
流动负债合计 973,834.66 994,256.40 647,069.34 556,900.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354.79 87,852.89 105,754.86 49,316.93
租赁负债 5,376.34 5,111.59 18,121.35 -
应付债券 - - 229,861.11 259,171.06
长期应付款 172.97 207.19 211.17 8,096.71
递延收益 6,152.67 6,152.91 5,887.87 5,998.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751.10 39,869.81 42,169.19 42,183.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1,807.87 139,194.39 402,005.55 364,765.77
负债合计 1,115,642.54 1,133,450.79 1,049,074.90 921,666.43
股东权益
股本 272,620.00 272,620.00 272,620.00 272,620.00
资本公积 13,200.02 13,200.02 15,578.69 10,079.60
其他综合收益 2,062.77 1,905.03 4,507.62 4,185.46
专项储备 1,167.62 1,059.63 1,104.50 930.14
盈余公积 39,120.07 39,120.07 36,654.62 34,423.98
未分配利润 271,910.18 264,089.91 243,326.10 223,104.52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权益合计 600,080.65 591,994.66 573,791.52 545,343.70
少数股东权益 682,207.13 673,851.26 670,068.84 657,855.55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股东权益合计 1,282,287.78 1,265,845.92 1,243,860.36 1,203,199.2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97,930.32 2,399,296.71 2,292,935.25 2,124,865.6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 580,837.17 1,774,622.48 1,399,020.75 1,296,683.19
营业总成本 564,203.61 1,721,723.77 1,335,273.02 1,242,078.50
营业成本 543,116.60 1,635,976.19 1,257,928.23 1,161,677.43
税金及附加 930.55 4,323.91 3,691.24 4,065.92
销售费用 852.76 2,502.07 5,096.57 3,494.13
管理费用 11,563.98 49,275.93 43,664.69 41,994.47
财务费用 6,048.90 26,117.82 24,031.19 29,717.37
信用减值损失 113.24 3,100.80 -14.12 -
资产减值损失 1,577.58 427.06 875.23 1,129.18
投资收益 598.81 6,671.54 7,219.04 6,190.2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1.97 -2,518.14 -4,279.21 -600.00
资产处置收益 -6.09 478.39 872.03 -77.63
其他收益 3,823.59 23,508.08 22,148.05 19,679.24
营业利润 21,171.82 81,038.56 89,707.64 79,796.55
营业外收入 422.86 2,232.38 2,271.75 1,505.18
营业外支出 114.51 897.81 1,947.11 603.05
利润总额 21,480.17 82,373.14 90,032.28 80,698.68
所得税费用 5,338.82 21,053.87 23,215.85 25,147.06
净利润 16,141.35 61,319.27 66,816.43 55,551.62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 7,820.27 28,272.63 27,904.62 24,555.81
少数股东损益 8,321.09 33,046.64 38,911.81 30,995.8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57.74 -830.47 322.16 -557.32
综合收益总额 16,299.09 60,488.81 67,138.59 54,994.30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 7,978.01 27,442.17 28,226.77 23,998.49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8,321.09 33,046.64 38,911.81 30,995.81
综合收益总额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 0.10 0.10 0.09
稀释每股收益 - 0.10 0.10 0.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3,699.98 1,757,674.34 1,592,214.85 1,471,408.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33.13 26,738.84 32,555.63 43,251.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9,733.12 1,784,413.18 1,624,770.48 1,514,660.26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585,527.33 1,458,046.27 1,306,766.43 1,232,590.6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878.03 116,451.19 114,080.19 108,483.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11.97 26,463.68 30,422.31 32,790.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40.15 13,565.47 12,076.01 17,47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757.48 1,614,526.61 1,463,344.94 1,391,33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975.63 169,886.57 161,425.54 123,32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8.98 640.00 783.27 965.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1.97 1,114.58 1,593.14 4,671.92
收回的现金净额
已收与物业、厂房及设备 - 139.43 814.62 -
有关的政府补助
处置持有待售资产收到的现金 - - 2,177.16 -
处置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收到的现金 - 7,503.95 - -
处置联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收到的现金 - - - 176.92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84.53 - 5,597.28
收回对关联方的有息贷款 - - - 1,825.00
建设及移交项目回收款 - - - 10,000.00
赎回理财产品 - - 80,910.20 137,129.90
处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 114,713.62 - - -
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受限资金以及原存款期超过 - 38,861.64 - 106.41
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减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804.56 51,644.14 86,278.39 160,472.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2,641.46 55,304.83 69,324.74 83,905.0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业务合并而支付的现金 - 1,625.00 5,200.00 1,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6.00 13,764.77 802.87 1,075.00
购买理财产品 - - 26,684.62 157,676.00
购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58.22 - -
购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 - 175,473.59 - -
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对关联方的有息贷款 - - - 1,825.00
受限资金以及原存款期 24,440.42 - 64,150.63 -
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增加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387.87 252,226.41 166,162.86 245,481.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16.69 -200,582.28 -79,884.47 -85,008.16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15.00 8,428.30 4,730.00
其中: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吸收少数股东 - 5,415.00 8,428.30 4,730.00
投资收到的现金
与非控制性股东交易收到的现金 - - 3,598.21 -
取得关联方借款 - 600.00 3,200.00 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9,885.45 952,585.45 748,237.91 615,941.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885.45 958,600.45 763,464.43 621,271.02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242,306.67 957,024.89 649,971.14 582,283.42
分配股利、利润或 6,171.82 70,059.89 63,904.38 68,319.53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付给少数股东的 - 38,036.51 34,240.19 31,120.70
股利、利润
偿还租赁负债使用的现金 4,223.98 16,895.93 8,594.66 -
偿还关联方的有息贷款 - 600.00 2,500.00 8,099.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5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864.02 1,044,580.72 724,970.19 658,70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78.57 -85,980.27 38,494.24 -37,431.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253.30 -881.80 144.45 144.1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160.45 -117,557.77 120,179.76 1,028.4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785.31 188,343.08 68,163.32 67,134.8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945.76 70,785.31 188,343.08 68,163.32
(四)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4,932.15 46,857.47 127,700.22 9,262.15
应收账款 - - - 700.16
预付款项 3,631.65 3,631.65 3,433.56 3,435.94
其他应收款 286,408.22 214,639.07 140,653.80 127,358.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4,700.49 199,394.11 26,170.52 84,796.10
其他流动资产 25.11 17.39 184.01 80.70
流动资产合计 469,697.63 464,539.69 298,142.11 225,633.05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821.22 5,603.43 4,824.64 4,395.09
使用权资产 25.33 27.63 - -
长期应收款 44,700.00 44,700.00 80,200.00 80,200.00
长期股权投资 548,296.67 548,289.95 546,824.01 486,581.01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投资性房地产 6,779.96 6,837.95 7,069.90 7,301.86
固定资产 6,802.39 6,907.31 7,352.29 7,250.31
在建工程 978.57 947.55 787.59 996.14
无形资产 102.39 111.53 93.63 295.67
长期待摊费用 112.07 121.16 157.51 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0 62.50 62.50 62.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73.14 5,573.14 5,573.14 5,573.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9,254.24 619,182.15 652,945.20 592,675.73
资产总计 1,088,951.87 1,083,721.84 951,087.30 818,308.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5,000.00 75,000.00 40,000.00 55,000.00
应付账款 282.40 152.80 90.53 254.03
应付职工薪酬 703.20 994.50 537.03 1,505.87
应交税费 4.93 11.28 5.26 9.44
其他应付款 85,997.04 70,822.02 38,336.24 36,124.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7,736.51 215,389.33 50,917.40 867.44
其他流动负债 205,000.00 225,000.00 13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594,724.07 587,369.93 259,886.46 93,761.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070.01 2,007.63
租赁负债 6.92 6.92 - -
应付债券 - - 209,710.22 259,402.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57 9.99 1,074.43 967.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39 39.49 36.75 36.7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88 56.40 211,891.41 262,414.26
负债合计 594,832.96 587,426.34 471,777.87 356,175.53
股东权益
股本 272,620.00 272,620.00 272,620.00 272,620.00
资本公积 21,101.77 21,101.77 21,101.77 21,101.77
其他综合收益 2,062.77 1,905.03 4,507.62 4,185.46
盈余公积 39,120.07 39,120.07 36,654.62 34,423.98
未分配利润 159,214.31 161,548.65 144,425.43 129,802.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4,118.91 496,295.50 479,309.43 462,133.2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88,951.87 1,083,721.84 951,087.30 818,308.78
(五)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总收入 - 770.27 718.71 672.76
营业总成本 5,077.54 18,293.02 13,473.82 13,649.42
营业成本 57.99 231.96 231.96 231.15
税金及附加 55.26 116.30 115.27 71.08
管理费用 1,138.30 4,600.92 3,002.82 3,628.97
财务费用 3,825.99 13,343.84 10,123.78 9,695.98
资产减值损失 - - - 22.2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557.70 -4,400.00 -600.00
投资收益 2,721.22 44,720.85 39,188.61 41,667.87
资产处置收益 - - -182.54 17.19
其他收益 - - 125.00 1,005.00
营业利润 -2,356.32 24,640.40 21,975.95 29,113.40
营业外收入 1.98 14.05 330.47 4.64
营业外支出 - - - 1.51
利润总额 -2,354.34 24,654.45 22,306.42 29,116.53
所得税费用 - - - -
净利润 -2,354.34 24,654.45 22,306.42 29,116.5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57.74 -830.47 322.16 -557.32
综合收益总额 -2,196.60 23,823.98 22,628.58 28,559.20
(六)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1.08 1,422.52 619.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1.00 1,183.46 1,631.07 1,009.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1.00 1,994.53 3,053.59 1,629.33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24.74 1,454.02 1,875.64 1,483.6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62.77 1,921.05 1,897.39 1,743.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33 41.14 278.58 92.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50 598.59 621.21 651.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8.35 4,014.80 4,672.82 3,97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747.34 -2,020.27 -1,619.24 -2,341.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 37,958.39 34,833.46 40,391.61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的现 - - 9.78 2,715.09
金净额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84.53 - 5,597.28
收回对关联方的有息贷款 25,627.44 168,957.65 196,188.41 187,400.00
赎回理财产品 - - 80,910.20 137,129.90
处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 114,713.62 - - -
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受限资金以及原存款期超过三个月 - 40,011.93 - -
的定期存款减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6.3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260.40 250,312.50 311,941.85 373,233.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8.64 1,678.09 897.00 1,458.82
期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60,168.50 -
购买理财产品 - - 26,684.62 157,676.00
购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58.22 - -
购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 - 175,473.59 - -
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对关联方的有息贷款 97,500.00 207,200.00 200,603.50 280,707.93
受限资金以及原存款期超过三个月 15,000.00 - 65,000.06 2.13
的定期存款增加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558.64 390,409.90 353,353.67 439,84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01.75 -140,097.40 -41,411.82 -66,610.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000.00 760,000.00 290,000.00 340,457.49
取得关联方借款 16,237.93 37,650.21 5,639.52 10,525.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237.93 797,650.21 295,639.52 350,982.77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200,000.00 680,943.78 175,867.44 255,610.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117.48 14,936.29 19,507.31 15,176.23
现金
偿还关联方的有息贷款 - 500.00 3,795.76 15,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117.48 696,380.06 199,170.51 286,586.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0.46 101,270.14 96,469.02 64,396.2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 16.71 0.05 0.02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074.87 -40,830.82 53,438.01 -4,556.3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857.28 62,688.10 9,250.09 13,806.4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932.15 21,857.28 62,688.10 9,250.09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2021年6月末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1年1-6月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总资产(万元) 2,461,988.84 2,397,930.32 2,399,296.71 2,292,935.25 2,124,865.69
总负债(万元) 1,162,611.09 1,115,642.54 1,133,450.79 1,049,074.90 921,666.43
全部债务(万元) 750,803.27 752,876.59 757,130.06 768,282.50 653,025.95
所有者权益(万元) 1,299,377.75 1,282,287.78 1,265,845.92 1,243,860.36 1,203,199.25
营业总收入(万元) 1,241,060.87 580,837.17 1,774,622.48 1,399,020.75 1,296,683.19
利润总额(万元) 52,635.05 21,480.17 82,373.14 90,032.28 80,698.68
净利润(万元) 40,619.60 16,141.35 61,319.27 66,816.43 55,551.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 - 50,627.75 59,938.90 46,473.64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 20,455.51 7,820.27 28,272.63 27,904.62 24,555.81
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29,003.03 2,975.63 169,886.57 161,425.54 123,324.10
净额(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103,445.86 77,416.69 -200,582.28 -79,884.47 -85,008.16
净额(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24,612.31 -22,978.57 -85,980.27 38,494.24 -37,431.64
净额(万元)
流动比率 0.89 0.75 0.73 0.95 0.83
速动比率 0.67 0.54 0.57 0.76 0.63
资产负债率(%) 47.22 46.53 47.24 45.75 43.3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债务资本比率(%) 36.62 36.99 37.43 37.62 34.90
营业毛利率(%) 6.76 6.49 7.81 10.09 10.41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3.04 1.19 4.69 5.20 5.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7 1.27 4.89 5.46 4.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4.03 4.90 3.88
(%)
EBITDA(万元) - - 189,373.80 191,257.64 181,606.83
EBITDA全部债务比 - - 0.25 0.25 0.28
EBITDA利息倍数 - - 6.04 6.15 5.63
应收账款周转率 7.61 4.11 14.92 13.36 12.31
存货周转率 6.58 3.08 11.94 10.88 13.74
注1:2021年一季度和2021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相关指标未经年化。
注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预计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
(9)债务资本比=全部债务/资本化总额;资本化总额=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
(11)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各项业务依托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同开展,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口径能够更加充分的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此,为完整反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层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对财
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2,116.48 7.59 100,515.51 4.19 256,934.93 11.21 72,604.54 3.42
应收款项融资 10,043.39 0.42 9,167.70 0.38 9,090.55 0.40 6,716.45 0.32
应收账款 153,600.92 6.41 129,179.88 5.38 108,703.33 4.74 100,783.85 4.74
预付款项 51,587.93 2.15 65,750.35 2.74 51,262.48 2.24 42,787.23 2.01
其他应收款 23,461.65 0.98 42,380.97 1.77 18,644.72 0.81 18,894.00 0.89
存货 199,174.23 8.31 152,964.08 6.38 120,973.46 5.28 110,301.95 5.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84,700.49 3.53 199,394.11 8.31 26,170.52 1.14 84,796.10 3.99
衍生金融资产 - - 54.03 0.00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1,245.61 0.06
其他流动资产 22,823.79 0.95 24,933.09 1.04 21,846.04 0.95 22,560.40 1.06
流动资产合计 727,508.87 30.34 724,339.72 30.19 613,626.02 26.76 460,690.13 21.68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投资 6,397.00 0.27 6,170.52 0.26 5,322.44 0.23 4,810.37 0.23
使用权资产 29,226.50 1.22 29,026.05 1.21 32,907.47 1.44 - -
长期股权投资 30,310.00 1.26 29,093.54 1.21 14,380.39 0.63 10,774.53 0.51
投资性房地产 23,870.20 1.00 22,605.38 0.94 23,302.90 1.02 24,140.65 1.14
固定资产 1,067,790.06 44.53 1,073,307.73 44.73 1,040,207.60 45.37 1,073,110.71 50.50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95,803.44 4.00 96,322.46 4.01 131,082.86 5.72 101,880.13 4.79
无形资产 370,707.08 15.46 372,298.38 15.52 384,980.37 16.79 397,738.84 18.72
商誉 15,012.78 0.63 15,012.78 0.63 15,012.78 0.65 15,012.78 0.71
长期待摊费用 5,388.47 0.22 5,176.91 0.22 5,112.72 0.22 3,799.19 0.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896.26 1.08 25,786.17 1.07 26,846.11 1.17 26,476.25 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7 0.00 157.08 0.01 153.62 0.01 6,432.12 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70,421.45 69.66 1,674,956.99 69.81 1,679,309.24 73.24 1,664,175.56 78.32
资产总计 2,397,930.32 100.00 2,399,296.71 100.00 2,292,935.25 100.00 2,124,865.69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分别为2,124,865.69万元、2,292,935.25万元、2,399,296.71万元和2,397,930.32万元,总资产规模呈稳中有升的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流动资产分别为460,690.13万元、613,626.02万元和、724,339.72万元和727,508.8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1.68%、26.76%、30.19%和 30.34%。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64,175.56万元、1,679,309.24万元、1,674,956.99 万元和 1,670,421.45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8.32%、73.24%、69.81%和69.6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主要资产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 72,604.54 万元、256,934.93 万元、100,515.51 万元和 182,116.4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2%、11.21%、4.19%和7.59%。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货币资金由现金和银行存款构成。
2019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同比增加184,330.39万元,增幅253.88%,主要由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向银行借款等融资规模有所增加。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数减少156,419.42万元,降幅60.88%,主要原因是购买结构性存款导致货币资金减少。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数增加81,600.97万元,增幅81.18%,主要原因是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项目 账面 占比 账面 占比 账面 占比 账面 占比
价值 价值 价值 价值
现金 - - 0.50 0.00 9.79 0.00 14.97 0.02
银行存款 182,116.48 100.00 100,515.01 100.00 256,925.14 100.00 72,589.57 99.98
其中:美元 23,246.06 12.76 12,749.58 12.68 8,177.45 3.18 3,006.73 4.14
港币 92.64 0.05 80.57 0.08 106.09 0.04 130.38 0.18
日元 - - - - 55.28 0.02 53.38 0.07
欧元 0.15 0.00 0.15 0.00 0.15 0.00 0.15 0.00
合计 182,116.48 100.00 100,515.51 100.00 256,934.93 100.00 72,604.54 100.00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受限金额为3,245.14万元,主要为职工房改及维修基金专户存款,借款、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
2、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0,783.85 万元、108,703.33 万元、129,179.88 万元和 153,600.9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4%、4.74%、5.38%和6.41%,呈增长趋势。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由贸易业务形成的对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构成。
2020年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0,476.55万元,增幅18.84%,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4,421.04万元,增幅18.90%,主要由于当期贸易业务新增的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未予结算。
(1)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
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45,868.06 88.90 1,595.28 144,272.78
1-2年 9,882.10 6.02 756.78 9,125.32
2-3年 238.25 0.15 35.44 202.81
3年以上 8,096.47 4.93 8,096.47 -
合计 164,084.89 100.00 10,483.97 153,600.92
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20,589.79 86.88 1,484.42 119,105.37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2年 9,882.10 7.12 756.78 9,125.32
2-3年 238.25 0.17 35.44 202.81
3年以上 8,096.47 5.83 7,350.10 746.37
合计 138,806.62 100.00 9,626.74 129,179.88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06,185.77 90.46 1,100.89 105,084.88
1-2年 2,011.77 1.71 379.04 1,632.73
2-3年 185.12 0.16 32.93 152.19
3年以上 9,000.96 7.67 7,167.44 1,833.52
合计 117,383.62 100.00 8,680.29 108,703.33
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90,400.72 81.18 812.17 89,588.55
1-2年 5,269.54 4.73 634.56 4,634.98
2-3年 6,244.95 5.61 1,068.12 5,176.83
3年以上 9,440.63 8.48 8,057.13 1,383.50
合计 111,355.83 100.00 10,571.98 100,783.85
(2)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合计35,451.31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3.0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第一名 9,728.66 6.33
第二名 9,388.05 6.11
第三名 6,888.80 4.48
第四名 4,761.39 3.10
第五名 4,684.41 3.05
合计 35,451.31 23.08
2020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合计43,228.54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3.4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第一名 10,071.59 7.80
第二名 9,728.66 7.53
第三名 8,457.96 6.55
第四名 8,153.54 6.31
第五名 6,816.80 5.28
合计 43,228.54 33.46
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合计23,598.45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6.7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第一名 9,728.66 6.90
第二名 5,708.21 4.05
第三名 2,959.16 2.10
第四名 2,643.22 1.87
第五名 2,559.20 1.81
合计 23,598.45 16.73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合计22,069.96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1.9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第一名 5,468.08 5.43
第二名 4,425.05 4.39
第三名 4,203.87 4.17
第四名 4,177.72 4.15
第五名 3,795.25 3.77
合计 22,069.96 21.90
3、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894.00 万元、18,644.72万元、42,380.97万元和23,461.6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9%、0.81%、1.77%和0.98%。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19年末增加23,736.25万元,增幅127.31%,主要由于代垫往来款增加。2021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0年末减少18,919.32万元,减幅44.64%,主要由于代垫往来款收回导致。
(1)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应收关联方 3,145.96 3,163.60 3,540.12
定金、押金、保证金 3,124.69 2,190.77 3,008.67
应收股利 - 440.00 -
代垫往来款(注2) 12,044.50 191.74 276.21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04.04 1,218.74
备用金、个人借款 159.62 74.29 183.94
其他(注1) 28,597.77 15,405.15 11,778.85
小计 47,072.55 21,569.59 20,006.53
减:坏账准备 4,691.58 2,924.87 1,112.53
合计 42,380.97 18,644.72 18,894.00
注1:发行人于2020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包括应收已支付未认证进口进项税3,809.82万元,应收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于厦门码头集团的过渡期间损益2,366.49万元;应收政府收储土地款2,693.42万元;应收投资建设及移交项目投资款3,460.01万元。
注2:发行人于2020年12月31日的代垫往来款主要为应收依安东方瑞雪糖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代垫货款人民币10,071.59万元,已于2021年4月全部收回。
(2)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4,127.98 54.22 450.97 13,677.01
1到2年 6,979.03 26.78 1,840.01 5,139.02
2到3年 1,437.84 5.52 2.72 1,435.12
3年以上 3,514.01 13.48 303.51 3,210.50
合计 26,058.86 100.00 2,597.21 23,461.65
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36,695.14 77.96 575.77 36,119.37
1到2年 5,660.34 12.02 1,852.47 3,807.87
2到3年 1,947.02 4.14 973.51 973.51
3年以上 2,770.05 5.88 1,289.83 1,480.22
合计 47,072.55 100.00 4,691.58 42,380.97
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2,862.68 59.63 1,052.85 11,809.83
1到2年 4,032.10 18.69 98.23 3,933.87
2到3年 2,807.49 13.02 1,403.74 1,403.75
3年以上 1,867.33 8.66 370.05 1,497.28
合计 21,569.59 100.00 2,924.87 18,644.72
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0,204.06 51.00 816.66 9,387.40
1到2年 6,628.86 33.13 42.62 6,586.24
2到3年 435.29 2.18 132.55 302.74
3年以上 2,738.32 13.69 120.70 2,617.62
合计 20,006.53 100.00 1,112.53 18,894.00
(3)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无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可能新增小额非经营性往来占款事项;发行人新增小额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将严格按照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定价机制执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发行人经营性活动所产生,发行人不存在大额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并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新增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计划。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相应款项,将严格按照发行人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影响重大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4、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301.95万元、120,973.46万元、152,964.08万元和199,174.2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9%、5.28%、6.38%和 8.31%。发行人存货主要为产成品和商品,主要包括煤炭、钢材和化工原料等。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针对存货已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2020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31,990.62万元,涨幅26.44%,主要由于产成品及商品增加。2021年3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46,210.15万元,涨幅30.21%,主要由于备品备件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原材料 6,411.22 4,981.33 6,750.65 6,304.08
产成品及商品 154,351.84 149,259.18 115,925.57 104,020.35
低值易耗品 21.13 16.12 58.39 156.10
备品备件 40,927.05 1,006.57 297.16 1,042.88
小计 201,711.24 155,263.20 123,031.77 111,523.41
减:存货跌价准备 2,537.01 2,299.11 2,058.31 1,221.46
合计 199,174.23 152,964.08 120,973.46 110,301.95
5、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4,796.10万元、26,170.52万元、199,394.11万元和84,700.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9%、1.14%、8.31%和3.53%。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认购的理财产品。
2019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减少58,625.58万元,减幅69.14%;主要由于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2020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新增173,223.59万元,增幅661.90%,主要是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2021年3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0年末减少114,693.62万元,减幅57.52%,主要是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140.65万元、23,302.90万元、22,605.38万元和23,870.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4%、1.02%、0.94%和1.00%,基本保持在稳定水平。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用于出租的仓库及堆场等,均为成本模式计量。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房产用途 土地使用权取 核算方式 出让金缴
得方式 交情况
保税物流园区1#仓库 3,356.32 仓库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保税21#地块 2,395.35 仓库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海沧仓储装拆箱库 1,266.32 仓库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保税物流园区1#土地 1,878.00 仓库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保税物流园区4#仓库 1,710.74 仓库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象屿大厦 1,264.65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房产用途 土地使用权取 核算方式 出让金缴
得方式 交情况
快递电商园一期仓库 1,254.51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保税物流园区3#仓库 1,236.19 仓库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快递电商园一期堆场 929.61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快递电商园一期土地 225.83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仓储土地 553.78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东亚土地 619.03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航运大厦1、8-13层 1,306.00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象屿物流中心 281.45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外代小区店铺 35.08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联检大楼10-11楼 541.78 出租 出让 成本核算 已缴交
合计 18,854.64
注: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均为出让所得,并且项目出让金已全部缴交。
7、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73,110.71 万元、1,040,207.60万元、1,073,307.73万元和1,067,790.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50%、45.37%、44.73%和44.53%。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港务设施、库场设施、装卸搬运设备、船舶等。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92,101.99 25,429.11 66,672.88
港务设施 783,722.47 140,904.51 642,817.96
库场设施 106,733.73 33,147.28 73,586.46
装卸搬运设备 348,004.71 152,489.22 195,515.49
机器设备 80,345.44 37,723.82 42,621.62
船舶 61,621.17 36,425.14 25,196.03
运输工具 18,585.09 10,918.26 7,666.83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535.20 21,822.41 13,712.80
合计 1,526,649.80 458,859.73 1,067,790.06
2020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95,330.18 23,429.11 71,901.07
港务设施 783,722.47 140,904.51 642,817.96
库场设施 106,733.73 33,147.28 73,586.45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装卸搬运设备 348,004.71 152,489.22 195,515.49
机器设备 80,345.44 37,723.82 42,621.62
船舶 61,631.25 36,145.75 25,485.50
运输工具 18,585.09 10,918.26 7,666.82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535.20 21,822.41 13,712.79
合计 1,529,888.07 456,580.34 1,073,307.73
2019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78,078.45 20,250.09 57,828.36
港务设施 739,520.96 122,242.55 617,278.42
库场设施 102,627.09 28,976.59 73,650.50
装卸搬运设备 339,849.29 142,912.27 196,937.03
机器设备 80,040.74 33,425.21 46,615.54
船舶 61,631.25 33,185.36 28,445.88
运输工具 20,644.06 12,757.36 7,886.71
办公设备及其他 31,284.12 19,718.94 11,565.18
合计 1,453,675.97 413,468.36 1,040,207.60
2018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75,349.99 16,644.19 58,705.80
港务设施 737,757.59 103,502.03 634,255.56
库场设施 99,925.20 25,666.69 74,258.51
装卸搬运设备 336,990.45 127,847.85 209,142.60
机器设备 73,449.51 30,504.55 42,944.96
船舶 65,492.23 32,055.63 33,436.60
运输工具 20,875.26 12,627.09 8,248.17
办公设备及其他 29,987.75 17,869.24 12,118.51
合计 1,439,827.97 366,717.26 1,073,110.71
8、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880.13 万元、131,082.86万元、96,322.46万元和95,803.4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9%、5.72%、4.01%和4.00%。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古雷港北港区1#2#泊位等项目。
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29,202.73万元,增幅28.66%,主要为古雷港北港区 1#2#泊位项目、海隆码头泊位建设工程项目、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项目等建设投入增加。2020年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34,760.40万元,降幅26.52%,主要是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完工。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金额 占比
古雷1-2号泊位工程 51,846.84 54.12
华锦码头4#泊位及回旋水域 20,317.41 21.21
全回转拖轮建造项目 2,621.76 2.74
智能化配套设施改造(2020) 1,536.39 1.60
潮州港务生产管理系统 850.21 0.89
U10(U8U9)危险品场整修改造 695.73 0.73
40T门座式起重机 689.71 0.72
其他零星工程 648.39 0.68
漳州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工程 616.96 0.64
查验场二期改造工程(2020) 424.07 0.44
查验场堆场改造(2019) 379.16 0.40
海天QC11#12#远控改造 365.04 0.38
12#泊位仓库去危改造及光伏电站建设(2019) 359.09 0.37
船舶岸电改造(海润) 352.28 0.37
东渡港区船舶供水项目建设 343.27 0.36
海沧港区20#、21#泊位4#、5#仓库 341.46 0.36
海关查验站台改造 309.12 0.32
海天码头I7、K7场冷藏箱增容(2019) 278.06 0.29
8#泊位雾炮及配套基础工程 64.44 0.07
其他 12,764.05 13.32
合计 95,803.44 100.00
9、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97,738.84 万元、384,980.37 万元、372,298.38 万元和 370,707.0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2%、16.79%、15.52%和15.46%。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岸线使用权等。
2021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额 账面价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10,206.67 84,162.23 326,044.44 87.95
岸线使用权 43,882.62 6,237.90 37,644.72 10.15
海域使用权 3,896.98 650.92 3,246.05 0.88
计算机软件 11,720.20 7,948.34 3,771.86 1.02
合计 469,706.47 98,999.39 370,707.07 100.00
2020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额 账面价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09,670.37 82,290.66 327,379.71 87.93
岸线使用权 43,882.62 6,022.09 37,860.52 10.17
海域使用权 3,896.97 632.32 3,264.66 0.88
计算机软件 11,596.14 7,802.66 3,793.48 1.02
合计 469,046.11 96,747.73 372,298.38 100.00
2019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额 账面价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11,165.85 72,165.84 339,000.01 88.06
岸线使用权 43,882.62 4,971.00 38,911.62 10.11
海域使用权 3,896.98 549.17 3,347.80 0.87
计算机软件 10,661.83 6,940.89 3,720.94 0.97
合计 469,607.27 84,626.90 384,980.37 100.00
2018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额 账面价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11,792.86 61,864.03 349,928.84 87.98
岸线使用权 43,882.62 3,916.66 39,965.96 10.05
海域使用权 4,625.62 473.24 4,152.39 1.04
计算机软件 9,671.83 5,980.17 3,691.66 0.93
合计 469,972.94 72,234.09 397,738.84 100.00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土地使用权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取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面积 入账价值
得方式 (平方米)
1 东渡5-11#泊位港区用地 出让 闽(2015)厦门市不动 549,811.60 77,035.71
产权第0005504号
2 海沧区嵩屿港区一期工程 出让 厦地房证第地00005747 641,947.90 46,262.07
1-3号泊位 号
3 东渡13-14#泊位 出让 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4 208,370.00 28,074.47
号
4 东渡15-16#泊位 出让 厦国土房证第地 164,366.70 21,556.21
00020810号
5 海沧港区4#、5#泊位 出让 0105618 212,669.40 21,502.66
6 海沧区海沧港区18号、 出让 厦国土房证第地 431,306.30 21,345.27
19号泊位 00010429号
7 海沧区海沧港区7#泊位 出让 闽(2016)厦门市不动 126,503.57 19,195.06
A1、A4子地块 产权第0141370号
8 海沧港区6#泊位A1地块 出让 0105620 180,116.20 18,447.21
9 湖里区东渡港区18#多用 出让 闽(2016)厦门市不动 220,346.95 16,243.69
途兼滚装功能泊位 产权第0134161号
10 东渡12#泊位 出让 厦国土房证第01300068 109,997.00 14,861.24
号
合计 2,845,435.62 284,523.59
发行人以上主要土地使用权均通过出让方式获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交,土地使用权清晰,相关手续合法合规。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3,496.06 18.24 192,605.64 16.99 224,701.35 21.42 206,221.25 22.37
应付票据 64,348.11 5.77 60,101.06 5.30 36,757.11 3.50 19,692.16 2.14
应付账款 143,387.71 12.85 133,108.59 11.74 89,663.42 8.55 80,005.54 8.68
合同负债 48,296.89 4.33 58,909.47 5.20 41,741.78 3.98 40,320.17 4.37
应付职工薪酬 16,462.35 1.48 28,214.94 2.49 24,262.08 2.31 23,487.15 2.55
应交税费 2,131.68 0.19 10,656.58 0.94 8,480.43 0.81 12,648.45 1.37
其他应付款 36,431.07 3.27 38,198.02 3.37 30,717.19 2.93 44,305.95 4.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8,649.40 22.29 246,559.94 21.75 59,843.83 5.70 130,220.00 14.13
衍生金融负债 27.02 0.00 - - - - - -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负债 210,604.40 18.88 225,902.15 19.93 130,902.15 12.48 - -
流动负债合计 973,834.66 87.29 994,256.40 87.72 647,069.34 61.68 556,900.67 60.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354.79 8.10 87,852.89 7.75 105,754.86 10.08 49,316.93 5.35
租赁负债 5,376.34 0.48 5,111.59 0.45 18,121.35 1.73 - -
应付债券 - - - - 229,861.11 21.91 259,171.06 28.12
长期应付款 172.97 0.02 207.19 0.02 211.17 0.02 8,096.71 0.88
递延收益 6,152.67 0.55 6,152.91 0.54 5,887.87 0.56 5,998.01 0.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751.10 3.56 39,869.81 3.52 42,169.19 4.02 42,183.06 4.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1,807.87 12.71 139,194.39 12.28 402,005.55 38.32 364,765.77 39.58
负债合计 1,115,642.54 100.00 1,133,450.79 100.00 1,049,074.90 100.00 921,666.43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921,666.43万元、1,049,074.90万元、1,133,450.79万元和1,115,642.54万元,总负债规模总体呈增加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556,900.67万元、647,069.34万元、994,256.40万元和973,834.6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0.42%、61.68%、87.72%和 87.29%。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64,765.77万元、402,005.55万元、139,194.39万元和141,807.8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9.58%、38.32%、12.28%和12.71%。2020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减少262,811.16万元,减幅
65.38%,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中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
主要负债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206,221.25万元、224,701.35万元、192,605.64万元和203,496.0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37%、21.42%、16.99%和18.24%。发行人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
2020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2,095.71万元,降幅14.28%,短期借款下降,主要系发行人通过其他流动负责融资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80,005.54万元、89,663.42万元、133,108.59万元和143,387.7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68%、8.55%、11.74%和12.85%。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货款和应付海运费构成。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43,445.17万元,增幅48.45%,主要由于贸易业务规模增加,当期贸易业务新增的应付账款尚在信用期内未予结算。
(1)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1年以内 133,777.93 123,498.81 79,086.44 67,600.82
1-2年 6,416.60 6,416.60 6,994.14 7,012.18
2-3年 1,631.30 1,631.30 1,973.43 1,717.88
3年以上 1,561.88 1,561.88 1,609.41 3,674.66
合计 143,387.71 133,108.59 89,663.42 80,005.54
(2)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VITOLTRADINGMALAYSIALABUANLTD 22,924.37 15.99
NOVACHEMICALS(INTERNATIONAL)S.A. 9,037.06 6.30
MIDLANDENTERPRISESLIMITED 7,638.11 5.33
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435.71 3.79
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313.91 3.01
合计 49,349.15 34.42
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安域资源ARES REPCOLIMITED 10,986.85 8.25
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0,688.80 8.03
CHINAUNION(MACAOCOMMERCIALOFFSHORE)COMPANY 7,867.72 5.91
LIMITED
BIG SPREADINTERNATIONALLTD. 5,250.35 3.94
SANYEERESOURCELIMITED 2,933.96 2.20
合计 37,727.67 28.34
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安域资源ARES REPCOLIMITED 8,311.00 9.00
YancoalInternationalTradingCo.,Limited 4,585.03 4.97
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4,474.32 4.85
SHEN HUAHONGKONGINTERNATIONALTRADINGLIMITED 4,365.93 4.7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35.37 2.20
合计 23,771.65 25.75
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利胜地中海航运(上海)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640.14 3.65
安域资源ARES REPCOLIMITED 3,172.28 3.18
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424.00 2.43
VINMARINTERNATIONALLTD. 1,617.16 1.62
长荣海运 1,435.45 1.44
合计 12,289.03 12.33
3、合同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40,320.17万元、41,741.78万元、58,909.47万元和48,296.8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37%、3.98%、5.20%和4.33%。2020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17,167.69万元,涨幅41.13%,主要系贸易业务增长所致。2021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10,612.58万元,降幅18.02%,主要原因是贸易业务预售货款减少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按账龄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47,949.32 99.28 58,561.91 99.41 41,609.01 99.68 40,122.60 99.51
1到2年 260.45 0.54 260.45 0.44 11.80 0.03 124.99 0.31
2到3年 10.54 0.02 10.54 0.02 70.46 0.17 67.28 0.17
3年以上 76.58 0.16 76.58 0.13 50.52 0.12 5.30 0.01
合计 48,296.89 100.00 58,909.47 100.00 41,741.78 100.00 40,320.17 100.00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5,876.91 1年以内 12.17
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3,427.30 1年以内 7.10
宁波工艺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3,354.70 1年以内 6.95
广西中力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1,531.70 1年以内 3.17
厦门佰联兴物流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141.96 1年以内 0.29
合计 14,332.58 29.68
2020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厦门三裕丰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6,713.92 1年以内 11.40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4,186.64 1年以内 7.11
宁波工艺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2,246.53 1年以内 3.81
英飒(重庆)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2,138.65 1年以内 3.63
广东普世物料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货款 1,722.50 1年以内 2.92
合计 17,008.24 28.87
4、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4,305.95万元、30,717.19万元、38,198.02万元和36,431.0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81%、2.93%、3.37%和 3.27%,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工程建设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构成。2019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13,588.76 万元,减幅30.67%,主要由于应付工程建设款项、业务合并应付款项减少。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应付工程建设款 11,740.40 6,828.35 9,782.39
应付利息 1,964.24 6,729.81 6,875.17
业务合并应付款项 4,631.08 6,256.08 11,456.08
应付股利 3,267.27 5,376.10 6,390.34
收到的定金、押金及保证金 3,475.88 2,511.37 3,591.05
应付关联方 4,121.01 1,826.53 1,357.69
应付代垫款 2,028.10 81.64 100.61
应付补贴款 1,571.80 - -
预提费用 246.75 382.80 802.43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应付保险费 39.07 52.16 96.27
应付港务费、港建费 - 19.83 47.67
应付设施保安费 - - 25.93
其他 5,112.44 652.52 3,780.31
合计 38,198.02 30,717.19 44,305.95
2021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大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石狮市华宝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股权收购款 3,700.90 1年以内 10.16
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股权收购款 1,830.67 1年以内 5.03
订舱押金 代收代付款 922.40 1年以内 2.53
厦门海东辰集装箱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代收代付款 812.60 1年以内 2.23
厦门市鹭安鑫瑞能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标/ 投标/履约保证金 495.60 1年以内 1.36
履约保证金
合计 7,762.17 21.31
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大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石狮市华宝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股权收购款 3,700.90 1年以内 9.69
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股权收购款 1,830.67 1年以内 4.79
订舱押金 代收代付款 899.40 1年以内 2.35
厦门海东辰集装箱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代收代付款 773.24 1年以内 2.02
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往来款 688.03 1年以内 1.80
合计 7,892.24 20.66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30,220.00 万元、59,843.83万元、246,559.94万元和248,649.4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13%、5.70%、21.75%和22.29%。2019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70,376.17万元,减幅54.04%,主要由于“16厦港01”和“16厦港02”部分投资者回售债券,剩余未回售部分转入应付债券,以及偿还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20 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86,716.11万元,增幅312.01%,主要由于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16厦港01”、“16厦港02”和发行人发行的“18厦港01”、“18厦港02”即将到期,因此从应付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417.55 4,912.12 3,569.35 20,499.4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895.34 6,911.23 6,327.74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37,336.50 234,736.59 49,946.74 109,720.56
合计 248,649.40 246,559.94 59,843.83 130,220.00
6、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0.00 万元、130,902.15 万元、225,902.15万元和210,604.4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12.48%、19.93%和18.88%。2019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加130,902.15万元,增幅100.00%,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95,000.00万元,增幅 72.57%。发行人上述期末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由于当期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超短期融资券 205,000.00 225,000.00 130,000.00 -
预计负债 5,604.39 902.15 902.15 -
合计 210,604.40 225,902.15 130,902.15 -
7、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49,316.93万元、105,754.86万元、87,852.89万元和90,354.7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5%、10.08%、7.75%和8.10%。
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56,437.93万元,增幅114.44%,主要由于发行人为满足长期建设资金需求而新增部分银行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信用借款-人民币 14,550.00 26,039.59 51,975.02 8,400.00
担保借款-人民币 69,876.10 46,394.13 42,541.26 35,834.31
抵押借款-人民币 5,928.68 15,419.16 9,600.25 2,207.56
担保借款-美元 - - 1,638.33 2,875.07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小计 90,354.79 87,852.89 105,754.87 49,316.93
8、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账面价值分别为 259,171.06 万元、229,861.11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12%、21.91%、0.00%和0.00%。
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29,309.95万元,减幅11.31%,主要是由于“17厦港01”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229,861.11万元,降幅100.00%,主要是由于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16厦港01”、“16厦港02”和发行人发行的“18厦港01”、“18厦港02”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三)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580,837.17 1,774,622.48 1,399,020.75 1,296,683.19
营业成本 543,116.60 1,635,976.19 1,257,928.23 1,161,677.43
税金及附加 930.55 4,323.91 3,691.24 4,065.92
销售费用 852.76 2,502.07 5,096.57 3,494.13
管理费用 11,563.98 49,275.93 43,664.69 41,994.47
财务费用 6,048.90 26,117.82 24,031.19 29,717.37
投资收益 598.81 6,671.54 7,219.04 6,190.25
其他收益 3,823.59 23,508.08 22,148.05 19,679.24
营业外收入 422.86 2,232.38 2,271.75 1,505.18
营业外支出 114.51 897.81 1,947.11 603.05
利润总额 21,480.17 82,373.14 90,032.28 80,698.68
净利润 16,141.35 61,319.27 66,816.43 55,551.62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96,683.19万元、1,399,020.75万元、1,774,622.48万元和580,837.17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76,012.93 1,769,173.79 1,393,310.54 1,291,653.93
其他业务收入 4,824.24 5,448.69 5,710.21 5,029.26
合计 580,837.17 1,774,622.48 1,399,020.75 1,296,683.19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港口综合物流收入、贸易收入、建材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租赁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口综合物流 106,601.75 18.51 373,167.88 21.10 370,178.24 26.57 356,337.56 27.59
贸易 469,411.18 81.49 1,354,024.43 76.53 977,187.83 70.13 906,551.35 70.19
建材 - - 41,981.48 2.37 45,944.47 3.30 28,765.02 2.23
合计 576,012.93 100.00 1,769,173.79 100.00 1,393,310.54 100.00 1,291,653.9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分析如下:
(1)港口综合物流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收入分别为 356,337.56 万元、370,178.24万元、373,167.88万元和106,601.7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9%、26.57%、21.10%和18.51%,收入水平整体呈小幅上升趋势。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收入包括装卸堆存收入、拖轮业务收入、理货业务收入、代理业务收入、物流运输收入和物流延伸服务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卸堆存 76,968.84 72.20 289,909.42 76.97 282,431.17 76.30 255,084.50 71.59
物流运输 12,112.88 11.36 35,155.13 9.33 31,555.13 8.52 38,235.43 10.73
拖轮业务 6,285.74 5.90 25,376.32 6.74 26,181.21 7.07 24,624.38 6.91
代理业务 7,451.40 6.99 11,912.69 3.16 12,025.40 3.25 18,161.51 5.10
理货业务 2,989.74 2.80 11,374.42 3.02 11,001.75 2.97 10,907.83 3.06
物流延伸 793.15 0.74 2,948.67 0.78 6,983.59 1.89 9,323.90 2.62
服务
合计 106,601.75 100.00 376,676.65 100.00 370,178.24 100.00 356,337.55 100.00
1)装卸堆存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装卸堆存业务收入分别为 255,084.50 万元、282,431.17万元、289,909.42万元和76,968.84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59%、76.30%、76.97%和72.20%,装卸堆存业务收入呈稳中有升趋势,主要受益于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加和综合船时效率的提高。
2)物流运输业务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物流运输业务收入分别为 38,235.43 万元、31,555.13万元、35,155.13万元和12,112.88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3%、8.52%、9.33%和11.36%,收入规模略有波动但总体变动不大。
3)拖轮业务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拖轮业务收入分别为24,624.38万元、26,181.21万元、25,376.32万元和6,285.74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1%、7.07%、6.74%和5.90%,收入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4)代理业务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8,161.51万元、12,025.40万元、11,912.69万元和7,451.40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3.25%、3.16%和6.99%,收入规模呈下降趋势。2019年度,发行人货运和船舶代
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6,136.11万元,减幅33.79%,主要由于代理业务规模有所
下降。
5)理货业务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理货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10,907.83万元、11,001.75万元、11,374.42万元和2,989.74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6%、2.97%、3.02%和2.80%,收入规模呈稳中有升趋势。
6)物流延伸服务业务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延伸业务收入分别为9,323.90万元、6,983.59万元、2,948.67万元和793.15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2%、1.89%、0.78%和0.74%,收入规模总体占比较小。
(2)贸易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收入分别为906,551.35万元、977,187.83万元、1,354,024.43 万元和 469,411.1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19%、70.13%、76.53%和81.49%,收入水平稳中有升,得益于全球经济逐渐回暖,贸易形势好转,发行人主动扩大贸易业务规模,使得贸易营业收入大幅上涨。
(3)建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建材收入分别为28,765.02万元、45,944.47万元、41,981.48万元和0.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3.30%、2.37%和0.00%。2019年度,建材收入同比增加17,179.45万元,增幅59.72%,主要由于2018年4月新成立的厦门港务建材供应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粉料业务收入增加。发行人的建材销售业务主要由其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港务发展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路桥建材”)负责经营。2020年12月24日,为优化发行人投资结构,提升财务绩效,更好聚焦发展港口物流主业,发行人将持有的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95%的股权与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股权整合,股权整合后,路桥建材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因此2021年一季度无建材业务收入。
2、营业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161,677.43万元、1,257,928.23万元、1,635,976.19万元和543,116.60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541,818.90 1,631,417.90 1,253,495.20 1,157,774.05
其他业务成本 1,297.70 4,558.29 4,433.03 3,903.38
合计 543,116.60 1,635,976.19 1,257,928.23 1,161,677.43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港口综合物流成本、贸易成本、建材成本,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口综合物流 79,274.62 14.63 258,237.57 15.83 247,837.14 19.77 235,949.76 20.38
贸易 462,544.28 85.37 1,333,551.44 81.74 963,088.53 76.83 895,245.21 77.32
建材 - - 39,628.89 2.43 42,569.53 3.40 26,579.08 2.30
合计 541,818.90 100.00 1,631,417.90 100.00 1,253,495.20 100.00 1,157,774.05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主营业务成本具体分析如下:
(1)港口综合物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成本分别为 235,949.76 万元、247,837.14万元、258,237.57万元和79,274.6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0.38%、19.77%、15.83%和14.63%,成本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与港口综合物流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具体变动原因请参考前述对于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的变动分析。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成本包括装卸堆存成本、拖轮成本、理货成本、代理成本、物流运输成本和物流延伸服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卸堆存 56,051.68 70.70 191,856.82 74.30 187,764.09 75.76 163,845.92 69.44
物流运输 11,793.43 14.88 30,881.99 11.96 31,010.81 12.51 36,868.63 15.63
拖轮业务 3,730.01 4.71 17,739.09 6.87 14,765.11 5.96 14,633.69 6.20
代理业务 5,225.36 6.59 7,977.41 3.09 5,191.84 2.09 12,192.14 5.17
理货业务 1,813.67 2.29 7,527.31 2.91 6,430.86 2.59 6,107.69 2.59
物流延伸 660.47 0.83 2,254.95 0.87 2,674.42 1.08 2,301.69 0.98
服务
合计 79,274.62 100.00 258,237.57 100.00 247,837.13 100.00 235,949.76 100.00
1)装卸堆存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装卸堆存业务成本分别为 163,845.92 万元、187,764.09万元、191,856.82万元和56,051.68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9.44%、75.76%、74.30%和70.70%,成本规模呈稳中有升趋势,与收入规模变动趋势一致。
2)物流运输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运输业务成本分别为36,868.63万元、31,010.81万元、30,881.99万元和11,793.43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5.63%、12.51%、11.96%和14.88%,成本规模呈小幅下降趋势。
3)拖轮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拖轮业务成本分别为14,633.69万元、14,765.11万元、17,739.09万元和3,730.01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20%、5.96%、6.87%和4.71%,成本规模总体变动不大。
4)代理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代理业务成本分别为12,192.14万元、5,191.84万元、7,977.41万元和5,225.36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17%、2.09%、3.09%和6.59%。2019年度,发行人代理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比减少7,000.30万元,减幅 57.42%,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有所缩减,与代理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度,代理业务成本较2019年增加2,785.57万元,涨幅53.65%,主要由于疫情导致的成本支出增加。
5)理货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理货业务成本分别为6,107.69万元、6,430.86万元、7,527.31和1,813.67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59%、2.59%、2.91%和2.29%,成本规模呈上涨趋势,与收入规模趋势一致,但整体占比较小。
6)物流延伸服务业务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延伸业务成本分别为2,301.69万元、2,674.42万元、2,254.95万元和660.47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98%、1.08%、0.87%和0.83%,成本规模呈波动趋势但总体占比较小。
(2)贸易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成本分别为895,245.21万元、963,088.53万元、1,333,551.44 万元和 462,544.28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7.32%、76.83%、81.74%和85.37%。随着发行人贸易业务规模的扩大,贸易业务成本逐年增加,变动趋势与贸易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3)建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建材业务成本分别为26,579.08万元、42,569.53万元、39,628.89万元和0.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0%、3.40%、2.43%和 0.00%。发行人建材成本水平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具体变动原因请参考前述对于建材业务收入的变动分析。
3、毛利润及毛利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润及毛利率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率
主营业务 34,194.03 90.65 5.94 137,755.89 99.36 7.79 139,815.34 99.09 10.03 133,879.88 99.17 10.36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率
其他业务 3,526.54 9.35 73.10 890.40 0.64 16.34 1,277.18 0.91 22.37 1,125.88 0.83 22.39
合计 37,720.57 100.00 6.49 138,646.29 100.00 7.81 141,092.52 100.00 10.09 135,005.76 100.00 10.4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35,005.76万元、141,092.52万元、138,646.29万元和37,720.57万元,毛利润基本保持稳定;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0.41%、10.09%、7.81%和6.49%,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快速增长,贸易业务占比增加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33,879.88万元、139,815.34万元、137,755.89万元和34,194.03万元,基本保持稳定;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36%、10.03%、7.79%和5.94%,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快速增长,贸易业务占比增加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港口综合 27,327.13 79.92 25.63 114,930.31 83.43 30.80 122,341.10 87.50 33.05 120,387.80 89.92 33.78
物流
贸易 6,866.90 20.08 1.46 20,472.98 14.86 1.51 14,099.30 10.08 1.44 11,306.14 8.44 1.25
建材 - - - 2,352.60 1.71 5.60 3,374.94 2.41 7.35 2,185.94 1.63 7.60
合计 34,194.04 100.00 5.93 137,755.89 100.00 7.79 139,815.34 100.00 10.03 133,879.88 100.00 10.36
(1)港口综合物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20,387.80万元、122,341.10万元、114,930.31万元和27,327.13万元,呈小幅波动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78%、33.05%、30.80%和25.63%,2020年受疫情影响,毛利率有所下滑,但整体维持在较好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各细分业务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毛利润 占比 毛利
率 率 率 率
装卸堆存 20,917.16 76.54 27.18 98,052.61 85.31 33.82 94,667.08 77.38 33.52 91,238.58 75.79 35.77
物流运输 319.46 1.17 2.64 764.37 0.67 2.42 544.32 0.44 1.72 1,366.80 1.14 3.57
拖轮业务 2,555.73 9.35 40.66 7,637.23 6.65 30.10 11,416.10 9.33 43.60 9,990.69 8.30 40.57
代理业务 2,226.04 8.15 29.87 3,935.27 3.42 33.03 6,833.56 5.59 56.83 5,969.37 4.96 32.87
理货业务 1,176.07 4.30 39.34 3,847.11 3.35 33.82 4,570.89 3.74 41.55 4,800.14 3.99 44.01
物流延伸 132.68 0.49 16.73 693.73 0.60 23.53 4,309.17 3.52 61.70 7,022.21 5.83 75.31
服务
合计 27,327.14 100.00 25.63 114,930.32 100.00 30.80 122,341.11 100.00 33.05 120,387.79 100.00 33.78
1)装卸堆存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装卸堆存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91,238.58 万元、94,667.08万元、98,052.61万元和20,917.16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5.79%、77.38%、85.31%和76.54%,毛利润水平总体变动不大。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装卸堆存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77%、33.52%、33.82%和27.18%,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但总体变动不大。
2)物流运输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运输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366.80万元、544.32万元、764.37万元和319.46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4%、0.44%、0.67%和1.17%,呈波动趋势。2019年度,发行人物流运输业务毛利润较2018年度下降822.48万元,降幅60.18%,主要由于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石材出口量下滑。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运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7%、1.72%、2.42%和2.64%,毛利率水平呈波动趋势,2019年毛利率水平较2018年降幅明显,主要由于石材出口业务量减少。
3)拖轮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拖轮业务毛利润分别为9,990.69万元、11,416.10万元、7,637.23万元和2,555.73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30%、9.33%、6.65%和9.35%。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拖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57%、43.60%、30.10%和 40.66%,毛利润和毛利率水平总体呈波动趋势。2020 年度,发行人拖轮业务毛利润较上年下降3,778.87万元,降幅33.10%,毛利率水平较上年下降13.50%,主要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拖轮业务毛利润和毛利率下降。
4)代理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代理业务毛利润分别为5,969.37万元、6,833.56万元、3,935.27万元和2,226.04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96%、5.59%、3.42%和8.15%。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代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87%、56.83%、33.03%和 29.87%。毛利润水平和毛利率水平呈波动趋势。2020 年度,发行人代理业务毛利润较2019年度下降2,898.29万元,降幅42.41%,毛利率下降23.80%,主要由于疫情影响导致代理服务需求减少。
5)理货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理货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800.14万元、4,570.89万元、3,847.11万元和1,176.07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99%、3.74%、3.35%和4.3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理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01%、41.55%、33.82%和39.34%,毛利润水平和毛利率水平呈下降趋势。
6)物流延伸服务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延伸服务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7,022.21 万元、4,309.17万元、693.73万元和132.68万元,占港口综合物流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83%、3.52%、0.60%和0.4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物流延伸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31%、61.70%、23.53%和16.73%,毛利润水平和毛利率水平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物流延伸服务业务的规模有所下降。
(2)贸易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1,306.14万元、14,099.30万元、20,472.98万元和6,866.9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25%、1.44%、1.51%和1.46%。毛利润和毛利率呈上升趋势。近几年,发行人贸易业务毛利润上涨,主要得益于全球经济逐渐回暖,贸易形势好转,加之发行人主动扩大贸易业务规模,使得贸易业务毛利润上涨。
(3)建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建材业务毛利润分别为2,185.94万元、3,374.94万元、2,352.60万元和0.00万元,呈波动趋势,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建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60%、7.35%、5.60%和0.00%,呈下降趋势,主要受环保政策趋严导致的水泥、砂石价格上涨,引起混凝土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建材业务盈利空间持续压缩。
4、期间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以及占营业总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营收 金额 营收 金额 营收 金额 营收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销售 852.76 0.15 2,502.07 0.14 5,096.57 0.36 3,494.13 0.27
费用
管理 11,563.98 1.99 49,275.93 2.78 43,664.69 3.12 41,994.47 3.24
费用
财务 6,048.90 1.04 26,117.82 1.47 24,031.19 1.72 29,717.37 2.29
费用
合计 18,465.64 3.18 77,895.82 4.39 72,792.45 5.20 75,205.97 5.8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75,205.97万元、72,792.45万元、77,895.82万元和18,465.64万元,营收占比(期间费用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0%、5.20%、4.39%和3.18%。各项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销售费用分别为3,494.13万元、5,096.57万元、2,502.07万元和852.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7%、0.36%、0.14%和0.15%,整体呈波动趋势。2019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602.44万元,增幅45.86%,主要由于仓储费、运费以及人工成本增加。2020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减少2,594.50元,减幅50.91%,主要为2020年度贸易业务相关仓储费等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2)管理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1,994.47万元、43,664.69万元、49,275.93万元和11,563.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3.12%、2.78%和1.99%,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有所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职工薪酬 7,279.45 27,210.22 24,690.57 23,570.90
折旧与摊销 2,537.07 10,121.33 9,871.61 9,747.86
中介费 278.66 1,629.97 1,849.72 1,429.11
其他 1,468.81 10,314.41 7,252.79 7,246.60
合计 11,563.98 49,275.93 43,664.69 41,994.47
(3)财务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29,717.37万元、24,031.19万元、26,117.82万元和6,048.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9%、1.72%、1.47%和1.04%,呈下降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利息费用 6,991.67 27,575.41 24,752.63 30,907.80
利息收入 -796.94 -2,728.67 -1,938.40 -2,127.31
汇兑损益 -346.21 16.21 53.16 253.42
其他 200.38 1,254.87 1,163.80 683.46
合计 6,048.90 26,117.82 24,031.19 29,717.37
5、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6,190.25 万元、7,219.04 万元6,671.54万元和598.81万元。2019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去年上涨1,028.79万元,增幅16.62%,主要来自于期货公允价值及股息收入增加。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理财产品 6,549.87 2,416.49 5,660.52
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738.63 2,118.84 -
股息收入 318.85 1,223.27 965.45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00.64 510.00 -843.37
处置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237.91 - -
其他 -97.10 950.44 407.65
合计 6,671.54 7,219.04 6,190.25
6、其他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9,679.24万元、22,148.05万元、23,508.08万元和3,823.59万元,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由于发行人业务的稳步发展取得了政策的稳定支持。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为内贸集装箱补贴、市场扶持奖金等。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异地货源业务补贴 8,228.61 1,031.73 -
内贸集装箱补贴 6,730.91 10,645.60 9,250.07
市场扶持奖金 422.28 2,664.16 1,174.22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厦门港口管理局中转补贴 514.77 2,637.21 2,804.36
港航发展补贴 - 2,091.99 2,261.60
运输补贴 5,327.71 1,437.46 1,861.40
其他 2,283.80 1,639.90 2,327.59
合计 23,508.08 22,148.05 19,679.24
(四)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9,733.12 1,784,413.18 1,624,770.48 1,514,660.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757.48 1,614,526.61 1,463,344.94 1,391,33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975.63 169,886.57 161,425.54 123,324.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804.56 51,644.14 86,278.39 160,472.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387.87 252,226.41 166,162.86 245,481.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16.69 -200,582.28 -79,884.47 -85,008.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9,885.45 958,600.44 763,464.43 621,271.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864.02 1,044,580.71 724,970.19 658,70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78.57 -85,980.26 38,494.24 -37,431.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253.30 -881.80 144.45 144.1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160.45 -117,557.77 120,179.76 1,028.4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785.31 188,343.08 68,163.32 67,134.8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945.76 70,785.31 188,343.08 68,163.3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3,324.10 万元、161,425.54万元、169,886.57万元和2,975.63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9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性净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长38,101.44万元,涨幅30.90%。2020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性净现金流较上年增长8,461.03万元,涨幅5.24%。由于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行人 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较为平稳,现金流情况较好。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1,514,660.26 万元、1,624,770.48万元、1,784,413.18万元和649,733.12万元,逐年增加,主要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 1,391,336.16 万元、1,463,344.94万元、1,614,526.61万元和646,757.48万元,逐年增加,主要由于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金额分别为-85,008.16万元、-79,884.47万元、-200,582.28万元和77,416.69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相关港口建设项目的持续投入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2019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123.69万元,主要是本期发行人赎回理财产品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0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20,697.81万元,变动幅度151.09%,主要是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支出增加所致。2021 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回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金额分别为-37,431.64万元、38,494.24万元、-85,980.27万元和-22,978.57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75,925.88 万元,主要由于2019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2020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4,474.5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人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621,271.02 万元、763,464.43万元、958,600.45万元和229,885.45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增加142,193.41万元,增幅22.89%。2020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增加195,136.02万元,增幅25.56%。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在上述期间增加主要由于发行人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借款规模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 658,702.66 万元、724,970.19万元、1,044,580.72万元和252,864.02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同比增加66,267.53万元,增幅10.06%。2020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同比增加319,610.53万元,增幅44.09%。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在上述期间增加主要由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五)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流动比率 0.75 0.73 0.95 0.83
速动比率 0.54 0.57 0.76 0.63
资产负债率(%) 46.53 47.24 45.75 43.38
EBITDA - 189,373.80 191,257.64 181,606.83
EBITDA利息倍数(倍) - 6.04 6.15 5.63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83、0.95、0.73和0.83;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76、0.57和0.54。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波动态势,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由于发行人所在的港口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占总资产的比例处于较高水平,资产流动性处于相对较弱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38%、45.75%、47.24%和 46.53%。基本保持稳定并呈小幅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近三年,发行人 EBITDA 分别为 181,606.83 万元、191,257.64 万元和189,373.80万元,EBITDA基本保持稳定。
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63、6.15和6.0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有所波动,但整体对长期债务的保障程度较高。
总体而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短期偿债指标呈波动态势,但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并呈小幅上升趋势,EBITDA利息覆盖倍数水平有所波动。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11 14.92 13.36 12.31
存货周转率(次) 3.08 11.94 10.88 13.7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4 0.76 0.63 0.62
注: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近三年及一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31、13.36、14.92和4.11,呈上涨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74、10.88、11.94和3.08,呈波动趋势,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波动中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贸易业务的扩大,部分货种存货增加,且销货周期相对较长。
近三年及一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62、0.63、0.76和0.24,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总资产和营业收入均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
总体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稳中有升,存货周转率呈波动态势。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是厦门 大的港口码头运营商,也是厦门唯一能够提供全面港口配套增值服务的企业。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港口综合物流、贸易、建材等业务,收入来源稳定。
厦门港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在国家交通运输部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定位为集装箱运输干线港和粮食中转储运港,是我国十大集装箱港口之一,集装箱吞吐量列全国第七位。发行人是海峡西岸 大、 具实力的港口及综合物流运营商,既是厦门口岸唯一一家以港口为依托、拥有完善的物流通道、完整的物流链条及高端物流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的企业,又在船舶代理、装卸、理货、助靠离泊、仓储、运输等港口物流领域处于行业领先者的地位。
总体来看,发行人发展前景良好,综合实力强,盈利能力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
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情况表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总余额分别为757,130.06万元和752,876.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3,496.06 27.03 192,605.64 25.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8,649.40 33.03 246,559.94 32.57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负债 205,000.00 27.23 225,000.00 29.72
长期借款 90,354.79 12.00 87,852.89 11.60
租赁负债 5,376.34 0.71 5,111.59 0.68
合计 752,876.59 100.00 757,130.06 100.00
发行人将使用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部分有息债务,有效调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务结构,提高中长期债务比例,降低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未来发行人将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务的到期支付介绍制定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析
截至2020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92,605.64 - - - 192,605.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6,559.94 - - - 246,559.94
其他流动负债 225,000.00 - - - 225,000.00
长期借款 - 8,018.95 28,304.65 51,529.29 87,852.89
租赁负债 - 3,621.30 1,213.70 276.59 5,111.59
合计 664,165.58 11,640.25 29,518.35 51,805.88 757,130.06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
截至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末 2020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融资 675,961.62 89.78 690,904.64 91.25
抵押融资 5,928.69 0.79 16,678.44 2.20
担保融资 70,986.27 9.43 49,546.98 6.54
合计 752,876.59 100.00 757,130.06 100.00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严格遵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制开展关联交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4514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3858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267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营及联营企业、其他参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营及联营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3、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联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和平旅游客运 受港务控股控制
机电工程 受港务控股控制
海峡投资 受港务控股控制
海翔码头 受港务控股控制
海通码头 受港务控股控制
海鸿石化 受港务控股控制
海龙昌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务地产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务海运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务置业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务疏浚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建开发 受港务控股控制
电子口岸 受港务控股控制
鑫海益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务服务 受港务控股控制
集团物业 受港务控股控制
邮轮母港 受港务控股控制
厦铃船务 受港务控股控制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受港务控股控制
海润通 受港务控股控制
商务资讯 受港务控股控制
港务建设 受港务控股控制
货运枢纽 受港务控股控制
中油港务 其他关联方
港口管理局 其他关联方
中远集运 其他关联方
铁十七局 其他关联方
厦门港引航站 其他关联方
(二)关联方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报表范围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交易已作抵销。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1)提供电力供应及机电设备维护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电力供应及机电设备维护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347.98 468.97 472.39
鑫海益 339.70 370.70 426.85
港务建设 53.10 174.27 175.01
邮轮母港 89.02 168.01 32.03
海翔码头 171.68 86.91 81.64
港务置业 71.65 59.48 79.34
海鸿石化 40.97 34.55 24.65
港务服务 29.27 28.05 30.40
港务控股 23.82 27.18 63.75
中油港务 - - 39.21
和平旅游客运 37.86 15.70 6.47
港务疏浚 13.55 13.92 14.10
叶水福 9.76 11.34 13.16
货运枢纽 - 9.86 13.47
港务海运 2.24 3.32 4.79
港务地产 26.85 1.81 2.72
商务资讯 - 1.61 1.39
港建开发 1.21 1.30 1.40
海润通 0.72 0.86 0.86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海峡投资 0.90 0.82 0.69
集团物业 - 0.58 0.64
港口管理局 - - 57.80
中联理货 - - 0.15
其他 0.15 1.56 2.25
合计 1,260.43 1,480.80 1,545.16
(2)提供运输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运输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和平旅游客运 156.21 105.60 111.91
合计 156.21 105.60 111.91
(3)提供理货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理货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中远集运 - - 659.57
港务海运 278.52 279.46 310.59
港务服务 26.54 11.16 -
和平旅游客运 0.74 0.96 1.24
合计 305.81 291.58 971.40
(4)提供租赁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租赁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叶水福 168.96 179.19 177.08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51.62 50.38 39.15
电子口岸 3.11 - -
海龙昌 2.69 8.93 8.86
合计 226.39 238.50 225.09
(5)提供装卸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装卸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中远集运 - - 13,962.28
马尾轮船 1,498.91 3,790.00 3,148.02
叶水福 11.39 13.54 15.00
合计 1,510.30 3,803.54 17,125.30
(6)提供港口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港口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海运 3,346.75 3,345.65 3,711.76
合计 3,346.75 3,345.65 3,711.76
(7)提供贸易销售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提供贸易销售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疏浚 101.09 380.42 600.31
合计 101.09 380.42 600.31
2、采购售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1)接受供电服务及劳务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接受供电服务及劳务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服务 11,772.22 9,488.66 8,206.60
厦铃船务 - 11.04 22.17
和平旅游客运 - - 0.67
合计 11,772.22 9,499.70 8,229.43
(2)接受综合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接受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服务 2,541.03 1,936.01 2,163.97
集团物业 159.82 117.74 174.37
合计 2,700.85 2,053.76 2,338.34
(3)办公室及物业管理支出
近三年,发行人办公室及物业管理支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服务 932.90 971.55 976.12
鑫海益 468.38 473.07 454.90
港务置业 28.31 1.84 24.42
合计 1,429.60 1,446.47 1,455.44
(4)租赁支出
近三年,发行人租赁支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控股 6,622.70 6,096.58 6,410.54
海翔码头 1,680.38 710.17 342.20
海峡投资 - 290.04 276.31
叶水福 - 179.19 45.42
港务置业 2.23 7.37 11.18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0.57 3.75 4.04
保合物流 - - 53.15
港务服务 - - 4.25
港务货柜 - - 3.14
合计 8,305.87 7,287.10 7,150.22
(5)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近三年,发行人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疏浚 4,874.87 7,768.98 7,849.31
合计 4,874.87 7,768.98 7,849.31
(6)接受项目管理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接受项目管理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建开发 238.99 851.14 460.53
合计 238.99 851.14 460.53
(7)接受信息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接受信息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电子口岸 2,137.78 1,242.86 1,045.26
合计 2,137.78 1,242.86 1,045.26
(8)采购成品油
近三年,发行人采购成品油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中油港务 - - 4,652.68
合计 - - 4,652.68
(9)收购资产权力
近三年,发行人收购资产权力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控股 1,075.73 3,844.75 -
合计 1,075.73 3,844.75 -
(10)与租赁负债有关的利息开支
近三年,发行人与租赁负债有关的利息开支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控股 237.25 128.18 -
合计 237.25 128.18 -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近三年,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05.10 677.47 733.33
合计 805.10 677.47 733.33
(12)接受港口运输服务
近三年,发行人接受港口运输服务情况如下: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港务控股 1,699.62 - -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合计 1,699.62 - -
3、关联方应收应付项目
(1)应收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港务海运 894.14 983.98 717.63
港务建设 - 187.50 -
港务控股 30.63 - -
东亚物流 52.86 93.10 91.47
港务疏浚 0.67 79.63 68.07
邮轮母港 5.42 42.00 28.04
机电工程 - 26.99 26.99
鑫海益 22.52 20.25 21.81
港务置业 6.85 7.05 6.00
港务服务 1.70 5.14 3.11
海翔码头 91.12 4.17 3.20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 3.89 22.41
马尾轮船 5.83 2.84 213.61
叶水福 3.19 0.56 1.41
电子口岸 - 0.23 -
中油港务 - - 2.62
海鸿石化 2.12 - 2.04
厦门外代八方 - - 1.01
和平旅游客运 - - 0.73
铁十七局 - - 1,685.77
中远集运 - - 1,756.77
港口管理局 - - 39.60
合计 1,117.06 1,457.33 4,692.30
(2)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港务控股 2,622.87 2,905.33 3,202.71
保合物流 - 204.57 204.51
海通码头 10.06 20.72 5.79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中油港务 - - 81.54
厦铃船务 - 13.35 13.35
电子口岸 130.50 11.37 4.50
港务置业 1.00 7.30 4.02
轮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 0.50 -
港务服务 - 0.45 0.50
港务疏浚 120.45 0.01 -
中远集运 - - 20.00
海龙昌 216.80 - 1.98
和平旅游客运 - - 1.00
鑫海益 - - 0.20
海翔码头 43.79 - -
港务服务 0.50 - -
其他 - - 0.03
合计 3,145.97 3,163.60 3,540.12
(3)预付款项
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度 2019年末 2018年末
电子口岸 60.73 30.91 18.87
海翔码头 11.79 - -
港务控股 3.74 - -
港口管理局 - - 1,103.26
中油港务 - - 79.72
合计 76.26 30.91 1,201.85
(4)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海通码头 9,181.73 5,147.90 5,147.90
港务海运 1,332.74 - -
港务疏浚 620.25 1,359.39 1,484.08
厦门港引航站 - - 1,127.62
港务服务 - 575.77 557.83
海龙昌 470.61 548.49 600.31
电子口岸 220.86 309.74 152.96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港务控股 207.41 213.58 192.00
和平旅游客运 - 151.72 21.85
港务建设 61.26 104.04 74.38
保合物流 - 58.47 58.47
海翔码头 1,065.40 41.67 41.67
中远集运 - - 14.00
中油港务 - - 11.08
海鸿石化 - 1.21 -
叶水福 - 0.72 0.66
港务货柜 - - 20.27
厦门外代八方 - - 9.96
其他 80.50 29.74 84.30
合计 13,240.76 8,542.44 9,599.33
(5)合同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港务海运 120.00 120.00 -
中远集运 - - 50.97
马尾轮船 25.72 25.72 -
商务资讯 3.54 3.54 3.54
港务疏浚 0.03 0.03 0.03
和平旅游客运 - 0.03 -
港务控股 - 0.02 35.23
保合物流 - - 2.00
合计 149.29 149.34 91.78
(6)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东亚物流 1,602.00 1,600.00 902.00
海翔码头 549.11 160.39 119.17
港务建设 174.04 - -
港务海运 169.20 - -
电子口岸 62.20 35.59 99.75
港务控股* 1,758.35 7.78 7.78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集团物业 - 7.00 7.00
叶水福 5.00 5.00 36.30
海鸿石化 - 1.28 1.28
商务资讯 - 0.03 -
港务疏浚 31.06 - 113.80
海龙昌 42.47 - 28.74
港务服务 29.73 - -
中远集运 - - 9.18
港务置业 - - 5.49
厦门外代八方 - - 1.00
其他 8.95 9.46 26.21
合计 4,432.11 1,826.53 1,357.69
*2020年末,厦门港务控股其他应付款中包含应付股利人民币311.10万元。
4、关联方承诺
(1)租赁支出
近三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承诺中租赁支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港务控股 540.50 840.42 1,988.58
港务置业 21.10 270.90 4.50
港务服务 - 3.49 -
厦门轮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 1.02 -
合计 561.60 1,115.84 1,993.08
(2)接受工程服务
近三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承诺中接受工程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简称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电子口岸 94.20 517.55 -
港务疏浚 100.61 413.45 6,477.88
港建开发 - - 1,350.53
合计 194.82 931.00 7,828.41
(三)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须按交易性质等实际情况尽可能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连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连人士与独立于关连人士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连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连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成本加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成本加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6、既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也没有市场价格或非关连交易价格、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可由交易双方按正常商业关系协商定价。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为合并范围外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
1、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平安信托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原告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7年6月6日认购平安财富*宏泰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7期产品1亿元,收益率7%,按季付息,期限为2年。该信托产品于2019年6月7日到期,截止到期日,本金及 后一期利息未能如期收回。原告于2019年9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平安信托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赔偿原告认购资金损失人民币100,000,00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预期收益损失人民币14,802,739.73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400,000元;(5)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法院于2019年10月18日向原告送达先行调解通知书,后调解不成,法院于2019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案号:(2019)粤03民初4774号】。原告于2019年12月13日向深圳中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法院于2020年1月7日作出准予财产保全的裁定,并执行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后被告提出复议申请,法院解封部分账户,现冻结金额与原告申请保全的金额一致。2021年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于2021年2月18日提起上诉,目前案件仍在二审审理中。
2、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江西省第三建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仲裁案
申请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被申请人江西省第三建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而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厦仲(2013)3550号】,请求事项为:1.依法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于2013年7月12日解除;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移交上述合同项下“厦门港海沧港区4、5#泊位进港闸口综合办公楼工程”项目已完工程,并退出上述合同项下“厦门港海沧港区4、5#泊位进港闸口综合办公楼工程”项目施工现场;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移交与项目已完工程有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质量验收;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返还工程款暂计508.7478万元(以已完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准),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赔偿申请人自2013年7月12日起至全部款项返还之日止因被申请人拒不返还预付款而产生的利息损失;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期间的逾期完工违约金计1,060.9694万元(以合同总价款6326.5918万元为基数按每逾期一日万分之三标准计算);6.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服务费计470,970.00元;7.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和仲裁费用。
2015年3月31日,仲裁委已就该案做出《部分裁决书》:1、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6年7月24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申请人、港务集团与被申请人于2006年7月24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一》中有关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权利义务的部分,以及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1年5月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一》,均已于2013年7月12日解除。2、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部分裁决书后五日内退出本案所涉工程建设现场,将其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及与已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的资料全部移交给两申请人。
2019年1月11日,仲裁委作出 终裁定书,裁定:1.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两申请人移交其所施工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2.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两申请人返还超付工程款4,163,499.77元。3.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两申请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2,458,100.07元。4.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两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本案付出的律师服务费235485元。5.两申请人/被反请求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被申请/反请求人支付停工损失赔偿款1,425,757.32元。6.本案鉴定费252,000元由两申请人承担20%计50,400元、被申请人承担80%计201,600 元;被申请人向本会预缴的鉴定费 5 万元已全部冲抵本案鉴定费,两申请人向本会预缴的鉴定费25万元冲抵本案鉴定费后还余48,000元,由本会直接退还两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两申请人支付由两申请人为其代垫的鉴定费 151,600 元。7.本案仲裁费 64,475 元由两申请人承担 20%计128,895 元、被申请人承担 80%计 515,580 元;两申请人向本会预缴的仲裁费511,050元、被申请人向本会预缴的仲裁费13,325元已分别全部冲抵本案仲裁费,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后十日内向两申请人支付由两申请人为其代垫的仲裁费382,155元。
裁定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相关义务,故两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年3月26日立案受理【案号:(2019)赣01执183号】。后两申请人申请追加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江西建工集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被执行人【案号:(2019)赣01执异97号】,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作出执行裁定,追加江西省建工集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被执行人,驳回其他请求。两申请人不服该裁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20)赣01民初42号】,该案于2020年4月15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两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两申请人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21年5月,两申请人向 高院提交再审申请。2021年5月26日,南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EVERGREEN MARINE(SINGAPORE)PTE LTD
2016年8月4日,被告EVER GREEN MARINE(SINGAPORE)PTE LTD[长荣海运(新加坡)私营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的“EVE RUNII CORN”(长麒)轮与原告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的“厦港拖四号”轮在厦门港28号灯浮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概位:24°25.89N/118°02'.99E)。事故造成“厦港拖四号”轮机舱和舵桨舱破损进水,由原告派遣拖轮从右舷顶推至浅滩处坐滩。船上两名船员受轻伤。经海事主管机关调查,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对等责任。“厦港拖四号”轮在福建紫顺船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修理,修理期间被告亦派员全程跟踪。“厦港拖四号”轮于2017年4月13日修理完毕,于2017年6月19日正式投产。就索赔事宜,双方经多次协商谈判,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遂于2018年6月18日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8)闽72民初436号】。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船舶碰撞所产生的船舶修理费及船舶检验费共计人民币9,231,343.89元及其自实际发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18日为人民币458,731.08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船舶碰撞所造成的船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95,896.45元及其自事故发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18日为人民币24,085.57元;3、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船舶碰撞所产生的救助费用人民币491,449元及其自实际发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18日为人民币25,202.85元;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船舶碰撞所产生维持费用人民币 661,153.20 元及其自实际发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 2018 年 6 月 18 日为人民币36,978.67元;5、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船舶碰撞所导致的船期损失人民币4,409,210.76元及其自实际发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6月18日为人民币279,564.14元;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2018年11月14日第一次开庭。
2020年12月16号厦门海事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并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长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船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各类损失合计9,975,772.75元及利息。
2021年1月25日,长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福建省高院上诉,要求改判支付890万元。
2021年5月25日福建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于2021年6月8日送达船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判决后,船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长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计算,得出长荣海运方应向船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人民币11,356,333.67元。
2021年6月16日,“长麒”轮保险人嘉德保赔协会(GARD P&I CLUB)向船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人民币11,356,333.67元。
4、厦门港务船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厦门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保的“厦港拖四号”轮,保险类别船舶保险一切险(远洋),保险期间2016年1月1日零时至201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保单号13022231900213808779)。2016年8月4日(保险期间内),“厦港拖四号”轮与“EVE RUNI CORN”(长麒)轮在厦门港28号灯浮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概位:24°25′.89N/118°02′.99E)。事故造成“厦港拖四号”轮机舱和舵桨舱破损进水,船上两名船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立即向被告报告事故,被告亦派员全程参与事故的处理、船舶修理、聘请律师、损失核定及与“长麒”轮方的谈判等事故后续事宜。就保险事故的理赔事宜,在原告的多次敦促下,被告仅预赔付了800万元,其余款项迟迟不予赔付。原告遂于2018年7月15日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8)闽72民初513号】。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保险理赔款共计人民币14,211,639.86元(暂计,原告保留根据另案判决结果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及其自2017年6月1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7月23日为人民币682,567.54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入民币646,500元及其自实际发生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基准利率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法院认为本案的判决需要与长荣的碰撞案件的判决的结果来确定,裁定中止审理。于2018年10月9日裁定中止审理。
2020年11月法院恢复审理并于12月16日开庭,2020年12月28日出具判决书,判决要求平安保险支付各项损失和法律费用 10,456,184.75 元及相应逾期违约金,以及646,500元律师费。
5、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鑫天和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唯盈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惠三建)是漳州龙文区桂溪房地产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漳州万嘉世贸项目的总承包商,惠三建委托被告一厦门鑫天和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申请人购买钢材用于漳州的万嘉世贸项目的工地。原告与被告一厦门鑫天和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别于2012年9月19日、2015年3月25日、2015年5月15日签订三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提供螺纹钢、线材等货物。此后,被告一确认收到申请人交付的全部货物共计 17505.5932 吨。2016年5月10日,原告和被告一、被告二厦门唯盈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案外人张鲁、周春阳签订一份《协议书》(编号:XMPT01B20160510),被告一确认截至当日尚欠原告货款2750万元、合同约定加价款3,109,783.9元及违约金4,358,723.96元,共计 34,968,507.86 元;被告一承诺分期偿还原告货款 2750 万元、加价款3,109,783.9元及期间利息:2016年7月1日起,每月支付不低于1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不低于800万元;2017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不低于150万元,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包括利息)。如被告一未按照上述承诺时间还款,被告一仍需按照《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息方式向原告支付全部利息(每日2.5元/吨或每日4元/吨)。被告一逾期履行该协议项下义务,原告有权要求其立即清偿包括未到期的全部债务。被告二自愿对上述款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各被告至今未付任何款项,故原告于2016年9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闽02民初972号】,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2750万元,合同约定加价款3,109,783.9元及违约金 4,358,726.96 元(违约金暂计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上述款项合计34,968,507.86元;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已调解结案。被告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还清欠款。
调解期间,惠三建作为第三人加入本案。被告一将对惠三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1200万债权权益转让给原告;案外人张鲁、周春阳将其名下位于国际广场的房产(房屋面积270 ㎡)抵押给原告,并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被告已还款50万元。厦门中院已向桂溪破产项目管理人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惠三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漳州桂溪房地产破产案件中受偿的债权(本金1200万及利息)支付给原告。原告于2018年8月收到1,280万元。2019年10月8日,被告偿还1,000万元。
剩余款项按照协议约定将于2020年5月31日前还清。因鑫天和实际控制人身体状况原因,将重新协商确定还款计划。鑫天和担保人于2021年6月回款1万元。
6、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宝欣企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市吉莲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志军
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别于2015年9月7日和2015年12月9日与被告一厦门宝欣企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二份《物流采购服务协议》,约定:原告代理被告一向厦门恒百润贸易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购聚丙烯,总金额为人民币15,292,800.00元。原告代垫所有货款,并向被告一收取合同总价0.8%的代理费。合同还对资金的占用等进行约定。除此之外,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第一被告承担。被告二厦门市吉莲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被告三黄志军连带责任担保,被告二以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70号202单元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一仅向原告支付定金2,293,920.00元,其余货款及费用均未能依约支付。为此,原告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闽0206民初6600号】,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2,998,880.00元,代理费122,342.40元,银行费用200.50元,增值税及附加费 260,930.90 元;2、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272,976.48元、违约金974,916元(以应付未付款项日万分之五利率,自2016年3月8日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3、原告有权对第二被告抵押给原告的房产思明区嘉禾路170号202单元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4、第二和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6年9月26日,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1、三被告确认尚欠原告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及附加、违约金等共计 15,390,680.80 元;被告一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2、如被告一未能按期付款,则原告有权就未付部分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3、如被告一未能按期付款,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二以思明区嘉禾路170号202单元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优先折抵未还债权数额;4、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已调解结案,被告需在2016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货款,但被告未能履约,原告已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拍卖抵押房产,但流拍。2020年,已向法院申请,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7、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万杰隆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市万杰隆工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许木杰、许琼兰
2014年12月5日,被告一厦门万杰隆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一份《代理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代垫所代理采购货物的全部货款,被告一应承担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并在原告代垫货款后的270天内向原告支付货款及相应代理费,逾期未支付的,应按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期限为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止。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一份《质押合同》,原告允许被告一在质押物价值内先提货后付款。同时,被告二、被告三及被告四愿意为被告一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四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于2016年1月4日采购货物并交付被告一,被告一于2016年1月5日出具收据确认收到全部货物。之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至今尚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1,804,191.61元、代理费167,414.55元。另外三个被告也未能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为此,原告于2016年7月14日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案号:(2016)闽0206民初5688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于2016年8月11日作出同意财产保全的裁定,该案已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1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胜诉。原告已于2018年3月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5月,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申请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与质押合同纠纷案件债务抵消且已完成,减少应收账款2274518元。2021年6月,通过保险理赔回款。
8、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梅州市星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林国凯、王娟
2014年3月12日,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被告一梅州市星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被告二林国凯、被告三王娟签订三份不同的《工矿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书》(合同编号分别为:XMPT04B-1401、XMPT04B-1402、XMPT04B-1403),约定:原告向被告一销售工矿产品,被告一可以在约定额度内先提货后付款,但被告一应于提货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所提货物的全部货款,如迟延付款,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具体工矿产品规格及数量以原告与被告一就每批货物再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为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为《工矿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书》的协议附件。三份《工矿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书》的提货额度分别为550万元、590万元、460万元。被告二、三自愿提供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松溪县松源佳禾馨苑一层38#商业房地产、二层30#商业房地产及二层36#商业房地产分别为被告一履行前述三份协议项下义务及就每批货物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项下义务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同日,为确保前述三份《工矿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书》履行所产生的原告债权得以实现,原告与被告二、三签订了三份《抵押合同》,被告二、三以其所有的前述三处房产向原告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履行三份《工矿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书》所产生的被告一应付原告的货款、报酬及费用,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收、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原告为实现抵押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014年3月13日,原告与被告一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MPT04B-1401)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货值5,830,275.00元的货物,被告一于2014年3月14日出具《收货证明》,确认收到前述货物。2014年3月19日,原告与被告一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MPT04B-1402)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货值6,254,000.00元的货物,被告一于2014年3月25日出具《收货证明》,确认收到前述货物。2014年3月19日,原告与被告一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XMPT04B-1403)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货值4,876,000.00元的货物,被告一于2014年4月8日出具《收货证明》,确认收到前述货物。然而,被告一收到前述产品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讨,至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货款,被告二、三亦未对前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为此,原告于2015年9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案号:(2015)厦民初字第1534号],查封了前述抵押房产。该案已于2016年5月判决,判令:被告一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货款16,960,275.00元并支付违约金(截至2015年9月6日为2,942,980.22元,之后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及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律师代理费14万元。如被告一未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有权处理被告二、三所有的位于福建省松溪县松源佳禾馨苑一层38#商业房地产、二层30#商业房地产及二层36#商业房地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判决已生效,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已偿还400万元。法院对上述抵押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但均流拍,进入以物抵债程序。法院正式通过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物抵债的申请,并出具以物抵债裁定书,裁定书中确认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本案抵押物所有权及其他权利都转移给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完成案涉抵押物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房产价值为11,631,920元。
9、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百成兴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首赫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融汀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哈尔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穗铭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讯野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厦门慕硕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张自卫、方千娘
2015年6月,被告一厦门百成兴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编号为XMPT04B201505《工矿产品购销框架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一向原告采购钢材。2015年7月6日,被告与原告签订编号为XMPT04B201505-1、XMPT04B201505-2 《工 矿 产 品 购 销 合 同》具 体 履 行 合 同。编 号 为XMPT04B201505-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采购热轧卷板3849吨,货款共计人民币(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 10,546,260.00 元,编号为XMPT04B201505-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采购热轧卷板2,690吨,货款共计人民币7,343,700.00元。上述两具体履行合同第四条均约定:被告一收到货物后提供收货收据,出具收货收据视同被告一已确认收到货物并对货物质量无异议。被告一 迟应于收到货物之日起180日内以现汇付清全部货款及相关费用;第五条约定:被告一若未按约定期限来款的,过一日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同时,被告二厦门首赫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被告三厦门融汀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被告四厦门哈尔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被告五厦门穗铭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被告六厦门讯野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被告七厦门慕硕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其所有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509号204单元至209单元房产为被告一全面履行涉诉合同义务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被告八张自卫及被告九方千娘于2015年6月15日向原告出具《担保书》,为被告一全面履行涉诉合同义务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按时将货物交付被告一。被告一也于2015年7月13日出具《收货收据》,确认收到货物;但被告一却未能依约支付货款。2016年1月 20 日,原告向被告一发出询证函,被告一盖章确认其仍欠原告货款17,889,960.00元。为此,原告于2016年3月22日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闽0206民初2239号】,要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7,889,960.00元及违约金(以未来款金额日千分之一利率暂计至2016年3月23日为人民币1,305,967.08元),其余被告对上述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本案已开庭审理并判决:被告厦门百成兴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7,889,960.00元及违约金;若上述义务未履行的,原告有权就主债权 17,000,000.00 元及违约金要求其余被告以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509号204-209单元房产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张自卫、方千娘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已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执行回款48,044.29元。2018年1月法院就上述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但流拍。被告2018年第一季度偿还400万元,2018年6月偿还4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被告共计偿还15938783.29元。
10、厦门万杰隆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原告万杰隆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称:2014年12月5日,原告与被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一份《代理采购合同》,约定由被告代为采购货物,为此双方还签订《质押合同》,由原告将存放于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万杰隆工业园仓库中价值51,824,932.05元的服装质押给被告,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止,同时办理了投保手续。后原告提取部分服装,截至2016年6月15日,服装价值为50,987,614.05元。2016年6月15日至6月20日,被告将上述质押货物及部分非质押货物自行转移到同安工业集中区同源路 298 号的大顺物流园8号仓库进行保管及监管。2016年9月15日“莫兰蒂”台风登陆厦门,仓库屋顶被掀飞,造成服装被雨淋泡水毁损。原告已就该毁损向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案。原告认为,被告擅自转移质押物,且未尽到妥善保管之责,造成服装损失,该损失应由被告承担,故于2016年12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闽 02 民初 1221 号】,要求被告赔偿因质押物毁损造成的损失50,987,614.05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平安保险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已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败诉,需向原告支付15,180,755.265元。被告已向福建高院提出上诉【案号:(2019)闽民终385号】,二审法院于2020年11月判决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赔偿万杰隆质押物损失249.61万元。
11、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上吴进出口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陈成语
被告一厦门上吴进出口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5年1-4月期间委托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代理进口多票牛皮货物,并签订相应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对外开具信用证,先行对外付款赎单。垫款资金第一个月月利率0.8%,第二、三个月月利率1%,九十天内结清,逾期按日0.5‰支付违约金。代理费为成交额1%,银行费用由被告一承担。原告接受被告一委托后,依约对外开具信用证并付款。货物进口后,被告一已提走大部分货物,剩余小部分货物仍在仓库。但被告一仅支付了保证金和部分货款,仍有大量货款及其他费用未结。被告一经对账确认未付原告货款7,239,640.99元、代理费122,183.63元、银行费用22,145.28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一还应支付资金占用费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被告一未及时付款提货,仍有部分货物库存在仓库,截至2017年9月,已产生了装卸费用、仓储费合计459,837.63元,被告一仅支付了5万元。被告二陈成语系被告一的法定代表人,其于2015年8月3日出具《担保书》,同意就被告一的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原告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因两被告拖欠原告款项数额巨大,且已严重超期,为此,原告于2017年11月16日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闽0206民初9938号】,2018年2月27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判令被告一厦门上吴进出口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货款7,239,640.99元、代理费122,183.63元、银行费用22,145.28元、仓储费409,837.63元及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的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为3,826,215.408元;2017年11月1日起的违约金以7,239,640.99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2、被告陈成语对被告厦门上吴进出口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成语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3、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该判决已于2018年3月31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两被告均拒绝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为此,原告已向2018年4月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18)闽0206执1602号】并已申请査封被申请人厦门上吴进出口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基法人陈成语的银行账户及办公场所。现被申请人有意达成执行和解。目前双方仍就执行和解方案的具体措施进行谈判。法院将先行划拔已冻结金额345,965.32元,在扣除诉讼费及执行费用后将剩余款项226,871.36元划转给申请人。2018年6月通过自行处置货物,回款71万元。
2021年5月,以89万元拍卖了陈成语名下址于厦门市湖里区象屿大厦9C室房产,目前正等待法院分配款项。
12、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徐剑、卢木协、厦门鑫齐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7 年,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徐剑、卢木协、厦门鑫齐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就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间买卖合同项下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付款项事直,签订《还款协议书》;同日上述各方还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共同向厦门市公证处申请赋予《还款协议书》强制执行力。后各债务人未能按《还款协议书》约定付清款项,港务贸易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强制执行:1、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港务贸易支付货款本金54,750,750元及违约金;2、申请拍卖、变卖徐剑的房产,并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公证费人民币 105,926 元,4、徐剑、卢木协、厦门鑫齐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就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年12月,通过处置本案抵押物实现回款4,500万元。
13、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 年委托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代理采购纸浆货物,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给予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000 万限额先提货后付款,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紫竹路383 弄41 号全幢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双方于2019 年3月5 日、3 月21 日具体签订了XMP下HS190301 、XMP下HS190319《代理采购协议》,代理采购木浆货物,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依约履行了代理采购义务,并将货权转移给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确认收到货物。因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付款项数额巨大,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多次催告后,仍拒不付款。2019 年5 月27 日,港务贸易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请:1、判令被告弘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立即向原告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尚欠货款及代理费合计48,392,338.83元,并自2019年5月27日起以前述欠款总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原告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被告弘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下址于紫竹路383弄41号全幢房产【沪(2018)浦字不动产权第104299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的 高限额5000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诉讼及财产保全申请,2019年7月2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于2019年8月16 日发生法律效力,港务贸易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4日作出(2019)闽02执1098号执行裁定书,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
14、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购纸浆,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4月9日签订了《销售合同》于当天向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13961494.80元。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逾期交付货物。2019年6月26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受理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讼申请,诉请:1、判令确认《销售合同》(合同编号:XDSH20190408XMGW)自法院送达本起诉状副本至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日起解除;2、判令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立即向原告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返还货款13,961,494.80元并支付相应货款利息(利息以13,961,494.80元为本金,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法院送达本起诉状副本至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判令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立即向原告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违约金1396149.48元;4、判令被告湘电国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上述第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被告湘电国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诉讼费。法院依法受理,案号为(2019)闽0206 民初7838号,2020年10月19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胜诉,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
15、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购纸浆,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年4月17日签订了《销售合同》于当天向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销售合同顶下的全部货款15,510,495.60元。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湘电(上海)国际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逾期交付货物。2019年6月26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受理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讼申请,诉请:1、判令确认《销售合同》(合同编号:XDSH20190416XMGW)自法院送达本起诉状副本至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日起解除;2、判令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立即向原告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返还货款15,510,495.60元并支付相应货款利息(利息以15,510,495.60元为本金,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法院送达本起诉状副本至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判令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立即向原告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违约金 1,551,049.56 元;4、判令被告湘电国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上述第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诉讼费。法院依法受理,案号为(2019)闽0206民初7836号。
2020年10月19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港务贸易胜诉。湘电上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6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6、厦门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徐剑
2017年,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徐剑、卢木协、厦门鑫齐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就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间买卖合同项下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付款项事直,签订《还款协议书》;同日上述各方还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共同向厦门市公证处申请赋予《还款协议书》强制执行力。后各债务人未能按《还款协议书》约定付清款项,2019年8月经协商,徐剑同意将抵押物出售给第三方并以获得的房屋价款人民币4,500万元清偿债务。2019年10月21日,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请:1、判令被告徐剑就第三人厦门阿凡帝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原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负的债务(货款本金人民币9,750,75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7年3月17日计算至第三人、被告实际还清款项之日,其中: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9月15日的违约金为5,978,781.9元;2017年9月16日至自2019年8月14日的违约金为 25,092,343.73元;2019年8月15日起至第三人、被告实际还清款项之日的违约金以9,750,7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10月22日为人民币435,978.74 元;上述违约金合计31,507,104.37)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本案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82,000元由被告承担。
2019年10月22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讼及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 2019 )闽02民初1119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2 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诉讼请求,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提起上诉后,2021年3月19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17、厦门港务海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诉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9 年向厦门海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采购纸浆货物,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紫竹路383 弄41 号全幢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双方于2019 年5 月23 日签订了YXMPTHH-HS-001 《销售合同》,采购木浆货物,厦门海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己依约履行了交付货物义务将货权转移给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确认收到货物。因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付款项数额巨大,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港务贸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多次催告后,仅通过他人支付了 70,000 元货款。截至 2019 年 6 月,上海弘升纸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尚欠货款合计 49,974,759.35元并自起诉之日起以前述欠款总额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厦门海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019 年7 月10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厦门海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诉讼申请,并于2019年8月28日作出判决支持港务海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已于2019年9月26日发生法律效力,港务海衡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2019)闽02执1107号执行裁定书,对判决进行强制执行,案件目前在强制执行阶段。
(三)重大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介绍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3,245.14 职工房改及维修基金专户存款、
借款、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177.04 长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海域使用权 15,095.86 长期借款抵押
合计 22,518.04
此外,根据发行人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国家发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分行签署
的编号为3520201801100000759的银团贷款合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向上述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6,295.00万元;
同时,根据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国家发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分行签署的《银团贷款应收账
款质押合同》以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作为出
质人将其拥有的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 1#、2#泊位工程项目建成后而享有
的装卸、堆存和工作船岸线出租等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向国家发
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漳州
分行提供担保。
除上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产及未来收益权用于抵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介绍的情况以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其他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十、发行人2021年1-6月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6月末 2020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9,670.61 100,515.51
应收款项融资 11,595.83 9,167.70
应收账款 197,022.76 129,179.88
预付款项 55,641.16 65,750.35
其他应收款 23,647.44 42,380.97
存货 198,523.66 152,964.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81.30 199,394.11
衍生金融资产 4.38 54.03
其他流动资产 31,071.64 24,933.09
流动资产合计 801,758.78 724,339.72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投资 6,121.39 6,170.52
使用权资产 26,528.66 29,026.05
长期股权投资 31,670.09 29,093.54
投资性房地产 22,125.21 22,605.38
固定资产 1,057,788.01 1,073,307.73
在建工程 103,114.63 96,322.46
无形资产 366,419.18 372,298.38
商誉 15,012.78 15,012.78
长期待摊费用 4,848.63 5,17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555.83 25,786.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6 157.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0,230.06 1,674,956.99
资产总计 2,461,988.84 2,399,296.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6,743.71 192,605.64
应付票据 50,771.15 60,101.06
应付账款 161,020.24 133,108.59
合同负债 73,789.57 58,909.47
应付职工薪酬 20,917.11 28,214.94
应交税费 12,056.27 10,656.58
其他应付款 47,798.29 38,198.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0,903.63 246,559.94
项目 2021年6月末 2020年末
其他流动负债 290,000.00 225,902.15
流动负债合计 903,999.97 994,256.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8,624.00 87,852.89
租赁负债 3,765.83 5,111.59
应付债券 120,766.10 -
长期应付款 - 207.19
递延收益 6,000.00 6,152.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455.18 39,869.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8,611.12 139,194.39
负债合计 1,162,611.09 1,133,450.79
股东权益
股本 272,620.00 272,620.00
资本公积 13,200.02 13,200.02
其他综合收益 1,860.15 1,905.03
专项储备 1,284.63 1,059.63
盈余公积 39,120.07 39,120.07
未分配利润 276,912.06 264,089.91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权益合计 604,996.93 591,994.66
少数股东权益 694,380.82 673,851.26
股东权益合计 1,299,377.75 1,265,845.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61,988.84 2,399,296.71
发行人2021年6月末较上年末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变化幅度 大幅变化原因
货币资金 279,670.61 100,515.51 178.24% 主要系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81.30 199,394.11 -97.70% 主要系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衍生金融资产 4.38 54.03 -91.90% 主要系期货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账款 197,022.76 129,179.88 52.52% 主要系贸易业务变动导致。
其他应收款 23,647.44 42,380.97 -44.20% 主要系贸易业务变动导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6 157.08 -70.93% 主要系部分预付款冲销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0,903.63 246,559.94 -55.02% 主要系2021年1-6月偿还了部分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207.19 -100.00% 主要系本期末将该笔长期应付款重
分类至递延收益。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1,241,060.87 748,491.29
营业总成本 1,199,887.89 718,599.41
营业成本 1,157,172.93 684,821.61
税金及附加 2,142.94 2,011.35
销售费用 1,810.58 1,967.94
管理费用 23,469.37 21,001.50
财务费用 11,234.14 9,070.52
资产减值损失 4,057.93 -273.51
投资收益 2,981.43 430.2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3.47 -1,652.32
资产处置收益 13.19 30.23
其他收益 6,998.46 8,391.01
营业利润 51,229.51 37,091.07
营业外收入 1,564.96 256.64
营业外支出 159.42 246.79
利润总额 52,635.05 37,100.93
所得税费用 12,015.45 9,574.05
净利润 40,619.60 27,526.88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 20,455.51 12,415.22
少数股东损益 20,164.09 15,111.67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90 -1,043.79
综合收益总额 40,574.70 26,483.09
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410.61 11,371.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164.09 15,111.67
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1,653.93万元、1,393,310.54万元、1,769,173.79万元和1,241,060.87万元,占当年营业
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2%%、99.61%、99.69%和100.00%,发行人主营业务
收入主要来源于贸易业务。
发行人2021年1-6月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化幅度 大幅变化原因
营业收入 1,241,060.87 748,491.29 65.81% 主要系贸易业务变动导致。
营业成本 1,157,172.93 684,821.61 68.97% 主要系贸易业务变动导致。
投资收益 2,981.43 430.27 592.92% 主要系本期新增的路桥翔通投资产生
的投资收益增加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化幅度 大幅变化原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3.47 -1,652.32 103.84% 主要系贸易期货价格变动导致
资产减值损失 -4,057.93 273.51 -1,583.67% 主要系本期存货增加及大宗商品市场
价格变动影响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13.19 30.23 -56.37%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1,564.96 256.64 509.78% 主要系本期收到以前年度案件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 159.42 246.79 -35.40% 主要系上年同期因疫情导致的营业外
支出较高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12,399.38 904,403.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2.92 2,592.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4,732.30 906,995.83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9,264.11 749,943.9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525.33 62,251.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81.54 15,685.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58.29 13,672.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5,729.27 841,55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9,003.03 65,442.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00 548.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96.94 157.88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到的现金 627.68 -
处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 194,812.81 15,002.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991.43 15,708.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支付的现金 19,892.17 17,775.06
购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支付的现金 635.15 -
增加对合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 306.00 -
受限资金以及原存款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增加净额 71,712.25 39,874.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545.57 57,649.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445.86 -41,941.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64,038.77 414,797.45
附属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控制性股东资本投入 735.00 3,94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4,773.77 419,342.45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572,318.44 414,388.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564.55 16,276.39
现金流量表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偿还租赁负债使用的现金 2,503.09 11,444.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386.08 442,708.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12.31 -23,366.2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3.73 130.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442.84 264.9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785.31 188,343.0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8,228.15 188,608.01
发行人2021年1-6月较上年同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变化幅度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03.03 65,442.08 -55.68% 主要系贸易业务变动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445.86 -41,941.18 -346.65% 主要系本期赎回到期金融资
产金额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如下:评级年度 主体级别 评级展望 评级机构 标识含义
2018年 AAA 稳定 上海新世纪 偿济环还境债的务的影能响,力违极强约风,基险本极不低受。不利经
2019年 AAA 稳定 上海新世纪 偿济环还境债的务的影能响,力违极强约风,基险本极不低受。不利经
2020年 AAA 稳定 上海新世纪 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均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未发生变动。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优势及风险
1、优势
(1)外部环境良好。国务院及福建省积极推进福建自贸区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此外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西经济区、厦漳泉同城化等均在推进中,为厦门国际港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2)区位优势显著。厦门国际港务所处的厦门港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港区水深条件好,堆场面积大,集疏运体系较完善,配套设施良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处区位较好,资源条件优越。
(3)港口相关业务区域市场地位突出。厦门国际港务的集装箱业务、船舶代理业务、港务物流业务、船舶助靠离泊、拖驳船业务和外轮理货业务等港口相关业务在厦门港区市场地位突出。
(4)股东背景好。厦门国际港务的控股股东系厦门港务集团,实际控制人由厦门市国资委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背景好,能在资源、政策等方面给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相关支持。
(5)融资能力强。厦门国际港务目前可通过境内外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等多种途径进行融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融资渠道多样,融资能力强。
2、风险
(1)主业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厦门国际港务作为港口经营企业,对外部经济环境依存度较高,经营状况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
(2)业务分流风险。近年来,港口之间的竞争仍然激烈,厦门港与深圳港和宁波港的部分经济腹地重叠,存在较大的竞争,同时还面临福建省内港口业务分流风险。
(3)贸易业务风险。近年来,厦门国际港务贸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且贸易品种主要系钢材、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业务面临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
3、关注
港口资源整合。2021年2月,厦门国际港务发布《内幕消息—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终实益拥有人的变更》,公告中披露,其实际控制人已由厦门市国资委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本次变更方案经福建省委、省政府研究,由福建省国资委组建的福建省港口集团对福建省国资委、各地市涉及港口和航运业务的国有资产进行进一步整合,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介绍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存续期(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21年3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812,649.39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509,658.68万元,未使用额度1,302,990.71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工商银行 839,770.80 226,072.66 613,698.14
2 农业银行 187,450.00 81,809.66 105,640.34
3 中国银行 31,800.00 12,823.60 18,976.40
4 建设银行 102,110.19 55,554.21 46,555.98
5 兴业银行 208,000.00 20,735.71 187,264.29
6 招商银行 105,000.00 51,613.83 53,386.17
7 邮储银行 90,000.00 - 90,000.00
8 东亚银行 20,000.00 9,320.32 10,679.68
9 国家开发银行 33,518.40 14,518.00 19,000.40
10 恒生银行 10,000.00 9,324.97 675.03
11 厦门银行 5,000.00 - 5,000.00
12 交通银行 130,000.00 - 130,000.00
13 华夏银行 10,000.00 6,243.64 3,756.36
14 民生银行 40,000.00 21,642.10 18,357.90
总计 1,812,649.39 509,658.68 1,302,990.71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发生债务违约。
(三)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发行人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是否 发行 当前 发行 证券类别
兑付 规模 余额 利率
港务发展 14厦港务发CP001 2014-09-12 2015-09-12 是 3 - 5.26 短期融资券
港务发展 15厦港务发CP001 2015-05-27 2016-05-27 是 0.5 - 4.40 短期融资券
港务发展 15厦港务发CP002 2015-05-27 2016-05-27 是 0.5 - 4.40 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5厦国港CP001 2015-09-15 2016-09-14 是 5 - 3.42 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6国际港务SCP001 2016-06-15 2017-03-12 是 4.5 - 3.01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6国际港务CP001 2016-06-27 2017-06-27 是 3 - 3.04 短期融资券
港务发展 16厦港01 2016-06-27 2021-06-27 是 6 - 3.25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
港务发展 16厦港务发SCP001 2016-07-08 2016-10-06 是 1 - 2.92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6国际港务SCP002 2016-09-08 2017-06-05 是 7.3 - 2.88 超短期融资券
港务发展 16厦港02 2016-10-25 2021-10-25 否 5 1.13 3.25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
厦门国际港务 16国际港务SCP003 2016-11-22 2017-08-19 是 5 - 3.31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7厦港01 2017-09-22 2020-09-22 是 5 - 4.69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
厦门国际港务 18厦港01 2018-04-26 2023-04-26 是 12 - 4.67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
厦门国际港务 18厦港02 2018-11-12 2023-11-12 否 9 9 4.08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
厦门国际港务 19国际港务SCP001 2019-01-18 2019-07-17 是 3.5 - 3.45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9国际港务SCP002 2019-02-28 2019-08-27 是 3.5 - 3.0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9国际港务SCP003 2019-03-25 2019-12-20 是 5 - 3.1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9国际港务SCP004 2019-07-15 2020-04-10 是 4.5 - 3.1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9国际港务SCP005 2019-08-23 2020-05-19 是 3.5 - 3.1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19国际港务SCP006 2019-12-18 2020-03-18 是 5 - 3.3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1 2020-02-27 2020-08-25 是 9.5 - 2.5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2 2020-03-13 2020-09-09 是 5 - 2.4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3 2020-04-08 2020-07-08 是 4.5 - 1.94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4 2020-04-22 2020-10-16 是 3 - 1.73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5 2020-05-14 2020-08-12 是 3.5 - 1.75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6 2020-06-03 2020-09-04 是 2 - 1.5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7 2020-07-02 2020-09-30 是 2.5 - 2.15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8 2020-07-20 2021-01-16 是 3.5 - 2.35 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是否 发行 当前 发行 证券类别
兑付 规模 余额 利率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09 2020-08-10 2020-11-07 是 3.5 - 2.4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0 2020-08-21 2020-11-19 是 5.5 - 2.47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1 2020-09-02 2020-12-01 是 7 - 2.8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2 2020-09-17 2021-03-16 是 3 - 3.2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3 2020-09-28 2021-03-26 是 5 - 3.2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4 2020-10-14 2021-04-09 是 2.5 - 3.3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5 2020-11-04 2021-03-04 是 3.5 - 3.4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0国际港务SCP016 2020-11-16 2021-03-16 是 5 - 3.56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1 2021-03-12 2021-09-08 是 10 - 3.00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2 2021-03-24 2021-09-17 是 8 - 2.99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3 2021-04-06 2021-08-04 是 11 - 2.8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MTN001 2021-04-19 2024-04-19 否 12 12 3.65 中期票据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4 2021-07-28 2022-04-22 否 6 6 2.74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5 2021-07-30 2022-01-26 否 11 11 2.61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6 2021-8-27 2022-02-23 否 4.8 4.8 2.58 超短期融资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7 2021-09-06 2022-03-04 否 10.00 10.00 2.58 超短期融资债券
厦门国际港务 21国际港务SCP008 2021-09-15 2022-03-11 否 8.00 8.00 2.74 超短期融资债券
合计 241.10 61.9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已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出现延迟或未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 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五)本期发行后累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 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假设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余额为25.13亿元,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截至2021年3月末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比例为19.60%。
第六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 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址
投资者可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和新世纪评级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1、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2、23楼
联系人:魏亚璞、许扬扬
联系电话:0592-5829821、0592-5833669
传真:0592-5613177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500
传真:021-23153500
联系人:许冠南、张强、张陶
(整理:富蕴家电维修培训学校)
湖南阳光电子学校教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