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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咸丰县大河边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代表并特邀2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大河边水电站为乌江支流唐岩河干流水能开发项目,属干流六级开发的第四梯级。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水库正常蓄水位522m,死水位520.0m,水库总库容947.39万m3,电站装机容量1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914kw·h,年利用小时数为2914h。工程等级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厂房、开关站及消力池等组成。工程实际工程总投资12445.49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8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22%。
2006年8月,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咸丰县大河边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4月24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以“鄂环函【2007】158号”文对《湖北省咸丰县大河边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意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和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书中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照《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产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
施工已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 低限度,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施工弃渣堆置于规范的弃渣场,未顺坡倾倒,避免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已对弃渣场、临时占地及施工便道等进行了生态恢复或综合利用,对弃渣堆放形成边坡进行了治理;目前电站停机蓄水阶段,在此时段之间局部开启中孔闸35mm放水,以满足下游生态流量3.09m3/s的要求;后期生态流量电站建设完成后,于大坝左岸非溢流段0+022.50设置DN1500压力管道引水至坝后厂房发电,确保常年下泄生态流量3.09m3/s。并同时设置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废水
施工废水由排水沟进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临时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林地施肥;运营期在电站厂房设置三级化粪池、容积约30m3,坝址北侧办公生活区设置三级化粪池、容积约30m3,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3、废气
施工期已于混凝土与砂浆拌合过程中进行人工洒水作业;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采取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4、噪声
施工期合理介绍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合理介绍运输车辆运输时间;运营期机组水电机组布置于发电厂房水车室内,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检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5、固体废物
施工期设置2个规范的弃渣场,施工活动中部分弃渣已用于场地平整、进场道路建设,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运营期于发电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置危废暂存间,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四、环境影响调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影响调查及影响
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运行期,电站停机蓄水阶段,在此时段之间局部开启中孔闸35mm放水,以满足下游生态流量3.09m3/s的要求;后期生态流量电站(已开工建设)于大坝左岸非溢流段0+022.50设置DN1500压力管道引水至坝后厂房发电,确保常年下泄生态流量3.09m3/s,并同时设置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采取上述措施能有效保障电站坝下生态流量,未出现下游河道断流现象,对水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施工废水由排水沟进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如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耕地、林地施肥。施工期污水未直接排入水体,未出现水污染事件,对水环境影响小。
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委托恩施跃华检测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唐岩河现状水质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唐岩河各监测断面上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Ⅲ类水域水质标准限值,说明电站运行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项目运营期以水力发电,无废气产生;职工生活主要为食堂油烟,已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器后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工程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电站厂房南侧、西侧厂界外1m处噪声值能够满足S249省道边界线35m范围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侧厂界外1m处夜间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施工需要设置2个规范的弃渣场,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电站设备检修过程产生废机油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目前,发电厂区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同恩施州旭泰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签订了收集协议,将废机油交恩施州旭泰商贸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收集后,再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在发电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无害化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湖北省咸丰县大河边水电站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落实电站生态流量措施,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2、严格按国家要求对废机油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大河边水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咸丰县华鑫资源开发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建设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梅坪村和清坪镇把界村
联系人:柳总
联系电话:15697261555
附件:湖北省咸丰县大河边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咸丰县华鑫资源开发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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