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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恋爱期间一方个人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双方恋爱关系终止后另一方要求分割上述房产时,不予支持。说明:第十八条是对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买房,恋爱关系终止后如何处理问题的裁判指引。恋爱关系与婚姻关系有所不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恋爱期间一方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应当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公共部分或公共设施交付不符合约定如何处理?人交付的绿地、消防等公共部分、公共设施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买受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请求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公共部分、公共设施交付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买受人请求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未与其他业主协商形成多数意见而直接请求人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说明】有观点认为,对于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应赋予单个业主起诉的,收益共享。本条认为属于业主共有的范畴,应形成多数决。辽宁违章建筑拆除会赔偿律师。
律师分析: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但这不是的,根据房屋租赁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将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李先生遇到的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赵将房屋出售给自己的弟弟,这时候赵无论是以什么条件、多低的价格出售,承租人李先生都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辽宁违章建筑拆除会赔偿律师。
诉讼中止规定的形式:高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在******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高关于******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保障性住房及群租房租赁。保障性住房或群租房的租赁虽然不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但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租该类房屋,可能会受到相关行政的行政处罚。出租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做违反政策法律的行为;承租人也应避免租赁此类房屋,以免因小失大,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问题六:合同解除后,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的残值,具体应该如何计算呢?答: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该价值的确定需要结合装修工程本身、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由于我国现行法律针对该问题并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产生争议的,一般会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认定。辽宁违章建筑拆除会赔偿律师。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立场基本一致的案件,同一律所的律师辩护,没问题,但对于立场可能冲突的,同一所律师辩护是否合适依情况而定。
如果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协商一致,可以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中“过半数股东同意”与新《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中“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相冲突,因此,应适用《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中“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以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已经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民交叉案件有哪些类型?司法处理民交叉案件应坚持哪些规则?司法实务中遇到的典型问题事诈与民事欺诈的界限何在?民交叉案件程序与实体处理规则。民交叉案件无论对于事司法还是民事司法来说,都是相当疑难的一类案件。这种疑难性表现为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因而容易发生错误判断,即将民事性质的案件错误认定为事犯罪,或者相反,将事犯罪错误认定为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和民事不法行为),其结果是导致罪与非罪界限的混淆。因此,正确区分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对于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以下,笔者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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