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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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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5,758,4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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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塑胶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打产品为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主要用于食品、日化、医药等领域,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塑料软包装行业已经步入成熟期。目前,由于消费需求增速放缓,行业增速下降;另一方面,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专注塑料软包装行业二十余年,凭借技术积累、产品创新、产业链协同配套以及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与下游行业中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论从规模还是实力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均是国内行业中的领先者。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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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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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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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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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2015年,国内经济增速下滑至6.9%,虽然经济结构调整不乏亮点,但传统制造业继续承压。同时, 80后、90后逐渐成为消费主体,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有所改变,通过便捷的互联网,消费全球化;而随着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也在悄然升级,已经从物质性消费逐步走向服务型消费,传统零售业增速持续放缓。受消费端的食品、日化大部分子行业增速下滑的影响,塑料软包装行业景气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秉承“稳中求进、健康发展”的基调,以市场为重心,以技改为抓手,积极主动,抢抓机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8,386.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92%,实现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17,853.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57%。
①业务拓展情况
2015年,针对消费终端发生的变化,以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占比超过70%的食品行业为例,食品行业中速冻食品、肉制品增速失速,乳制品增速缓慢,调味品行业相对景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销售侧重点则相应做出改变,在服务好现有成熟客户的基础上,加大了成长较好的新客户群的开发力度,其中有4家合作量达千万级的新客户,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稳增长增添动力。
Ⅰ、彩印复合包装材料
彩印复合包装材料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主要销售产品,随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柔印项目的投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凹印和柔印技术的掌握和积累,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包装解决方案,也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2015年,彩印复合包装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59,172.94万元,同比增长8.18%,其中:柔印复合软包装材料实现营业收入15,421.27万元,占比9.69%。
Ⅱ、真空镀铝包装材料及塑料软包装薄膜
由于市场比较成熟,产品差异化不明显,真空镀铝包装材料及塑料软包装薄膜等传统产品毛利率水平比较低,作为配套生产之外,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15,077.31万元。
②项目建设情况
2015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继续积极推进“年产5000吨氧化物镀膜新材料项目”、“年产72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和“年产13000吨新型功能性包装材料项目”等项目建设,并做好产品与市场对接。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丰富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促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③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购买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权,以整合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此举将有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更好的整合资源,实现对油墨的源头管控,并通过技术研发,提高对接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生产的效率,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减少了关联交易。
(2)、收入与成本
①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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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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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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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④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⑤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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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人工工资增长主要系员工增加及效益增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计提的各项奖金增加所致。
⑥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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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董事长:江继忠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2月3日在黄山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董事沈陶先生、董事王冬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年度报告。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程雁雷女士、崔鹏先生、李晓玲女士、吴慈生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386.78万元,比上年同期166,845.23万元增长6.9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4,250.25万元,比上年同期162,654.40万元增长7.13%);实现利润总额21,278.02万元,比上年同期17,911.20万元增长18.8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17,853.90万元,比上年同期15,449.11万元增长15.57%。
本报告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72,819,477.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7,644,347.16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盈余公积17,281,947.75元,减去已分配2014年红利97,727,535.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85,454,341.90元。
以2015年12月3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股本325,758,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130,303,3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5,150,961.9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有利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会审字[2016]025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2月4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专字[2016]026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提取、发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共计3,951,6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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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登在2016年2月4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九、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决定注销已授予231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共计6,561,600份股票期权,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2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的公告》。
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叶大青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6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含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2,100万元,其中:因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1,100万元,高于3,000万元且超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本议案该部分内容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2月4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实施计划的议案》。
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含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计8, 650万元(其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6,000万元,河北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460万元,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190万元)的投资计划,用于更新换代部分设备、添置一些设备及改善生产环境,以进一步降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发挥生产效能的 佳配置,提高产品品质。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控和管理制度,且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继续向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止;继续向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8,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分别用于补充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的股权)和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66%的股权)均纳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报表范围;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议案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6年2月4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河北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剩余24,452,904.18元暂不分配,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或企业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同意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利6,000,000.00元(含税),剩余6,929,297.48元暂不分配,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或企业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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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河北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均纳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2月29日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召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6年2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2月4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2月3日在黄山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韩宁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提取、发放监事2015年度薪酬共计1,140,000.00元。
■
本议案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发生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7号文《关于核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2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3,625.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25.0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7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验字[2012]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15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474.01 万元;2014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092.53 万元;2013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968.24万元;2012年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使用额为7,006.69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78.54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28.1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541.4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958.5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49.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408.4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万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由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河北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河北永新”)实施, 2012年8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河北永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鹿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鹿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12,0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永新包装”)。2013年11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永新包装、国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黄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经开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6,300.00万元和“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的2,700.00万元作变更,其中:4,8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年产72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4,2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年产5000吨氧化物镀膜新材料项目”。2014年7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永新包装、国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黄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黄山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经开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提高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入定期账户,以上定期存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使用或者以存单的方式续存,并通知国元证券。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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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541.4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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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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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的议案》,决定注销已授予231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共计6,561,600份股票期权。
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10月21日,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2年12月5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3、2012年12月2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4、2012年12月3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12年12月31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5、2013年1月21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授予236名激励对象1,84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9.33元/股。预留的40万份股票期权未登记。
6、2013年4月1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10派3元)实施完毕,《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行权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7、2014年1月26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2014年2月17日,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部分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231人,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1,148.28万份。
8、2014年4月24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10派3元)实施完毕,《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行权价格调整为8.73元/股。
9、2015年2月8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的议案》,2015年3月2日,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部分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56.16万份。
10、2015年4月23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10派3元)实施完毕,《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行权价格调整为8.43元/股。
二、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考核期(2015年度)未达成业绩考核要求的情况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
1、考核年度(201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
2、考核年度(2015年度)净利润同比2011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88%。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指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594.41万元计算,201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72%,低于15%;2015年度净利润比2011年度净利润增长22.67%,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作废。
三、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处理
2016年2月3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决定注销已授予231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共计656.16万份股票期权。
四、《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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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股票期权数量为0,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满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相对应的股票期权。上述行为符合《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黄山永新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注销所对应股票期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3-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黄山新力”)、黄山市信旺物业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信旺物业”)、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黄山三夏”)、 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黄山华塑”)、 黄山市金禾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黄山金禾”)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2,1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6年2月3日召开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江继忠、鲍祖本、孙毅、叶大青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新力、黄山精工、黄山三夏、黄山华塑、信旺物业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交易总额11,100万元,高于3,000万元且超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该议案此部分内容需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须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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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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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新力为原黄山市新力油墨化工厂:成立于1995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唐礼亮,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169号,主要经营油墨制造、销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新力总资产为8,571.99万元,净资产为4,797.52万元,营业收入为11,249.82万元,净利润为1,209.24万元。(经审计)
2)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8,030.03万元,净资产为5,646.91万元,营业收入为10,493.53万元,净利润为1,863.97万元。(未经审计)
3)信旺物业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绿化,化工技术咨询服务,食堂,酒零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信旺总资产为197.46万元,净资产33.23万元,营业收入为881.76万元,净利润为27.04万元。(未经审计)
4)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苏立功,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无溶剂复合机、干式复合机、欧式制袋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宽幅薄膜分切机、塑料粒子自动称量加料设备、其他软包装加工设备等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1,527.27万元,净资产1,011.1万元,营业收入为1,501.77万元,净利润为40.58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金禾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大武,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123号,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金禾总资产为1,230.00万元,净资产1,036.00万元,营业收入为1,202.00万元,净利润为41.60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华塑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主要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木塑型材及其系列制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黄山华塑总资产为7,366.9万元,净资产3,190万元,营业收入为9,972.4万元,净利润为6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关系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新力股权、持有信旺物业80%股权、持有黄山精工36%股权、持有黄山三夏20%股权,并均将上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51%的股权),黄山三夏第一大股东为黄山金诺机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50%的股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黄山金诺机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山市华科投资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华科投资”)持有黄山华塑39%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永佳集团、华科投资分别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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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人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由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黄山金禾实际控制人叶大武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叶大青系兄弟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其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新力、黄山精工、信旺物业、黄山三夏、黄山金禾和黄山华塑依法存续经营,六家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食堂管理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凹版塑料油墨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新力于2016年1月4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交易标的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所需的凹版塑料普通油墨和专色油墨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结算一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收到对方开具的销售发票60天后办理支付货款,可以承兑或背书方式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2)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精工于2016年1月4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结算一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3)食堂管理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信旺物业于2015年1月4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信旺物业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管理食堂及供应工作餐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发生额按月结算;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4)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三夏于2015年1月4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
5)销售协议书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华塑于2016年1月4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再生塑料废品废料;交易价格为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黄山华塑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出的提货通知,将预付款打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账户,并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指定地点自提货;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5)承揽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金禾于2016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生产用卷膜;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货发出后60天内付清货款;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采购凹版塑料油墨、凹印版辊等交易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食堂管理、提供工作餐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部精力用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经营。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崔咪芬女士、郭倩倩女士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交了2016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1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拟发生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新力签署的《凹版塑料油墨购销合同》;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6、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信旺物业签署的《食堂管理协议》;
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华塑签署的《销售协议书》;
8、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三夏签署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9、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广州永新包装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黄山金禾签署的《承揽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拟以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拟在不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等的基础上,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范围::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年以内),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6、投资主体: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7、投资执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8、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投资建设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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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六、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登记在册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5、《关于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9、《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2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014”。
2、投票简称:“永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永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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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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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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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在“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5、6、8、9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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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举办
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于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5: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江继忠先生、总经理鲍祖本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旭峰先生、董事会秘书方洲先生、独立董事郭倩倩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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