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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如何处理?以转让股权的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方当事人主张无效的,不予支持,但构成非法倒卖土地犯罪的除外。委托代建的性质如何认定?对于委托代建的性质认定应当回归双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的内容,如果合同中#*含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内容的,应认定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如果合同中不#*含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内容的,则仅具有委托关系,应按合同法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
前期物业纠纷。物业管理企业本应由业主大会选聘,由业主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建成至业主大会之前,必需实施物业管理,人可基于业主身份选聘物业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与正常时期物业管理基本一致,买受人义务亦基本一致,可以接受物业企业服务,同时应当接受前期物业合同与业主临时公约约束,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可以约定期限,但期限届满、业主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东阳市受贿辩护专业律师。
一方婚前给付财物请求返还的纠纷如何处理?答: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而在婚前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对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
【适用法律】《中华共和国拍卖法》(2004修正)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转让给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来源】青海红鼎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2015)民二终字第351号,载《高公报》2017年第3期(总第245期)。【规则日期】2015.12.19,【法宝引证码】CLI.C.8962497。东阳市受贿辩护专业律师。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向开发索取赔偿。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起诉。
甲某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重点高中,甲某母亲在未经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为甲某选择了重点高中,并交纳了3万元的择校费。甲某母亲事后同甲某父亲交涉,要求其承担择校费的一半,遭甲某父亲的拒绝。甲某遂起诉至,要求其父亲承担择校费的一半,甲某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所支付的教育费应在必要的范围内。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教育费的承担以必要为限,上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重点高中所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择校费,以及为子女报读昂贵课外班或购买昂贵学习用具等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在必要的教育费之列。超出必要限度的教育费只能由支出方自行“买单’,除非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自愿承担。故甲某的母亲在未取得甲某父亲同意的情况下,选择较好的学校让甲某就读,并支付高额择校费,应由甲某的母亲自行承担。
国外对于婚前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物,一般将其纳入婚约制度进行调整。《法国民法典》规定:“为婚姻之利益进行的任何赠与,如该婚姻并未成就,赠与即失去效果。”《德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婚姻未成,则每一方订婚人皆可依照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而要求对方返还所赠礼物或作为订婚标志所给之物。在订婚因一方订婚人而解除的情形,倘有疑义,推定返还请求被排除。”该法典同时规定请求权时效为2年,自解除订婚之时开始。东阳市受贿辩护专业律师。
所以,对照这些法律规定的要求,目前,乙公司在毫无证据证明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提起反诉,显然是缺乏和不符合反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一条件的。正确理解《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当事人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此规定应该是指反诉主体在举证期间内,有权提出反诉请求并在举证期间届满前向提交反诉证据。而《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提出反诉的,应当合并审理”是指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提出的反诉,完全符合反诉的条件和要求。
出租人故意隐瞒订约前出租房屋已被的事实,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对因欺诈而订立的租赁合同,如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欺诈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欺诈方没有行使撤销权,租赁合同有效成立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该欺诈行为导致欺诈方违约的,欺诈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宜认定为缔约过失责任。
小产权房买卖如何处理?小产权房属于行政处理的范畴,对于小产权房买卖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说明】有观点认为,小产权房买卖应予受理,合同认定为无效。本条认为由部门处理更为妥当,不予受理。经济适用房买卖如何处理?对于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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