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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或者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事责任的。
法官说法:《合同法》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房产的赠与必须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能发生财产的转移,在此之前,除经过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赠与合同外,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该案中,由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未采取形式,签订赠与合同后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李先生和张女士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此种情况下,小李无权再要求父母履行赠与合同的内容,所以审理后并未支持小李的诉讼请求。沈阳市宅基地买卖律师。
侦查:流程。讯问犯罪嫌疑人。(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的证明文件。(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提供证言。勘验、检查;搜查证物;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侦查终结。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7个典型案例:为了更好理解刚才通报的房屋租赁中的6大热点问题,我们梳理了相关典型案例,下面对与6个热点问题相关的案例依次进行通报。群租现象。2013年8月19日,张某与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中介公司所有的一套房屋中的一间,租金标准每月1500元,租期1年。合同签订当日,张某支付租金及押金后,入住该房屋。合同履行期间,中介公司又将该套房屋的其他房间打隔断后出租多人。第二年4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租赁房屋所在小区张贴告知书,对打隔断群租、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违法出租房屋行为进行整顿治理,要求上述房屋的承租人尽快搬离。5月19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清理群租房,张某主动搬离了租赁房屋,距1年租赁期满还差2个月。后张某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双方租赁合同无效;(2)中介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及押金。沈阳市宅基地买卖律师。
离婚后财产纠纷。男方家庭为获得土地补偿款而结婚,婚后即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离婚的,应将土地补偿款给予女方——张某诉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其中一方无权撤销该赠与——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诉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附:2008年12月22日《全国部分审理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摘要:案件的罪名确定和数量认定问题。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贩卖、运输、制造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定罪名,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对同一宗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定罪。如涉嫌为贩卖而运输,认定贩卖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定运输罪。对不同宗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定罪名,累计数量,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被告人一人、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量时可综合考虑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后意见。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诉讼,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沈阳市宅基地买卖律师。
如何区分夫妻财产制契约与夫妻财产赠与约定,其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夫妻财产制契约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形态,即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限定共同制中进行选择的约定,对夫妻财产关系产生一般性、普遍性的约束力,其效力一般及于夫妻财产的全部。夫妻财产赠与约定是夫妻双方对于个别财产的单独处分,具有一次性、个别化的特点,其效力不及于其他未经特殊处分的财产。前者的目的在于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后者的目的在于改变一项特定财产的归属,并不涉及财产制的选择。
2012年《检察院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此外,由《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难看出,即使同意检察提出的一次或者两次延期审理的建议,申请延长审限获得上一级批准,其程序仍稍显冗长、繁琐。参考事诉讼法百五十八条关于侦查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百七十一条第三款关于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和第二百零二条第二款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规定,还宜作出规定: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案件,移送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如此则可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先行判决的情况发生,且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也是有利的。
房屋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瑕疵行为,买受人以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瑕疵行为拒绝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属于不当行使履行抗辩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诉林光荣、华和信经纪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义务相一致原则应贯穿合同履行的始终。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瑕疵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先合同义务,在此情形下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买受人以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瑕疵行为来拒绝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属于不当行使履行抗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基于人的瑕疵行为买受人对交易标的产生了错误认识,买受人有权要求变更交易价格。案号:(2017)京民终289号,来源:司法·案例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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