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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水电安装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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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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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水电安装培训学校,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开发行2015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大洼水电安装培训班文章内容:

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职责的承诺与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介绍。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从资产构成来看,发行人总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772,645.90万元、3,382,861.88万元、3,671,875.67万元和3,853,648.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0.52%、66.93%、65.25%和64.04%。2012-2013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较大,增长原因是发行人投资加大使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待政府回购的长期应收款和在建工程的增加,以及投资性房地产中政府注入到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行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房产和土地所致。

二、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8、1.54、1.29和1.56,速动比率分别为0.73、0.88、0.79和1.02,整体呈波动趋势,表明发行人近两年短期偿债能力较不稳定,但近一期起有上升趋势。由于发行人作为省会级城市公用事业资产主要经营主体,获得政府支持的力度较大,尤其是水务、公交、燃气业务一直获得政府补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偿债能力。

三、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59,572.63万元、1,045,276.01万元、1,295,420.58万元和707,834.66万元,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1-6月同比也呈现增长态势。

四、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27.92亿元,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负债的比例为66.22%,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7.87%。有息债务带来的利息支出会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尽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利息支出负担,但较高规模的有息债务依旧可能会给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七、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表明本次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但由于本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内水务市场竞争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九、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十、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6,750.87万元,28,471.94万元和42,425.19万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2,549.33万元,本次债券拟发行50亿元,如发行人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本次债券发行将不满足《证券法》对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如发行人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

十一、2012-2014年度,发行人政府补助收入分别为70,235.10万元、70,676.14万元和59,107.71万元,占营业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30%、98.26%和93.00%,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8、1.40和0.91。其中,公交和出租燃油补贴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为稳定的补贴来源。2012-2014年,发行人获得公交和出租燃油补贴分别为4.26亿元、5.61亿元和4.59亿元,分别占政府补助收入的60.68%、79.35%和77.66%。据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1008号文),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渔业和预拨2013年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和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指[2014]35号),发行人公交、出租补贴标准分别为1.33元/升和0.76元/升。除此之外,发行人公交出租版块还能获得运营、线路、新能源以及技术改进补贴,在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执行上则比较灵活。发行人公交、出租燃油补贴的稳定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会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控股股东批复。

2、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1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659号”文核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其中首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其中首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起息日:2015年12月2日。

7、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 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2022年12月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 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提升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人支行。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9、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介绍见发行公告。

20、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配售的介绍:本期债券不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配售。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们学校培训的学子是挑选企业,而不是企业挑选学生。真所谓“学子毕业百家求”的良好态势,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5.05亿元偿还到期债务,剩余4.9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的1.5%。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介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准,具体事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介绍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介绍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发行首日:2015年12月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3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3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介绍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将尽快介绍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邓建新

住所:南昌市湖滨东路1399号

联系地址:南昌市湖滨东路1399号

联系人:胡江华、欧阳闻远

联系电话:0791-86178107

传真:0791-86178128

(二)承销团

1、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项目主办人:张增文、赵彦琳

联系人:张增文、赵彦琳、吴浩量、卢月佼

联系电话:010-58315116

传真:010-58568082

2、分销商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人:许杨杨

联系电话:010-88013937

传真:010-88085129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王飞龙、王春晖

联系电话:0512-62938151

传真:0512-62938665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圣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联系人:江早云、罗会远

联系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剑涛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联系人:曾建飞、高春勇

联系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五)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人:陈远新、肖彬俊

联系电话:0755-82872863、0755-82871205

传真:0755-82872338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人:张增文、赵彦琳、吴浩量、卢月佼

联系电话:010-58315116

传真:010-5856808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人支行

法定代表人:俞健

住所:南昌市南京西路12号

联系人:袁果

联系电话:15070003888

传真:0791-88603582

(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上海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十)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账号:7116510187000000280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中信城支行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介绍。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出具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15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页()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主容摘要

1、评级观点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鹏元”)对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南昌市政”或“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南昌市近年来经济保持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南昌市 大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经营管理南昌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具有区域垄断权,收入稳定增长,经营性业务现金生成能力较好,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政府补贴等方式给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较大的支持;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了南昌市财政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放缓,房产行业景气度下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收入和利润对政府的依赖较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支出压力较大,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偿债压力增大等风险因素。

2、正面

(1)南昌市近年来经济保持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增长较快。2012-2014年南昌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000.52亿元、3,336.03亿元和3,667.96亿元,增速分别为12.5%、10.7%和9.8%,在江西省内具有绝对的龙头地位,经济总量是位列第二位赣州市的2倍左右。2012-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分别为500.16亿元、558.00亿元和638.3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97%。

(2)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南昌市 大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经营管理南昌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政府补贴等方式给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较大的支持,2013年南昌国资委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资6亿元,以房产和土地作价19.72亿元注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强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2012-2014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收到南昌市财政局拨付的石油改革价格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补贴收入共计20.00亿元,有效地提升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盈利水平。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用事业具有区域垄断权,收入稳定增长。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南昌市市区唯一的自来水供应企业,处于垄断地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南昌市内 大的天然气经营主体和唯一的公交运营企业,近年水业、天然气、公交等公用事业收入稳定增长,回款情况较好。

3、关注

(1)南昌市财政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放缓。受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的影响,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增速明显放缓,分别为-3.2%和9.10%,未来政府性基金收入将面临一定的波动。

(2)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房地产业务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北京、宁波和南昌三地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近年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放缓,2014年新建住宅价格分别较上年下降2.7%、5.3%和5.1%。2014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5.63亿元,较上年下降41.58%;2015年6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建房产总投资128.55亿元,规模较大,未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房产可能存在一定的销售压力。

(3)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利润对政府补贴的依赖较大。2012-2014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营业利润分别为-1.76亿元、-0.18亿元和3.62亿元,其中2014年营业利润包含了7.89亿元的投资收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2012-2014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获得政府补贴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33.43%、102.38%和60.77%,政府补贴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利润的主要来源。

(4)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资金支出压力较大。截至2015年6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主要在建市政工程项目尚需投入资金45.40亿元,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尚需投入60.04亿元,随着项目建设的推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还需投入大量建设资金,资金支出压力较大。

(5)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偿债压力较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2012-201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36%,2014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有息债务为172.33亿元,2014年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下降到1.59,偿债压力增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介绍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本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本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本评级机构提供 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本评级机构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本评级机构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亦将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本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本评级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本评级机构将及时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网站()、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还款意识和履约能力较强,能按期归还各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询系统显示,发行人信用状况良好,银行信用形态均为正常。

截至2015年6月末,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各大银行获得的各类授信额度合计181.74亿元,其中已用额度为94.59亿元,剩余额度为87.46亿元,剩余额度占已获得额度的48.12%。

单位:亿元

(二) 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行过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本次债券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发行人已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四)债务履约记录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债务。

根据2015年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结清贷款业务中有15笔关注类贷款,0笔不良类贷款。由于南昌市“统借统贷”等历史原因,导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产生关注类贷款,目前所有15笔关注贷款本息均在规定期限内结清,情况正常,并无违约情况。

(五)本期发行后的累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 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其中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50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为74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报表股东权益2,575,671.34万元的比例为28.73%,未超过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净资产的40%。

(六)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报告期内的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付率均为。

2、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报表口径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2、法定代表人:邓建新

3、设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46,655.65万元

5、实缴资本:人民币246,655.65万元

6、住所:南昌市湖滨东路1399号

7、邮编:330000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110012204

9、税务登记证号:36010174425365X

10、组织机构代码:74425365-X

11、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欧阳闻远

12、联系电话:0791-86178107

13、网址:

14、所属行业:综合

15、经营范围: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2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为56,797万元,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通知》(赣府字[2002]60号)批复同意设立的国有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运营南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及股权,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2003年1月6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2003]12号)决定由市财政从对南昌市政投资的国有资本中收回3,000万元。南昌市政减资后注册资本为53,797万元。

2005年6月6日,为明晰产权关系,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国有净资产划拨给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05]15号)批复,同意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整体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给南昌市政。

2008年11月28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你司国家资本金的通知》(洪国资产权字[2008]25号)通知,根据市政府[2008]第736号抄告单要求,将南昌市财政委托南昌市商业银行贷款及为生米大桥垫付的国开行利息,共计27,858万元转增为南昌市政的国家资本金,增资后南昌市政注册资本为81,655万元。

2009年5月12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昌供水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整体产权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国资产权[2009]13号)通知,根据洪府厅字[2008]89号文和南昌市国资委与南昌市政公用事业局签订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整体产权划至南昌市政。

2010年,南昌市国资委以货币资金形式分两次投入5,000万元、10,000万元,增加发行人实收资本15,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96,655.65万元。同年,为支持发行人做大做强,经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洪规字[2010]234号文件批复,南昌市政府将朝阳洲2,000亩土地以“作价出资”方式注入发行人,经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土地评估A级资质)评估确认评估值1,292,181万元,全部转入资本公积。按照批复规划,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商业、居住用地比例为40%、60%)。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地块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储备用地。发行人2,000亩的储备土地系在463号文下发前取得以评估价入账的。同年,南昌市政府再次以“作价出资”方式将南昌市青山湖广场东大门、八一广场地下停车场、生米大桥西连接线1,644亩注入发行人。2010年7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0]533号)明确以“作价出资”方式将南昌市青山湖广场东大门、八一广场地下停车场、生米大桥西连接线1,644亩土地作为政府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资本注册土地注入发行人,土地登记用途为商服用地,规划条件由市规划局予以明确。2010年8月2日,经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洪规字[2010]313号文件批复,明确了1,644亩土地具体规划条件。2010年8月,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洪国土资函[2010]489号)文件批复,同意将上述土地以作价出资的方式注入发行人,土地登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2010年8月,发行人办理了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据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土地评估A级资质)出具的(赣同致2010)(估)字第1012号、1011号、1010号、1013号评估报告,地块评估价为251,656.00万元,当年计入资本公积、无形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2012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洪府厅抄字[2012]270号和339号”抄告单规定,南昌市国资委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资本金90,000万元,增加发行人实收资本90,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86,655.65万元。2012年11月7日,江西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出具编号为赣人和验字[2012]第1104号验资报告。

2013年11月29日,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洪府厅抄字[2013]806号”抄告单规定,南昌市国资委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资本金60,000万元,增加发行人实收资本60,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46,655.65万元。江西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出具编号为赣人和验字[2013]第12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5,627,583.45万元,净资产2,562,372.5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95,420.58万元,净利润64,986.83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总资产6,017,785.49万元,净资产2,575,671.34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07,834.66万元,净利润66,193.19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由南昌市国资委独家出资成立,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且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无变化。截至2015年6月30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655.65万元。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见下图: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19家,其中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14家,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5家。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要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情况如下: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50年1月,注册资本12,936.3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其股份。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污水处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751,493.04万元,净资产264,483.36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97,756.31万元,净利润16,103.96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767,503.63万元,净资产276,776.19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5,590.70万元,净利润12,462.03万元。

2、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90年6月,注册资本18,96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其股份。经营范围:公共交通运输;公共汽车运输劳务服务;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321,916.44万元,净资产98,477.6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4,956.65万元,净利润2,572.89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396,380.43万元,净资产101,949.44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7,110.95万元,净利润6,425.57万元。

3、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8年3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江华,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其股份。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会展服务;实业投资;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440,348.91万元,净资产160,427.5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6,329.08万元,净利润36,929.65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810,752.06万元,净资产195,449.89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00.99万元,净利润31,548.92万元。

4、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晓,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其股份。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开发(壹级、含道路下水道、桥梁的新建和改造工程施工)、水利、桩基、公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房地产开发、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承包境外市政公用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454,012.62万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我校老师的维修秘笈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用旁征博引的学识来打动学生,充分启发学生参与和思考的热情,教学内容不再是平铺直叙,一改课堂的沉闷乏味,净资产59,727.07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77,129.79万元,净利润3,341.38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504,670.99万元,净资产78,682.11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4,403.04万元,净利润6,080.37万元。

5、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99年11月,注册资本521万元,法定代表人熊强,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其95.05%股份。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清洗、停车服务、旅游定时班车客运、汽车修理(限下属单位经营)、客车租赁(含大、小客车、小轿车);机动车辆兼业代理保险(凭许可证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7,178.22万元,净资产3,333.9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966.85万元,净利润1,209.86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7,388.25万元,净资产4,266.49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74.29万元,净利润932.56万元。

6、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持有其51%股份。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161,166.04万元,净资产33,974.1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0,060.08万元,净利润4,499.49万元。

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资产167,430.46万元,净资产38,551.04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5,696.15万元,净利润3,889.79万元。

(二)发行人参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参股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郑克一退休离任,董事席位暂缺1位,待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命;监事会暂缺监事2名,待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命或职工监事待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选举产生。(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

邓建新,现任南昌市政党委书记、董事长。196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南昌市计委农财计划科科长、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万义辉,现任南昌市政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环保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环保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忠红,现任南昌市政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195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南昌齿轮厂团委副书记,南昌珍珠工艺品厂厂部副厂长、书记、厂长,南昌裕丰集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南昌市化学工业行业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

钟上游,现任南昌市政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1958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南京贵溪军械仓库三分库副主任、党委常委,南京军区后勤部南昌企业管理局经营处助理员、副处党委委员,驻南昌铁路分局军代处副主任、党委委员,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南昌市政总经理助理。

2、监事会

唐三湘,现任南昌市政监事会主席。1960年6月15日出生,研究生学历,湖南衡阳人,高级经济师,享受江西省政府津贴专家,南昌大学兼职教授,并获得省、市劳模等多项荣誉。历任任南昌齐洛瓦电器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南昌市科技局技术市场办主任,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南昌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2012年1月任南昌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主席。

温苏平,现任南昌市政专职监事。1972年10月出生,会计师,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吉安市工商银行吉州区支行信贷员、会计,吉安市工商银行营业部营销经理,吉安市工商银行青原梅林分理处主任,江西省机场集团吉安机场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会计主管。

黄俊,现任南昌市政职工监事。1972年11月出生,助理政工师,大专学历。历任南昌自来水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监审部干事,南昌水业集团行政办公室干事,南昌水业集团监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部长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邓建新,现任南昌市政董事长、党委书记,简历见“(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

万义辉,现任南昌市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简历见“(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

陈忠红,现任南昌市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简历见“(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

钟上游,现任南昌市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简历见“(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会”。

李明,现任南昌市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96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武警江西总队二支队二大队教导员,武警南昌指挥学校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

何志敏,现任南昌市政纪委副书记、党委委员。1964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南昌齿轮厂工具分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副厂长,南昌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干事、副处长、处长。

柯斌,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副总经理。196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湖北黄石市交通局科员,江西省新余公路分局工程处项目经理,南昌市政城建局(市政公用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南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肖壮,现任南昌市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96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南昌市财政局干部,建设银行广东佛山分行干部,赛格证券江西营业部财务总监,南昌市政投资部负责人,南昌市燃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助理。

郑学平,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总工程师。196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南昌市政开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施工员、施工负责人,南昌市政开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副总工程师,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房地产开发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党支部副书记,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总经理助理。

葛威敏,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副总经理。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昌市煤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劳动人事科干事、监察审计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部)部长,南昌水业集团董事、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委书记。

章勇,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总经理助理。197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昌道桥工程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科副科长,南昌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技术部经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工程技术部经理,市政公用集团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傅晓军,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总经理助理。196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一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党支部书记,南昌万寿宫投资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南昌蓝天碧水物业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南昌公用物业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南昌国体中心董事长、总经理,南昌公用城市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董事、南昌西站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董事长(法人代表),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经核实,发行人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外部企业兼职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一)行业现状

1、公用事业行业现状

城镇化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由之路,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建设资金渠道趋多元化,投资规模大大增加,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间不均衡,且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的阶段,总体来看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发展水平仍滞后于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等;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一直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自199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都保持1.5%~2.2%的增长速度。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必然不断增加。

城市基础设施行业承担为城市提供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职责,其投资和经营的业务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的特点,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企业大部分具有政府投资性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和经营也呈现市场化趋势,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也更加重要。

根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3(2010版)》,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仍将处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时期,预计年均提高幅度将保持在0.8-1.0个百分点。据此推算,到2015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预计将达到52%;到2030年,将达到65%。这就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人口转移到城镇生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相对滞后的发展状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

总体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亟需提高,因此对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空间巨大。

3、房地产行业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连续保持较快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受上述积极因素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自2002年起逐步进入景气上升通道,投资额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2009年下半年,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复苏,房地产市场的回升,我国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09年6月22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重申要严格遵守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

2010年房地产政策已由此前的支持转向抑制投机。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府先后采取了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从市场反应情况来看,2010年多项调控政策的出台抑制了部分需求的释放,全国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速下降明显,但成交价格依然持续上涨,尤其一、二线城市更是快速上涨。因此,为抑止房价不合理上涨,2011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有史以来 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包括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进一步深化,加大保障房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等。

2010-2011年是本轮房地产调控的第一阶段,期间行业政策面持续收紧,市场交易量持续萎缩,一二线城市房价持续回调,而进入2012年以来,调控其实逐渐进入了第二阶段,由于前期调控成效基本得到中央层面的肯定,加上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给地方政府财政所带来的巨大压力,行业基本面在2012年之后明显出现好转,市场交易量逐渐恢复,房地产企业压力逐渐减轻,房价也正逐渐企稳回升。

201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7月份70大中城市住宅销售变动情况。数据显示,70大中城市中,62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69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二手房方面,7月份二手房价格同比和环比上涨的城市分别为67个、57个。数据表明,201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土地购置面积增速加大,销售量增速继续缩减,全国景气指数继续增高。

2014年5月,住建部表示除北上广深外,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可自行调整。2014 年9月30日下午,央行、银监会出台重磅救市文件,松绑限贷。

近年来,受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成交面积增速放缓,但价格维持高位运行。2014 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居民购房观望情绪上升,房地产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均出现同比回落。2014年出台的松绑限购、限贷政策目前来看并未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形成重大刺激,因此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房地产发展局势仍不明朗。

(二)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情况

1、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南昌市城市基础公用设施的主要投资运营主体,在南昌市城市道路、燃气和水务等公用事业领域中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在南昌市城建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发行人下属的南昌水业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区域内规模优势和垄断优势显著。南昌水业集团负责南昌市城区的供水,资产规模在水务行业居全国前列,由于水务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该行业具有典型的区域垄断性和规模经济效应,因此行业内的竞争不激烈,盈利较为稳定。

发行人下属的南昌燃气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在南昌城区居龙头地位,在液化气领域市场占有率为70%,在天然气领域市场占有率为90%。未来几年内,随着天然气管网的延伸,天然气将彻底取代人工煤气而占据主导地位。使南昌市政的燃气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发行人在南昌市基础设施施工建设领域内居重要地位,为南昌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建设主体。同属于南昌市区的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代表南昌市政府进行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主要平台,是南昌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的投融资主体。

2、竞争优势

(1)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为发行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南昌市是江西省的省会,位于我国中部,交通便利、环境优越、区位优势明显,是全国35个特大城市之一。2011年,南昌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1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00%;近年来南昌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保持快速增长,201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500.16亿元,比上年增长21.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0.00亿元,增长28.30%。2013年南昌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1.91亿元,增长21.60%。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38.30亿元,增长14.4%,按省口径计算,增长16.20%;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2.20亿元,增长17.20%,完成年初人大预算任务的103.30%。发行人是南昌市城市公用行业主要的投资和运营主体,南昌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发行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发行人所从事的市政公用事业处于区域垄断地位

市政公用事业具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属性故需要政府主导提供,发行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水、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政府授权运营主体,在南昌市处于垄断地位,这将为发行人带来稳定的收入来源。

(3)发行人具备较好的外部融资能力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资质和记录,与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长久的合作关系。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有力地支持了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发行人在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有效的偿付保证。

(4)发行人具有较好的人力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的决策程序,拥有一大批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发行人管理及运作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持。

发行人已形成了一套适合城市建设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的运用。发行人建立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库,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行了工程管理代建制,充分发挥所属单位和社会的管理能力,实现了“专业人做专业事”,确保了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实行了“统一管理,集中支付”资金管理制度,显著提高了资金管理效率和资金运作效益;建立了工程项目监督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大了项目监管力度,有效杜绝了管理漏洞,提高了投资效益。

(三)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

发行人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实施体制创新,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市政公用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已形成国有独资与产权多元化结构并存、市政公用传统主业与房地产业、贸易产业等多业并举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近一年多以来,按照“依托主业、资源叠加、优势互补、精简高效”的原则,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资源重组,对集团30多家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200多家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了资源大整合,重组了“7+1”版块集团,实现了集团版块多元化,产业版块专业化,管控体系扁平化,进一步提升了集团竞争实力。

水务方面,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数字水务”、“智慧水务”,进入热电项目、固废处理等新业务,并推出手机收费、自助缴费充值等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发行人继续细化管理,提高现有制水供水业务的经营效率,增加经营利润。同时抓紧推动污水处理业务的市场开拓,对于已经签署协议的78家污水处理厂,加快推动后续阶段工作,理顺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研究,争取尽快为发行人贡献利润。

公共交通业务方面,建成运营了南昌第一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公交出行更环保,同时优化了公交线网,提高了出行分担率,推出公共自行车服务。此外,发行人计划在三年内争取使公交车达到3,000辆左右,同时逐步扩大环保节能公交车的数量。

燃气供应方面,已完成了南昌市主城区的市场整合工作,加快建设我市外环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及“西气二线”对接工程,建立了一套贴近市场、反映灵敏的市场发展机制。随着南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推进,发行人积极对现有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并对末端用户设备进行置换。

建筑工程及房地产业务方面,积极探索适应企业发展的新模式,地产版块引进“绿城”和“融创”强强联合,开启房地产开发新篇章。发行人计划抓住现有城市建设加速的有利时机,加强在南昌及江西本地市场的工程、地产业务。同时,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商机,通过实施精品工程和项目,力争使发行人工程和地产业务在省外市场有一席之地。

贸易版块方面,发行人计划稳步推进贸易类版块的发展,关注市场状况,在不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积累业务经验,在行业转型中谋求发展空间。

(四)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南昌市政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骨干企业,已形成了市政公用传统主业与房地产业等多业并举的经营格局,发展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目前,发行人拥有城市公交出租车运营、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城市燃气供应、城市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贸易业务等六大版块主业,以及股权及创投基金投资、环保、物业管理、金融担保等相关副业。发行人主业清晰,其经营性业务大多由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负责经营,本部主要行使投资管理职责。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板块经营情况:

1、水务板块

发行人水务业务包括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以及由发行人承担的水务工程等,主要由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水业集团”)经营。水业集团整体实力较强,在南昌市供水市场上居完全垄断地位,并于2010年收购全省78家污水处理厂,从而在江西全省污水处理市场居主导地位。水业集团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洪城水业于2004年6月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2010年,洪城水业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11.14亿元,并用所募资金收购水业集团其他主要资产,从而实现了水业集团的整体上市。

(1)自来水供水业务

2010年以来,南昌市自来水供水价格保持稳定,自来水生产量和销售量平稳增长,产销差率维持较低水平,自来水供应量的增加以及自来水供应结构中非居民使用自来水供应比例增加,使得水业集团供水收入稳中有升。2014年水业集团供水收入从2012年的37,639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55,963万元,增长了48.68%。2015年1-6月水业集团实现总收入143,772.54万元。

从水源来看,南昌市紧邻赣江和鄱阳湖,总体水资源较为丰富,但由于城市化速度较快,及近年来气候变化造成的干旱加剧,人均水资源量并不充裕,近年来赣江水位不断下降,2012 -2014年赣江水位 低值分别为12.34米、11.83米和11.88米,城区部分水厂将出现取水困难,这成为水业集团原水供应的潜在威胁。

从供应能力来看,水业集团在南昌市自来水供水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截至2015年6月末,水业集团共有水厂12个,有供水加压站6座,日供水总设计能力达148.50万立方米,供水管网总长度近2,970 公里,供水范围300平方公里,供水户数为88.98万户,占全市供水总户数的99%以上,服务人口约300万。发行人供水客户以居民用户为主,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改变传统的备课方式,其中心不再是对相关课程进行系统而相对完整的解说,而是把每一堂课当作一次公开演示方法围绕一个或几个故障来准备,对某一故障多角度、多层次地论述,每一堂课都情绪饱满,热情洋溢、生龙活虎,语言通俗,精妙,风趣,精彩处妙语如珠,居民用户用水量接近60%,主要工业用水客户为南昌啤酒厂、洪都钢铁厂、南昌水泥厂等企业。

从供水价格来看,与全国各大城市一样,南昌市供水价格受政府严格管制,由南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直接制定。2010年以前,居民用水价格为0.88元/立方米,在全国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中列倒数第二。2010年南昌市进行了一次水价调整,居民用水价格上升至1.18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和工业用水价格也调整至1.45元/立方米,但仍处于较低水平。2014年,为落实国家简化水价分类的要求,合理补偿供水新增成本,促进南昌供水事业的发展,南昌市人民政府通过了《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方案》,该方案将在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立方米

从供水成本来看,发行人2012-2014年及2015年1-6月供水成本分别为2.52亿元、2.56亿元、3.19亿元和2.33亿元,成本占比较为稳定。江西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08元/立方米。

从供水盈利能力看,随着2014年南昌市水价的上调,发行人的供水收入将取得较快速度的增长,而供水成本仍保持稳定,发行人的供水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污水处理业务

a、南昌市污水处理业务

2001年以前,南昌市生活污水一般不进行集中处理,也没有专业污水处理厂,污水一般直接排放。随着南昌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保的要求日益强烈,在此情况下,南昌市着手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并于2001年建成全市第一家污水处理厂,朝阳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南昌市全市共有5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98万吨/日。其中 大的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46万吨/日,服务人口130万人,占据南昌市污水处理市场的一半左右份额。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模式是,发行人对污水管道汇集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后再直接排入河流,污水处理业务没有下游客户。污水处理费已经包含在自来水价格中,目前南昌市自来水价格中包括了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

从污水处理价格来看,目前南昌市污水处理费主要采取与自来水费合并征收的方式,价格为生活类0.50元/立方米、非生活类0.70元/立方米。对于超标排放的污水则由环保部门代收排污费。从全国范围来看,南昌市污水处理价格处于较低水平,未来有一定上升空间。

b、南昌市以外污水处理业务

近年来,发行人对污水处理业务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在该行业的投资力度,先后出资收购取得九江老鹳塘污水处理厂、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企业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别是2010年,发行人通过投标完成对江西省内77个县市78家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的整体收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收购的78家污水处理厂中77家已经办理完移交,74家通过环保验收)。至此,除南昌市场外,发行人已完成对全省范围内污水处理业务的绝对垄断。目前,江西省内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方式趋于一致,主要采取与自来水费合并征收的方式。

此外,发行人还积极开拓省外污水处理市场,先后收购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温州清波污水处理厂、温州清旭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的特许经营权,经济效益良好,积累了大量进军省外污水处理市场的宝贵经验。2014年全年发行人污水处理量为54,199万吨,为江西省 大的污水处理企业。随着“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及对中水利用等项目的政策支持,污水处理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前景,发行人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有望在今后获得较好的发展。

总体来看,发行人下属的南昌水业集团作为南昌市唯一的供水企业和江西省 大的污水处理企业,整体实力较强,未来随着南昌市供水量的增长和水价调整的潜在可能,供水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还将进一步增长,在完成对江西省内78家污水处理厂的移交和环保验收工作后,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也将拥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公共交通出租车板块

目前各城市公共交通的普遍现状,很难满足未来城市发展和城市居民便捷运行的需要。总体来说,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还处于其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广阔。发行人下属企业中,经营公交、出租业务的发行人主要有两家,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

(1)公交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公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是南昌市唯一公交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处于完全市场垄断地位。目前,南昌市公交价格为市区1元、远郊2元、郊县10元。1元的公交票价自1995年以来已经20年未进行调整,票价相对较低,给发行人造成了一定的经营压力。由于公交出行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一直受到南昌市民的亲睐。目前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营运车辆3,093辆,公交线路214条,线路总长度4,053.50公里,2015年1-6月客运量超2.98亿人次。

为改善市民乘公交出行环境,南昌公交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加大了公交基础设施的投入。2012年,发行人进一步加大了车辆更新力度,投资3亿元新购置640余辆新能源汽车及新型空调车。2013年,发行人投资1亿元新购置新型车辆,并优化了公交运营线路。2014年,发行人投资1.85亿元购置382辆新型车辆,并优化了60条公交运营线路,新避线路10条。2015年1-6月优化线路39条,新避线路0条。

(2)出租

目前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出租车业务主要由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兼营汽车租赁等相关业务,并由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大众交通有限责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对南昌市个体出租车进行统一托管。

2000年以来,发行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先后收购兼并重组了新华出租汽车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等8家出租车企业,并托管了南昌市90%的个体出租车辆,还多次获得市政府评先奖励的出租车经营指标。截至2014年12月末,发行人拥有各类出租车近2000辆,占全市出租车市场份额的35%。

南昌市出租车目前定价方式为起步价6元-8元(2公里),超出按1.9-2.1元/公里计算。个人以承包的方式从发行人获得承运权,根据车型、经营年限、运营性质等方面的不同,在未扣除经营权取得成本的情况下,目前发行人实际收益平均大致为每车5-5.5万元/年。

2012-2014年以及2015年1-6月,发行人获得公交和出租燃油补贴分别为4.26亿元、5.61亿元、4.59亿元和3.10亿元,根据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1008号文),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渔业和预拨2013年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和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建指[2014]35号),发行人公交、出租补贴标准分别为1.33元/升和0.76元/升。除此之外,发行人公交出租版块还能获得运营、线路、新能源以及技术改进补贴,在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执行上则比较灵活。

总体来看,发行人公交、出租业务在南昌市处于优势地位,近年来保持稳定发展,收入和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但运营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发行人公交、出租版块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3、燃气板块

发行人燃气版块业务主要由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燃气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1985年10月,主要经营南昌市城区的燃气供应销售(含罐装液化气、管道天然气、管道煤气)、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等业务,是南昌市唯一拥有天然气资源的特许经营企业。2012-2014年以及2015年1-6月,发行人煤气、燃气版块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10亿元、1.29亿元、1.33亿元和0.95亿元,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一块好钢放在高压锅里十年也不会熔化,放在炼钢炉里则瞬间熔化!可见,环境决定事物变化的速度,主要为煤气、燃气销售利润。随着煤气用户的逐步置换,发行人煤气、燃气版块将更加依赖于气源销售盈利。

2012-2014年以及2015年1-6月发行人燃气版块运营情况

注:因南昌市天然气逐步置换人工煤气,故人工煤气销售量逐年下降较快,2013年及2014年一季度没有采购人工煤气,销售往年存货,故当期煤气采购均价为0。

供应能力方面,发行人供气范围北起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南至南昌县向塘,东起高新区瑶湖,西至新建县城。2013年末,全市人工煤气用户已全部置换为天然气。截至2015年6月末,燃气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燃气管道长度2,371.85公里,管道燃气用户数量57.38万户。

价格、收入方面,目前管道天然气价格为居民3.20元/立方米,工商业3.97元/立方米,7月1日起工商业价格调减至3.87元/立方米。2014年发行人燃气版块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其中燃气销售收入5.54亿元,工程施工收入(向用户收取的管道初装费)1.31亿元,完成燃气销售17,235万立方米。2015年1-6月,发行人燃气版块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完成燃气销售11,175万立方米。

发行人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管网工程的建设投入,每年投入资金在2亿元左右,以解决燃气管网布局不完善的问题,达到供气调峰、满足大规模用气户的需要。截至2015年6月末,南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完成投资9.26亿元,建成接收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1座,中中压调压站3座,敷设高压管道21.71公里,完成天然气中压管道穿越赣江工程,使管输天然气进入赣江以南老城区。

4、建筑工程板块

发行人建筑工程版块业务主要由发行人本部及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共同承担。下属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建筑施工企业,承担重大市政工程及统建房建设项目,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获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拥有建造师超过40名,为全省 多。建筑工程版块收入主要由市场化商业项目和政府代建项目构成。

(1)市场化商业项目情况

市场化商业项目是指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承接的施工项目,主要由发行人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建。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材料采购方面,发行人已经和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发行人的大部分供应商都是可替代的,因此,发行人的大部分原材料能够得以充分供应。

在工程承包模式方面,由于建筑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在传统的施工承包方式下,低端的价格竞争相当普遍,规模实力较强的建筑企业的优势无法体现。近年来,南昌市政加大了总承包项目和BT项目的承揽力度,减少了传统的施工承包和分包项目的业务规模。工程项目总承包、BT项目等承包模式对建筑企业整体实力、综合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竞争相对缓和,利润率也较传统承包方式高。

竞争优势方面,建筑施工项目尤其BT项目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具有一定资质的建筑企业参与投标。当取得工程的相关信息后,发行人及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评估后认为有利的工程项目在合适的地区内参与投标。目前发行人客户主要集中在江西省内和周边省市地区,包括市政工程和房建工程等。

“BT”即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

目前,发行人共承接4个BT项目,其中南昌市高新区奥体中心BT项目已完工,回购款已全部收回,剩余3个BT项目在建。

发行人市场化商业项目现金流入流出计入经营性活动现金流,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所有市场化商业项目均能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回款。

(2)政府代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建筑工程版块业务除去市场化商业项目,还承担部分南昌市的政府代建项目。目前发行人承接南昌市市政工程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首先由南昌市政府与发行人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根据工程情况,由市财政先期支付20%-50%启动资金,并主要由发行人自筹资金建设。工程完工并验收后由市财政与发行人进行工程结算,根据工程情况,在支付完全部工程款项及融资费用之后,再按照工程总投资额1%到2.50%不等的比例支付建设服务费。对于项目建设款项的管理,发行人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不同项目间资金挪用(对完工未结转项目的建设款管理亦如此严格要求),确保每个承接项目资金往来清晰明确。

南昌市政府代建项目有严格的代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投资预算制定比较严格。因此,南昌市政承建的代建项目资金都能及时回款,南昌市政府在项目完工、工程验收合格后都能如期支付代建工程款。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大部分政府代建项目还未进行工程财政决算,目前形成收入规模较小。

近年来发行人不断开拓市场,建筑施工版块收入稳步增长,在省内外先后承建了101国道改造工程、南昌市高新区奥体中心BT项目、湾里射击中心土方工程、赣州豪角大桥工程、广州临江大道改造和宁波慈城新区官山河整治等工程项目。2012-2014年,发行人先后承接了洛阳东路综合改造工程、昌九城际铁路南昌站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火车站东广场改造工程和沿江中大道与沿江北大道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

5、房地产板块

(1)总体情况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主要由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来运营。成立之初主要从事政府类的项目建设,经过几年的发展,已转型为商业性地产开发与运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运营模式包括自主开发和合作开发,其中,南昌本地项目以自主开发为主,异地项目以合作开发为主。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自主开发代表项目南昌市蓝天碧水购物广场,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在南昌市具有较大影响力。

发行人房地产版块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目前主要为普通商品房开发,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南昌、宁波。发行人房地产开发品种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办公以及配套的车位,其中住宅类合同销售金额与合同销售面积在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中占比 高,一直保持在75%以上。2012-2014年发行人房地产版块开工面积69.7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6.6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7.13亿元。销售方面,2012年至2014年,发行人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合计10.2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销售2.50万平方米,住宅销售7.73万平方米。2012-2014年及2015年1-6月发行人房地产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2)运作项目情况

总体分析,发行人房地产行业保持着较为平稳的发展趋势,通过品牌的打造,逐步在房地产市场占有一定市场地位。

1)主要已完工销售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已完工销售项目概况如下所示:

发行人已完工项目南昌蓝天碧水购物广场项目以及宁波奥林80花园项目均为住宅类项目。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房地产版块所有完工项目均已完成结算。

2)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a、南昌御湖半山项目

御湖半山项目由发行人控股的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发。

地理位置:御湖半山项目位于南昌市空港别墅区内(昌北高速收费站前行800米),东北面距昌北国际机场约10公里,从项目至机场约需要10分钟车程,至红谷滩新区约需要15分钟车程。至市中心八一广场约需20分钟左右车程。东南面与昌北经济开发区,英雄开发区相连,西北面毗邻梅岭山脉、西霞景区,北面为1,500亩的天然湖泊(御湖)及延绵数十公里的梅岭山脉,西侧是26万平方米的森林公园。

项目规模方面:项目占地面积约46.44万㎡,总建筑面积约24万㎡,规划总户数约1,200户,项目整体分为四期开发,容积率仅为0.5。项目建筑类别有独立别墅、双拼别墅、联排别墅。项目总投资16.39亿元。

项目进展方面:一期占地面积15.71万㎡,总建筑面积6.3万㎡的工程及园林工程、市政工程均已完工。二期总建筑面积2.2万㎡工程已正式开工,预计2015年四季度末完工。整体开发建设完成预计2022年。

b、宁波小港项目

小港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宁波迪赛置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联合开发。

地理位置方面:该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CBD商圈核心,东邻体育馆路,与体艺中心相望,南至岷山路。项目规模:规划面积5.2万㎡,总建筑面积约23万㎡,分两期开发。一期住宅约10万㎡,规划为6幢高层,共有480套房源。二期规划为5幢11层小高层及6幢高层,共计720套房源,其中还包括120套点式住宅;项目容积率4.42,建筑密度16.34%。测算项目总投资15.40亿元。

项目进展方面:该项目现已完成4幢高层门窗安装;2幢电梯安装;3幢高层2次结构完成;2幢高层拆外架及屋面防水;1幢高层外墙粉刷继续,1幢高层拆外架完成;小区活动中心室外零星修补;别墅体屋面及外墙粉刷继续,地下室下沉庭院清理;4个地下室水电安装继续。该项目建筑施工已于2012年4月开始,2013年下半年开始一期预售。

c、宁波财富中心项目

宁波财富中心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和宁波迪赛置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联合开发。

项目地处甬江东岸,南邻惊驾路,东衔江东北路,西接滨江大道,与宁波书城比邻,与老外滩、美术馆隔水相望,是宁波市“中提升”战略重点项目和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容积率为4,绿地率为2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120米。产品主要为商业金融业及配套设施,其中:商业为2.5万平方米,江景写字楼为6.96万平方米。

目前工程进度:质监初验;工程资料整理,预计6月完成交付。

d、戚隘桥项目

项目介绍:项目由宁波迪赛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发。项目位于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与通途路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54,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928.8平方米(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限高100米。因规划要求不同,在土地使用权招标时被分两块地块,其中:2#地块面积15,666平方米,容积率2.6,地上建筑面积40,731.6平方米;3#地块面积38,999平方米,容积率2.8,地上建筑面积109,197.2平方米。两地块绿地率均为20%,建筑密度均为40%。产品主要有商业、酒店、写字楼等。

目前工程进度:售楼处施工:玻璃幕墙及铝板幕墙细部收口施工。外墙粉刷结束。图纸问题处理。配合江东区城管局处理戚隘河截流后相关问题。

e、潘火项目

潘火项目由宁波迪赛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下属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宁波恒达高潘火商业地产开发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开发建设。

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情况:项目位于鄞州中心区潘火街道,地块东面到沧海路,对面是卫浴、陶瓷卖场店,北面到永达路,南面为新佳苑住宅区,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周边有较多的专业性商城,如红星美凯龙家居专业商城、现代商城建材专业商城、迪卡侬体育用品专业商城。缺乏日常消费综合体,而且周边成熟小区较为集中,世纪花园、新佳苑、东莺小区、茶苑小区、星河晨光以及近期交付的荣安心居、宜家花园等高端小区入住,居住人口达到3.8万人,适合建中高端家庭消费为主导的邻里中心商业体产品开发。

项目规划指标方面:土地占地面积9,9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6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8%,容积率1.80,绿地率20%。

项目进展方面:1、 地下室工程土建安装工程完成90%,剩余环氧地坪及交警划线施工未完成、地下室灯具未安装;2、西侧学校市政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施工完成;3、样板房精装修完成70%;4、玻璃幕墙工程完成30%。预计2015年年底完成综合验收,目前工程总体进度基本符合预期。

f、前丰项目

项目介绍:前丰项目由宁波迪赛前丰置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发。本项目地块位于宁波海曙区,西临丽园北路及后王河,东侧及北侧与规划道路相接,基地现状平坦,环境景观良好,交通便利,市政配套条件良好,是宁波市中心老城区相对比较核心的地段。项目占地面积21,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项目产品主要有写字楼、商铺、公寓。

目前工程进度:2012年底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开始勘察设计并于年底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2014年9月规划许可证领出。

g、北京市东城区香河园3号项目

项目介绍:项目由北京香园大道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发。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4,297.81平方米,开发项目为住宅、写字楼、会所、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4,371平方米,容积率住宅项目为5.3,商业金融项目为5,绿地率为30%。

目前工程进度:1、1#住宅楼完成CFG桩、抗拔桩施工;完成验槽;完成褥垫层及垫层施工;完成防水层及保护层施工;2、2#住宅楼完成CFG桩、抗拔桩施工;完成验槽;完成褥垫层及垫层施工;3、3#住宅楼住宅楼完成CFG桩、抗拔桩施工;4、4#商业楼完成第二道锚杆90%,完成第三道锚杆50%、完成第四道锚杆38%,完成五道锚杆局部施工20%,东侧马道施工中;5、售楼处完成吊顶龙骨80%;完成隔墙封板90%,完成电线布管90%;完成空调安装80%;完成外立面铝板安装。

h、湖南名门国际项目

湖南名门国际项目由发行人全资的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开发。

地理位置:名门国际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城南片区,东临清园路,南临小区道路,西临小区道路,北临临蒸路。

项目规模方面:项目占地面积约13.89万㎡,总建筑面积约47.68万㎡,规划总户数约2,670户,项目整体分为三期开发,容积率为3.5。项目建筑类别有高层住宅、多层洋房、商业、公寓。项目总投资12.7亿元。

项目进展方面:一期占地面积4.58万㎡,总建筑面积13.74万㎡的工程及园林工程、市政工程均已开工1-8栋,即将新开工9-10栋。整体开发建设完成预计2018年。

(3)房地产开发储备用地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拟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总建筑面积为108.77万平方米,分布在南昌、宁波、北京三地,土地使用权全部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商业用地。其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增加新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所有在建项目均取得相应的合规文件,合规手续齐全,所有项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均拥有项目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按法律法规运营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无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发行人在商业地产开发运营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① 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

② 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

③ 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

④ 土地权属存在问题;

⑤ 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

⑥ 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

⑦ 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

6、贸易版块

2013年,发行人新增贸易版块业务,贸易版块主要由三级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道宏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及二级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南昌市市政公用项目投资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运营,主要涉及钢铁贸易和铜贸易业务。其中铜贸易以南昌市市政公用项目投资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经营主体,钢铁贸易以南昌道宏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为经营主体。南昌道宏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以及南昌市市政公用项目投资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均由发行人在设立时出资,所以发行人贸易版块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虽然贸易业务经营时间不长,借助发行人建筑工程、房地产业务的客户关系,采用薄利多销的市场策略,发行人业务发展迅速。2013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业务实现收入43.14亿元,毛利润0.008亿元。2014年,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业务实现收入60.93亿元,毛利润0.33亿元。2015年1-6月,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业务实现收入34.91亿元,毛利润0.003亿元。发行人铜、钢贸易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贸易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加之近年来钢铜铁行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使得发行人贸易版块盈利能力较差。

(1)采购模式

南昌市市政公用项目投资建设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从事电解铜产品的采购。在电解铜的采购方面,电解铜的采购款一般需要下游客户以全额现款的形式预先支付,此种形式使得发行人不存在自有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在采购结算方面,采购款支付采用基本全额现款支付给上游贸易商,极少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014年发行人铜贸易的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南昌道宏实业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成立于2013年1月,从事钢铁贸易,主要销售产品包括铁矿粉、线材、钢坯、焦炭以及铁精粉等。采购和结算模式与铜贸易相同。

2014年发行人钢材贸易的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2)销售及盈利模式

在销售方面,发行人铜贸易销售对象主要为大型铜加工以及铜贸易进出口企业,销售区域集中在江西、浙江、江苏、上海和广东等地。货物主要通过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发行人对于主要产品的订货一般采取“先款后货”、“款到发货”模式,避免了资金风险。发行人货款结算方式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客户关系稳定。

2014年发行人铜贸易的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014年发行人钢贸易的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电解铜、钢材贸易业务的盈利模式为:先寻找下游客户,根据客户的需求向上游供应商询价,按照供应商的报价加上一定的佣金作为销售价格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协议,以销定产、锁定价差。在该模式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铜、钢贸易业务是根据销售订单确定采购,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没有铜贸、钢贸库存,也不存在仓单质押情况。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贸易业务的经营风险很小。

(五)主要在建工程

截至2014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的在建项目有8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重点项目情况介绍:1、南昌市红角洲水厂工程

项目概况方面:建设中的红角洲水厂位于南昌市生米大桥南部,南昌客运西站南侧。水厂工程规划总规模为20万m3/d,首期工程规模为10万m3/d,远期工程规模增加10万m3/d。工程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原水输水管线工程及净水厂工程。供水水源从赣江提取,取水口位置拟选择在赣江生米大桥上游约2km处,泵房为岸边固定式泵房。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批文有: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厂工程立项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08]125号)、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投资字[2009]1169号)、南昌市环保局《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洪环监督[2008]369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厂取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批复》(赣水建管字[2009]271号)、南昌市水务局《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厂取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洪水保字[2010]17号)、南昌市城乡规划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100201001004号)、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洪建委施字(2012)099号,项目审批手续齐备。

项目资金来源方面:红角洲水厂工程投资估算为21,440万元(包含土地预算投资额),自筹资金6,069万元,银行贷款15,141万元(项目贷款本金14,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026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15万元)。中国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已为该项目提供贷款资金支持。

项目进展情况:该项目已于2010年10月28日正式动工,一期工程包括取水泵房、取水头部、引水自流管、引桥等所有土建及安装。由于工程建设受到天气等因素影响,项目工期延长。目前项目正在加紧建设,整个项目建设期预计为五年。

2、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

项目概况方面:为改善南昌市城市供水条件,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南昌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由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筹资建设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工程总建设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分两期实施,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学校开设:电子维修、手机维修、家电维修、电脑维修、空调制冷维修、电工、焊工、安防监控培训、泥瓦工培训、木工培训、水电安装培训、装饰装修培训、电动工具维修培训等二十多个技术专业,一期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取水泵房土建按20万立方米/日规模一次建成。选址于赣江南侧,高新大道和京东大道之间,火炬六路北侧,水产科研所南部地块。水源、取水口位置和取水方式:以赣江为水源;取水口位置位于双港水厂取水口下游约191米、赣江铁路桥上游约577米处的赣江北支右岸;取水方式为河床式取水。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批文有: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立项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08]126号)、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投资字[2010]891号、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100200910031号)、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60100201210480-360100201210490号)、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洪建委施字[2013]032号),项目审批手续齐备。

项目资金来源方面:城北水厂工程投资估算为38,999.24万元(包含土地预算投资额),该项目自筹资金11,699.24万元,银行贷款27,300万元(项目贷款本金25,200万元、建设期利息1,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

项目进展情况:该项目已于2012年3月正式动工,目前项目取水泵房、取水头部、引水自流管等主体建设以接近完工。由于工程建设受到天气等因素影响,项目工期延长。目前项目正在加紧建设,整个项目建设期预计为三年。

3、南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项目概况方面:南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西山门加气站1座、高压线阀室10座(其中5座与高中压调压站合建)、高中压调压站7座、中压调压站3座;(2)新建高压管线103.7公里,设计压力4.0Mpa,其中高压管道94.1公里、管径DN600,高压支线9.6公里、管径DN300;(3)新建中压管线498.9公里,其中主干管375.9公里,支管123公里;(4)建设中亚管道和用户转换改造工程。项目设计供气总规模为8.043亿立方米/年,工程计划于2020年完全达到设计规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能源字[2010]38号文批复,项目审批手续齐备。

资金来源方面:主要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及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赣发改能源字[2010]38号文批复南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139,697万元,由南昌市政作为主体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和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发行人将通过企业债募集资金83,500万元投入本项目,剩余56,197万元发行人自筹。

项目进展方面:该项目已于2009年开工建设,其中项目重要控制工程天然气管道穿越赣江工程已成功完成。截至2014年9月南昌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完成投资6.57亿元,建成接收门站1座,高中压调压站1座,中中压调压站3座,敷设高压管道18公里,完成天然气中压管道穿越赣江工程,敷设管网18公里,居民用户通气496024户,使管输天然气进入赣江以南老城区。现正推进西外环高压管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石埠—湾里—乐化、石埠—昌樟高速40km长度(宽150米)地形图测绘,石埠—湾里、石埠—昌樟高速20km平面施工图设计;以及西山站、石埠站两站土地证办理工作。方面现正推进西外环高压管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石埠—湾里—乐化、石埠—昌樟高速40km长度(宽150米)地形图测绘,石埠—湾里、石埠—昌樟高速20km平面施工图设计;以及西山站、石埠站两站土地证办理

4、新建县红湾大道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方面:新建县红湾大道提升工程是南昌市新建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BT形式承包给了南昌市政。 本工程东起工业一路,西至湾里,全长约3.4公里,道路宽42米,属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路面形式为沥青砼路面。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强弱电迁改等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27亿元。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新建县发改委字[2012]141号文批复,项目审批手续齐备。

资金来源方面:根据新建县发改委字[2012]141号文批复新建县红湾大道提升工程总投资额为3.27亿元,由南昌市政作为主体实施。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筹项目资本金6333万元,剩余工程款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方式募集。

项目进展方面:红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一期工程,主标及强电迁改已上报至南昌新建县财政局。

5、梅岭旅游开发项目

项目概况方面:梅岭旅游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洗药湖避暑山庄改扩建项目根据湾发改投字(2011)2号文件关于洗药湖避暑山庄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主要包括1#、2#、3#栋建筑物,保留建筑物面积约5700平方米,占地116亩。主要建设内容:保留建筑改扩建,结构加固,装修、机电安装、园林景观,市政基础及公用配套设施。(2)根据湾发改投字(2012)3号关于梅岭四季花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项目总用地450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樱花苗圃,珍稀苗木基地及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配套生态停车场,区域内道路,旅游接待设施等。

资金来源方面:自筹。

项目进展方面:洗药湖避暑山庄改扩建项目已于2013年2月全部完工并营业。四季花谷景区已开园,建成的项目有园区电瓶车道工程,道路沿线园林改造,已种植樱花等苗木约占地900亩,景观桥2座以及园区配套设施等。后续建设处于前期策划中。

6、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系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名称变更,原来名称是温州宏泽环保科技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0年12月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组建的项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建及运营污水处理。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江西洪城环保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于2012年6月共同出资组建本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孙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该BOT项目转由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承建及运营。截至报告日,其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变更至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已全权办理好变更成功。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情况——至2014年9月房屋、池体、道路、排水设施、工艺管道已全部建成,因进水量不足,部分设备未安装。

7、污泥综合利用热电工程项目

污泥综合利用热电工程项目:本期建设规模:本期新建污泥和煤混烧高温高压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配套建设18MW双抽凝汽式轮机1台和18MW发电机各一台。本期工程新增1500吨污泥的日焚烧处理能力,新增发电机总容量18MW,新增供热能力80吨/小时.项目取的批文含: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项目的批复{浙经贸电力(2009)113号}、浙江省电力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关于发电项目并网的批复{浙电农(2009)133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浙环建(2009)19号}。工程计划总投资为34245.12万元。

资金来源:(1)资本金1.02亿;(2)银行借款0.6亿;(3)股东借款2亿。

项目进展情况:内部工程已完成整个工程量的95%,主厂房及配套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安装工程也进入 后的收尾工作,生产设备进入单机及整体联动调试阶段。外部110KV输出线路及热网管线预计2-3个月内完工。

8、南昌市公共交通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公交营运中心

项目概况方面:该工程位于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碟子湖大道交汇处。总用地面积约3.67万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8.7万平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立体车库2.4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8万平米。项目主要包括主楼、裙楼和公交立体停车库。

资金来源方面:企业自筹。

项目进展方面:该项目于2012年6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楼墙及立体车库结构施工,正在外幕墙施工,办理装饰工程招标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抓紧完成外幕墙陶板及玻璃招标工作。

七、发行人组织机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组织结构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综合部、宣传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房地产事业部、安监部、金融事业部、投资部、法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等十一个职能部门。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主要职能部门及近三年运行情况:

1、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董事会议案的征集,会议召开的筹备、记录及决议实施的督查工作,起草和审核以董事会名义发出的文件信函,负责董事会对上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年度总结和其他报告。规范董事会的议事规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参与集团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改革举措等重大问题的调研活动,研究有关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改革发展的方案和措施。根据集团经营发展要求,负责集团的发展方向研究,制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了解实施情况。制定董事会相关制度,拟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修改方案,负责对集团重要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推动集团制度创新。

2、综合部

负责集团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协助领导搞好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保障政令畅通。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处理和存档工作,做好公文拟定、审核、打印、传递、催办和落实。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方案的调研、策划、制定工作。起草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务材料等文稿。集团信息化建设信息平台的开发及实施,有步骤地开发使用应用管理软件,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信息化。集团办公用房、各类办公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管理、餐厅管理和内保等后勤保障工作。集团统战、人武、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女、宗教和扶贫帮困工作。

3、人力资源部

负责指导落实集团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承办基层党组织建立、改建、撤销的审查工作。主管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年报统计、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集团总部中层干部、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领导班子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干部调整、轮岗、配备的建议,负责办理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录用和任免工作,老干部管理工作。集团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集团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集团总部及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人员需求计划审核人员编制,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一块好钢放在高压锅里十年也不会熔化,放在炼钢炉里则瞬间熔化!可见,环境决定事物变化的速度,对员工招聘、员工调入(出)、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社保、退休(职)等进行归口管理和指导。集团薪酬管理工作,建立推行薪酬奖励约束机制。牵头组织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者进行绩效考核工作。

4、宣传部

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增强企业文化的影响力、亲和力和凝聚力,做好企业文化落地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落实,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办好集团报纸、网站等载体,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品牌宣传策划,与各种媒体进行合作与交流,通过软文、报刊专栏、论坛等方式,加强对外宣传,提升集团对外形象与知名度。依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战略、市场目标、企业形象制定相应的公共关系计划,策划与实施公关活动,调动社会资源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5、计划财务部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监督企业对其国有资产实施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调整结构、优化资产组合,企业改制工作。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的处理,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兼并、收购、拍卖、破产、股权转让等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管理。企业改制、产权交易活动中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产权登记和年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系统。负责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制度,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投资、资产处置、融资等进行授权管理,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抵押、担保、成立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归口管理。建立产权代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产权代表的管理和考核。完成国资委对集团经营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经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定合理的经营收益分配比例。制定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留利使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检查和监督其使用留利资金情况。定期对集团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警、预测及提出改进措施。确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制订集团统一会计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落实和检查。统一管理集团的资金工作。负责编制集团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集团的资金集中方案,对集团资金进行综合平衡、统筹使用;集团全面预算工作,制订集团中长期财务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报告。集团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定期汇总、分析、报告及披露。集团财税政策研究及纳税事项管理。集团的投资和资本运营(如企业并购、分立、破产、出售等)活动中的财务管理。指导、检查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6、法务审计部

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组织对集团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督促检查集团重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领导批示、转办件实施督查。指导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纪检监察、审计和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和行业作风建设,查办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集团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执行财经法规、集团管理制度以及财务收支、经营绩效、经营活动等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程决算预审。对集团拟定的管理制度、经济合同进行合规性评估。组织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集团对外法律问题处理,负责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

7、投资部

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及时掌握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参与集团总部重大投资项目洽谈并提出合作方案。集团对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做好项目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提交集团投资评估委员会研究。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已完成的投资项目进行登记、管理。集团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招商的策划和联系工作。收集项目投资信息,与有关单位建立信息交流渠道,开展投资机会评估论证与项目策划工作,进行项目储备。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做好风险投资项目前期调研及论证,掌握风投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所投项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经营管理情况。关注证券二级市场动态,及时掌握信息供领导决策。

8、安监部

负责综合管理集团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和监察。集团社会综合治理,集团信访工作。负责集团内保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集团安全、信访、稳定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应急预案的演练。监督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集团安全生产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察。对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考核工作。

9、工程管理部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考试合格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落实集团的各项管理制度。作为集团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现场施工活动、监理活动,掌握施工现场的质量和进度情况,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消除质量隐患,协调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组织督促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履行质量管理职能,对各在建工程进行监督,负责对一般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参加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鉴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督促各项目施工进度的落实,为项目施工提供服务、指导。工程重大变更的审核工作,并组织现场实施和管理。

10、房地产事业部

负责制定集团房地产业发展战略、房地产业的规划并实施。制定集团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对集团直接投资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策划及开发、营销全过程管理。参加集团控股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咨询与管理,包括对项目可研报告、策划方案、规划设计、营销策略等进行咨询,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对项目销售价格、开发成本进行审核。参与集团参股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服务工作,对项目策划方案、规划设计、营销及价格策略提出咨询建议,对项目开发质量、进度、成本进行监督。

11、金融事业部

利用集团闲置资金进行资金内部融通、金融股权投资、资本运作、金融增值业务,使金融事业部发展成为集团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利润中心。管理协调担保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与招标中心、工程施工管理单位配合,进行工程履约担保业务、工程保理业务,将集团工程项目管理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培养利润增长点。投资金融产品,包括信托产品、金融理财产品、各类金融股权投资。参与证券市场的增发与证券投资业务。承担集团内部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之间资金拆借任务,办理银行委托贷款业务。

(二)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近三年运行情况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根据《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宗旨是通过国有资产运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性质为国有独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不设股东会,由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职权,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会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重大事项,但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及重要的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

1、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2)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发展战略;

(3)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制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合并、分立、变更及解散方案;

(7)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债券的方案;

(8)修改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

(9)聘任或解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总经理及决定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委派全资或控股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及参股企业的产权代表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1)制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管理制度;

(12)决定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3)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南昌市国资委指定,监事会成员由南昌市国资委委派。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不得兼任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出资人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3、总经理

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南昌市国资委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方案;

(4)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

(三)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组织架构较为紧密,内控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内控管理较为规范。

1、内部控制建设总体方案

(下转B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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