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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发改委2017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预算算表
第三部分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年度计划制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规划制定实施、投资及项目管理、重大政策事项争取、协调产业发展、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核电协调、目标管理、能源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5、负责拟订全市沿海开发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及评估,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能源行业规划建设和管理,研究提出我市能源发展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布局、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10、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
11、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
12、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15、统筹协调市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中西部合作和市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16、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
17、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8、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负责全市目标管理工作。
19、负责拟定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重大项目开发意见。
20、负责协调田湾核电站项目建设中与地方有关的问题;研究提出利用核电项目发展地方经济的意见。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加强运行监测分析,积极破解发展难题,集聚资源要素,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快速发展。一是重抓经济监测分析。进一步提高经济工作组织化程度,不断完善监测分析网络,提升经济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围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综合监测平台,构建纵横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园区、港口、国企等重点平台功能作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确保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立健全目标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目标考核导向作用,对县区重点考核主要发展指标、重大项目和创新富民等内容,尤其突出对提质增效指标和重大产业项目的考核,引导各县区突出发展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紧盯洽谈、签约、开工、在建“四个一批”项目,深入开展“双进双促”强市富民活动,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服务,特别是28家优强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服务。深入研究国家、省惠企政策,加大向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研摸底,及时掌握企业发展诉求,积极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全市企业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的政策环境。三是全力争取项目资金。认真研究国家、省预算内资金投向重点,第一时间向基层及企业宣传解读,做实做细项目基础工作,指导项目单位申报一批符合国家、省投向的项目。积极牵头赴国家、省相关部门汇报争取,重点做好国家产业振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省服务业发展、现代农业、民生社会事业等一批中央、省预算内引导资金申报工作,为企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二)、强化战略规划实施,增强持续协调发展能力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强研究与谋划,把战略转化为发展动力,把政策转化为实体项目,以实体项目的推进,进一步优化拓展我市发展新空间。一是加快推进“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及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挖掘更多的支撑点,为全市发展争取更多的项目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中欧班列建设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吸纳集聚发展资源。加强交流平台打造,积极做好对口援疆工作,扎实做好“西洽会暨丝博会”等会展工作。认真落实支持苏北发展年度任务,全力推动南北共建园区争先进位。二是着力推动规划实施。发挥“十三五”规划纲要引领和约束作用,协调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有效落实,把规划蓝图变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推动“多规合一”,建立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市级规划与县区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在重大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介绍上,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介绍科学合理。三是全力争取重点事项。加强对上沟通汇报,务实推进26个重点争取事项,积极推进石化产业基地规划、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新机场、中科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等一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获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深化与大型国企、央企的交流合作,围绕港产城一体化,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
(三)、全面实施五大工程,推进沿海开发纵深发展
抓住用好国家战略机遇,创新发展理念,创新配套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以开阔视野和战略思维推动新一轮沿海发展。一是全力抓好蓝图落实。深入推进沿海发展五大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沿海发展五大工程的实施意见》,以200个项目建设为抓手,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加强协调督查。加大市“十三五”沿海开发规划落实力度,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形成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规划的有效落实。二是提升沿海开发质效。加快推进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建设,明确60个重大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建设进度,强化项目难题会办,定期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序时推进。深入对接江苏沿海投资推介会,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招商平台,形成长效招商引资机制,为新一轮沿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三是强化融资服务保障。发挥金融对沿海开发的支撑作用,组织重点市级国资平台参与“一带一路”(江苏沿海)发展投资基金,申报发行“一带一路”(江苏沿海)连云港集合债券,充分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等手段,为基层园区、企业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发展动能提供周期长、成本低的资金支持。
(四)、大力推动创新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强化创新引领,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壮大主导产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一是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四大药企为引领,以苏云、天诺、佑源、千樱等医疗器械企业为支撑,大力实施“中国健康港”品牌战略,打造国内领先的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基地;以中材高新、太平洋石英、神鹰碳纤维、奥神新材料等企业为引领,打造国内一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持续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积极扶持“三新”、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确保“三新”产业产值达到1800亿元,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650亿元。二是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大力培育加工贸易、跨境电商、大宗商品交易等新业态,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五)、积极扩大有效投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项目推进和落实力度,着力构建规划引领、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合力推进的项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项目对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一是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纳入全市推进的400个重点项目、特别是260个产业项目实行“分级、分层”推进,市级层面重点抓好全市产业 “一号、二号工程”,即盛虹炼化和益海油化盐化项目,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加快新海石化扩建项目推进力度;县区层面要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突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148个重点项目竣工投产。试点运行项目电子稽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各级投资安全有效。二是储备一批重点项目。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突出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积极向上申报一批重大项目,争取政策扶持和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建立健全市级重点项目储备库。各县区、功能板块也要继续完善项目储备库,根据项目进度滚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储备库。三是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直接融资新模式,大力推进企业发行债券,加强对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摸底调研,充实拟发债企业项目库。每季度开展一次银企对接活动,促进优质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基金和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投基金。放大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以债贷结合、投贷结合、股贷结合,探索新型投融资模式,建立全市PPP项目库,加快推进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等14个PPP试点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
(六)、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努力开拓特色发展路径
充分发挥地域产业优势,促进特色产业与城镇化有机结合、实现产城联动,有效推动经济转型和城乡统筹发展。一是构建新型城镇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抓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深入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港产城融合等重点任务。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加大县域城镇建设力度,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打造富有特色的中小城市。加快重点中心镇和临海小城镇建设力度,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构筑功能完善、产业集聚、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二是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培育内涵,发改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快推进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建设范围、建设计划、投资规模和投资主体,对特色小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充分挖掘东海水晶、高公岛渔业、灌云镜花缘等一批具有地域文化和产业背景的特色小镇资源,积极推进12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尽早形成“以点带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示范效应。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富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先保障民生投入,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堵点。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创业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提供专业化、差别化的服务。加快推进赣榆区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全力破解影响返乡创业的政策壁垒,优化返乡创业软环境,探索建立多层次的返乡创业就业格局。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加快推进25个民生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34亿元。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务实推进、重点突破,着力实施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重点领域改革,努力创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改革经验。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折不扣执行“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清理专项行动,严禁新增钢铁产能。落实国家减税降负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规范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协助企业争取直购电。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规模化养殖场、粮油仓储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抓好赣榆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积极稳妥推进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和收储制度改革。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需要,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注重生态文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一是推进环境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关闭10t/h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市在役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5克标煤/千瓦时。合理调配节煤指标,加快虹洋热电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完成报批手续。加大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工程建设,推动改善我市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源头管理,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控制新上项目能源消耗和资源占用。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创建生态工业园区6个、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积极推动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首批省级“城市矿产”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江苏镔鑫钢铁集团钢铁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积极参与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继续抓好拟纳入国家碳市场交易的26家企业基础工作,争取进入市场交易。三是落实节能减排举措。充分发挥能评源头管控作用,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审查,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启动新能源示范城市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加快化工、船舶制造、金属冶炼等产业的整合力度,关闭一批能耗高、污染重、产出效益差的企业,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发改委挂连云港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现与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批复,市发改委共有14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区域经济处、“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室、财政金融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基础产业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农村经济处、高技术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经济贸易处、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处、经济协作处(对口支援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处(社会事业改革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处,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纳入市发改委本级预算管理的下属单位有3个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田湾核电站工程现场工作协调办公室、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市发改委部门收支预算根据(连财预【2016】8号)《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编制,重点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按项目支出预算保持零增长的原则,各项支出根据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突破预算,不随意挪用,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厉行节俭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第二部分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附件)
第三部分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连财预〔2017〕4号)填列。
市发改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724.06万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一)收入预算总计1724.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24.0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724.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5万元,减少0.23%。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以及公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等。
(2)2017年市发改委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2017年市发改委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数。
3、2017年市发改委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数。
4、2017年市发改委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1724.0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3.14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开展各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及人员工资及补贴等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0.7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等。
2、2017年市发改委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3、2017年市发改委无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69万元,增长8.17 %。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定额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4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74万元,减少18.52 %。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商品服务支出定额调整,项目支出需减少。
2017年市发改委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与《2017年度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市发改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724.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4.06万元,占100 %;
无政府性预算收入;
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无其他资金;
无上年结转资金。
图1:收入预算图
2017年度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收入总计
1724.06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小计
1724.06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1724.06
专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
小计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小计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
小计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小计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介绍数与《2017年度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市发改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24.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80.8万元,占74.29 %;
项目支出443.26万元,占25.71 %;
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无结转下年资金。
图2:支出预算图
2017年度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结转下年资金
1,724.06
1,280.80
443.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介绍数与《2017年度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市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4.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5万元,减少0.23 %。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以及公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介绍情况。财政拨款支出介绍数应与《2017年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发改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2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5 万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14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开展各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及人员工资、补贴等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2.76万元,减少0.7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等。
2、住房保障支出120.92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改提租补贴等费用,其中住房公积金86.29万元;提租补贴3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1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各项补贴随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介绍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8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44万元、津贴补贴465.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6.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5万元、离休费42.11万元、退休费21.07万元、住房公积金86.29万元、提租补贴34.63万元。
(二)公用经费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2万元、邮电费12.28万元、差旅费27.5万元、维修(护)费8.97万元、会议费6.21万元、培训费8.97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专用材料费6.9万元、工会经费12.48万元、福利费1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介绍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介绍数应与《2017年度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发改委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介绍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市发改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4.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5万元,减少0.23 %。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以及公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保险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介绍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市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8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9.44万元、津贴补贴465.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6.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5万元、离休费42.11万元、退休费21.07万元、住房公积金86.29万元、提租补贴34.63万元。
(二)公用经费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2万元、邮电费12.28万元、差旅费27.5万元、维修(护)费8.97万元、会议费6.21万元、培训费8.97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专用材料费6.9万元、工会经费12.48万元、福利费1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介绍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53.1万元,比2015年增加58.58万元,增长61.98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介绍的“三公”经费情况。
市发改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介绍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85 %;公务接待费支出26.5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1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数。
2.2017年市发改委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5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俭。
市发改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介绍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9.21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争取重大项目及各项编制规划会议较上年增多。
市发改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介绍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1.47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缩减不必要的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介绍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市级重点项目支出介绍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介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连云港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附表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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