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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双方为了购买朝阳区的房产,办理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后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之后,双方以通州房产贷款的方式,向银行贷款400万,作为购买朝阳区房产的首付,朝阳区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同时以男方名义办理了房屋贷款。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双方于2010年2月又复婚。

后来,向思亮带来一份租房合同,约定月租金2500元,押一付三,除此以外一年水费、网费、卫生费、维修费近2000元,电费随用随交,租期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计算。7月7日,两人入住了该处房屋,但没过多久,向思亮就经常带所谓的亲戚来住,都是住在客厅里,经常吵架和大声说话,影响休息。有时候,这些人还会在凌晨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儿敲房门。“我们都特别害怕,不敢惹他们。”三台县合同纠纷律师。

隐名股东受到法律保护。在多数情况下,投资者是显名股东。但在现实生活中,常有投资者实际缴纳全部出资,但将第三人尤其是亲朋好友、秘书、司机等注册登记为公司股东。股权代持就是指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相互分离的法律现象与法律关系。隐名股东虽然实际上履行投资义务并享受股东,但并未注册登记为公司股东,致使公司的外部人和社会公众,包括债权人、交易伙伴都无法或者很难获知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公司股东逃避债务纠纷行为常表现为:公司空壳化。即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徒有其表而无法实行本来之宗旨。导致公司空壳化的行为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其一,对公司有控制权股东的具体行为,使公司实际上表现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足以造成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判断自己的交易伙伴是公司还是投资者本人。其二,股东采取特定公司结构的惟一目的是规避法律规定,而无其他特别利益。三台县合同纠纷律师。

在2016年1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将王庆军等三人移送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9日,案件被诉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受理案件三天后,于8月12日向检察院出具《退案函》称,这起案件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均在山东省淄博市和青州市。根据法规规定,该对此案没有管辖权。检方收到退案后,将该案退回至武汉市公安局。

转让股东撤销对外转让股权时不得损害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裁判要旨】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东撤销对外转让股权时,不得损害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书面通知股权转让事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本案当事人未如实向公司其他股东通报股权转让真实条件,公司其他股东知情后起诉主张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转让股东在表明放弃转让的同时又与受让股东达成转让协议,对其股权是否转让及转让条件作了多次反复的处理。受让股东为继续经营公司,两次按照转让股东的合同行为准备价款,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均被转让股东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转让股东虽然合法持有股权,但其不能滥用,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在此情形下应支持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高[2011]民提子第113号民事判决书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租赁房屋的,应当在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台县合同纠纷律师。

已故方的遗产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减去夫妻的共同债务后的一半财产。故夫妻共同债权在尚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其中的一半的债权并不必然为一方的遗产。所以如果在夫妻享有的债权诉讼中将一方全部的继承人列为共同原告显然不对。如果在诉讼前已故方的遗产已经分割完成,生存一方经过诉讼取得债权后,已故方的继承人可以再次继承。

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复印件。向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理诉讼的范围和管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需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或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的协议。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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