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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五周年,2001年9月、10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黑龙江、新疆和重庆实施《职教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职教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成绩显著,大大推进了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主要表现是:
一、各地普遍加强了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促进了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职教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大规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热潮,截止到2001年底,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了实施《职教法》的地方法规或政府文件,初步形成了以《职教法》为核心、地方配套法规为支撑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从法律上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又与其他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2001年底,全国有职业初中1065所,招生29.97万人,在校生83.3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1.78万所,招生397.63万人,在校生1164.23万人。高中阶段教育中,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二、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逐步增长,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职教法》颁布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据统计,200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总额达407.64亿元,比1996年增加143.66亿元。五年来,中央财政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专项经费达4.8亿元,地方提供的专项经费达15亿多元。经费投入的增加,有力地促进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办学水平的提高,使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各级政府按照《职教法》的规定,依法举办了一批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2001年,共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176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00多所。这些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重视对学生的全面培养,办的有声有色,真正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四、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成绩显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职业教育近年来加大了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了办学水平和整体效益,校均规模从1996年的592人增加到了2001年的655多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从1031人增加到1405人。经过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面得到拓宽,新增了一批面向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专业,如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等专业,设置的专业数由过去的1000多个调整为270个左右,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内容的需求。
五、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推进。根据《职教法》的规定,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全国城镇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从事一般职业或工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从事特殊职业或工种的人员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职教法执法检查的配套工作,2001年,教育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委合作,对各地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由于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的开展,各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联系,各职业学校基本都开展了就业指导工作,提高了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职教法》的贯彻落实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也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下降、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责有所弱化、农村和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困难、劳动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还未能得到很好实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仍然不足、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仍很薄弱、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还不够高等等。为此,必须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按照市场需要设置专业,不拘一格办职教,努力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进一步推动职教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开创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学习要求,2001年5月14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这是教育战线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针、扩大职业教育服务面和拓宽办学渠道、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立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劳动者整体素质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责任,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抓紧抓好。在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基础文化教育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他们进行现代生产技术、信息技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制纪律、心理健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科技水平。
《通知》提出,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要贯彻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原则,推动国家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学校要根据务工人员的需要,开设专业和课程,在招生上要取消年龄限制,简化招生入学手续,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允许他们分阶段完成学业。进行学历教育的,以求学者持有的初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为入学依据,可以一年多次招生。要根据求学者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他们完成学习任务的角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籍管理办法。
《通知》指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学习期满、学分修满或培训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者,学校应当发给其毕业证书或其他相关的培训结业证书,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有关技术等级鉴定,以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要考虑务工人员以前学习和实践中取得的知识和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鉴定方式,认可其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对于已经取得了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且要求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人员,应主要对他们进行专业教育,学习时间以1-1.5年为宜,在补学专业课程并成绩合格后,可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就业、晋级和增加工资的依据。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在收费上,既要考虑教育或培训的成本,也要考虑务工人员的实际承受能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务工人员,可通过设立助学金或酌情减免收费等形式予以资助。收费一般按学期收取,也可在不提高标准的前提下,按课程或学分收取。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取得务工者个人和社会各方面对这项工作的支持;要加强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要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大力推广,以推动此项工作健康开展。
撰稿 刘建同
审稿 刘占山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
2001年3月在上海召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会议分析当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研究促进措施,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全面部署2001年招生工作,对入学规定、招生计划、考试和录取办法、招生管理、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等方面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做好200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采取放宽入学年龄,放开招生计划限制;实行提前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录取办法;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等措施。这些办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当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撰稿 安 钢
审稿 刘占山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为加强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教育部曾于2000年评审确定了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60所,同年发出《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家认真评估各申报学校,采取措施,加大投入,改善薄弱环节,使这些学校基本达到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235所申报学校进行初审、抽查和复审,于2001年3月印发《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确定北京市交通学校等216所中等职业学校为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重视、支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建设,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为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撰稿 郁 洁
审稿 刘占山
附
第二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一、中等专业学校
北京市:
北京市交通学校 北京商贸学校
天津市: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天津市国际商务学校 天津市工业学校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河北省: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张家口市农业机械工程学校 廊坊市卫生学校 石油物探学校
山西省:
山西省物资学校 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辽宁省:
大连市轻工业学校 营口市中等专业学校 沈阳市机电工业学校 沈阳市纺织轻工业学校
吉林省:
长春市经济贸易学校 长春市财政学校 延边林业学校 吉林市财经学校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北安农业学校 哈尔滨机电工程学校
上海市:
上海市戏曲学校 上海市舞蹈学校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
江苏省:
常州铁路机械学校 常州会计学校 淮阴财经学校 盐城商业学校 苏州商业学校 淮阴供销学校 淮阴农业学校
江苏省食品学校
浙江省:
浙江艺术学校 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 杭州市陈经伦体育学校 浙江贸易学校
江西省:
江西省卫生学校 宜春地区卫生学校 南昌铁路卫生学校
山东省:
山东省法律学校 济南纺织工业学校 山东省轻工业学校 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
山东省淄博商业学校 山东省建材工业学校 烟台艺术学校 聊城贸易学校 泰安机电工程学校
河南省:
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电子工业学校 郑州市卫生学校 郑州市财税学校 郑州市机电学校 河南省农业机械学校
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
湖北省:
长江水利水电学校 湖北省宜昌市电子工业学校 湖北省艺术学校 湖北省交通学校 湖北省纺织服装工业学校
湖北省孝感市工业学校 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
湖北航天工业学校 湖北省城市建设学校 湖北省咸宁财税会计学校 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 湖北省林业学校 湖北省中医药学校
广东省:
东莞理工学校 新兴中药学校 高州农业学校 湛江财贸学校 广州市建筑工程学校 茂名市建设中专学校 广东省水产学校
广东司法学校 广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贸易经济学校 广西银行学校
海南省:
海南省农业学校 海南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四川省:
四川航天工业学校 四川省信息工程学校 四川省凉山卫生学校 四川省乐山财贸学校 成都市工业学校 四川省绵阳医药学校
四川省卫生学校 四川省内江经济技术学校 四川省水产学校
贵州省:
贵州省财政学校 遵义财贸学校 贵州省第二轻工业学校 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 铜仁地区农业学校 遵义卫生学校
黔东南州卫生学校 贵州省林业学校
云南省:
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红河州卫生学校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
陕西省:
陕西省邮电学校
甘肃省: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平凉地区卫生学校 甘肃省机械工业学校 甘肃省商业学校 定西地区卫生学校 甘肃省煤炭工业学校
青海省:
青海省卫生学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电力工业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卫生学校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
二、职业高级中学
河北省:
临城县职教中心 乐亭县职教中心
山西省:
长治市太行职业中专学校 吕梁地区职业中专学校 霍州市职业中专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阿荣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辽宁省:
阜新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吉林省: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湖南阳光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黑龙江省:
穆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江苏省:
南京中华职业教育中心 江浦县职业教育中心 锡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南京市职业教育中心 泰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南京市莫愁职业高级中学 铜山县工业职业高级中学 江苏省大丰职业高级中学 江苏省海门职业高级中学
浙江省:
杭州中策职业高级中学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余杭市临平职业高级中学 萧山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慈溪市职业高级中学 鄞县职业高级中学 余姚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奉化市大桥职业技术学校
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温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平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苍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 绍兴县职业教育中心 诸暨市实验职业中学 上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新昌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嘉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 海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嘉善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湖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 湖州市职业技术中心学校 金华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金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义乌市城镇职业技术学校 东阳市技术学校 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缙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安徽省:
贵池市职业教育中心 亳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蚌埠市职业教育中心
江西省:
泰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南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省:
寿光市第二职业中专 沂水县职教中心 兖州市职业中专 新泰市职业中专 莒南县职教中心
河南省:
平顶山煤业集团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洛阳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荥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内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项城市中等职业学校
湖北省:
赤壁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襄阳县高级职业中学 湖北省浠水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麻城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安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鄂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石首市职业高中
湖南省:
浏阳市职业中专 岳阳县职业中专
广东省:
新会市机电成人中专学校 广州市番禺区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广州市花都区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珠海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 东莞市厚街专业技术学校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
顺德市容桂镇胡锦超职业中学 清远市清城区职业中学 新兴理工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来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四川省:
四川省邻水县职业中学 四川省南溪县职业中学
贵州省:
桐梓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云南省:
宣威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思茅市职业教育中心
陕西省:
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甘肃省:
西峰市陇东职业中专学校 兰州市文科职业学校 静宁县职教中心学校 成县职业中专学校 庆阳县职业中专学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职业中专学校
[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200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中等职业学校领导、办学规模、教师队伍、校园占地、校舍建筑面积及设备、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该设置标准是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 低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但对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在边远贫困地区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设置标准制定。对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会同文化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已另行公布《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设置标准》开始试行后,此前由教育部制定的有关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同时废止。
撰稿 郁 洁
审稿 刘占山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新规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原国家教委考试合格颁发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一些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从改革中等职业学校传统的办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弹性学习制度,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创新,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出发,200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
《意见》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责任交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内容的制定、适用范围、办理程序等详细的要求和规定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自行确定,给地方和学校留有较大的管理空间,有利于发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和自主权。《意见》仅就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几大方面的相关条目中,对招生入学对象、学业成绩考核的一般记分评定方式、升留级所限课程门数、转学与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休学复学及毕业的基本要求等学籍管理中的一些 基本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和管理办法。
《意见》突出强调:(1)淡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区别,统一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意见》适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2)考虑到学分制的实施需要有一个过程,今后一个时期内,一些地区和学校将出现学分制与学年制并存的状况,且目前绝大部分学校仍实行学年制的实际,故《意见》涵盖了学分制和学年制两种情况;(3)《意见》一方面允许学生提前或推迟毕业,允许学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创业、就业等实践活动,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另一方面打通了职业教育内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
撰稿 安 钢
审稿 刘占山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新方案]
2001年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学介绍意见》和《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于当年秋季开始实施新的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教学大纲和新教材。新方案、新大纲和新教材体现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是改进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一项重大举措,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受到广泛欢迎。
撰稿 王扬南
审稿 王继平
[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名单]
2001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确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和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为第三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至此,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2001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分析了“九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一是加强教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教师法》配套法规,初步形成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框架。二是建设一支数量上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需要的教师队伍。三是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在学历层次上,到200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基本达到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并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双师型”教师和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一定比例。在专业结构和教师职务结构上更趋于合理。专业课教师在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达到60%左右,每个专业至少应有3-5名专业课教师;兼职教师比例一般应不少于10%。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专任教师的比例,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达到25%,职业高中达到20%,技工学校达到15%。四是初步建成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在全国建立35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其中,全国重点建设50个,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的制度建设。二是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撰稿 王兰英
审稿 王继平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制订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新方案。在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制订中等职业学校82个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指导新方案(含专业课程设置、主干专业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专业设置标准等),其中60个专业的新方案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
试验综合课程教育。200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部分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好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的意见》,规定在经济、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选择部分办学方向正确、办学质量高、办学效益好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试验。在试验阶段,试验学校综合课程教育的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数的30%。综合课程教育的基本学制为3-4年,以3年为主。试验学校可根据需要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综合课程教育的专业可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大类设置,要注意设置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技术含量较高和复合性较强的专业,增强学生的适应性;综合课程教育可根据当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和就业岗位对学生文化素质的要求,既可以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也可以参照普通高中相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开好文化基础课程。同时,要根据专业需要开设培养学生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与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课程,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综合课程教育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注意防止按照普通高中教育的模式来举办综合课程教育的做法,防止把综合课程教育办成升学预备教育。
开展学分制的试点工作。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是进行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200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和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明确职业学校计算学分应以课程(含实践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课程以16-18个课时为1个学分。公益劳动、军训、毕业教育等,以1周为1个学分。三、四年制专业总学分分别一般不少于170学分、220学分;五年制或“三加二”学制专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270学分。该《意见》对试点学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学校开展学分制试点工作。
撰稿 刘 杰
审稿 黄 尧
[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
成立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教育部成立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写质量认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审查拟在全国范围出版发行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和改革试验教材;调查研究教材使用情况,为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审定委员会委员由教育部聘任并考试合格颁发聘书,每届任期4年,主要由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学者、职业学校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组成。下设的文化基础课程、综合课程等12类教材审查组,具体从事相关学科、专业、工种教材的审查工作。
审定、出版新的国家规划教材。2001年2月和9月,教育部先后对德育课程、文化基础课程和59个重点建设专业的主干课程共517种教材选题进行了评审立项。有20余家出版社参与竞争,共申报教材选题926项。经专家评审,立项751项。2001年4月和9月,组织专家分别审定德育课程、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和农业、林业等19个重点建设专业的222种共319本教材书稿,其中273本通过了审定并已正式出版。从2001年秋季起,新的国家规划教材已陆续供应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选用。
有组织地开展新的国家规划教材使用培训。2001年6月,正式出版首批70种新的国家规划教材。为了推广新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并把握新教材的编写思想、内容特点及结构体系,提高教材选用与驾驭能力,更好地用好新教材,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与有关出版社共同组织19期新的国家规划教材使用培训班,对4门德育课程、7门文化基础课程和16门专业技术基础课的新教材进行培训,来自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00多名教师和教研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撰稿 葛维威
审稿 黄 尧
[现代远程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
2001年3月,《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开发指南〉的通知》公布“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首批项目目录”。之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专家对150个申报项目进行终审答辩,确定、公布32个网络课程开发项目。2001年,这些项目已经进入正式开发阶段。11月初,修订的《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开发指南》公布“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第二批项目目录”,确定88个网络课程开发项目。这些网络课程涉及农林、建筑、机械、化工、铁路、信息技术、商贸与旅游、财政、管理、师资培训、文化艺术等18个专业门类,可供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使用。
3月,现代远程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优秀职业教育教学软件及管理软件评选活动,从各地报送的450余份软件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53个。4月,部分IT企业捐赠总值1000万元人民币的职业教育软件,全部分送给300所教育软件应用试点的职业学校,并对有关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了教育软件的应用培训。5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组织专家,着手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的筹备工作。11月初,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湖南阳光技术学校的网站技术方案和运作模式,12月,初步建成网站(域名:),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撰稿 刘培俊
审稿 刘占山
[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有了新进展。2000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通知》后,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率先提出建设学习化城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据初步统计,全国已建立110个社区教育实验区。各实验区普遍成立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建立多种类型的社区教育中心(或学院)达796所,并依托这些中心(学院)开展了大量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为了扩大社区教育实验规模,推动社区教育深入开展,教育部于2001年11月印发《关于确定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确定28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于此同时,在北京召开首次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了全国社区教育工作,交流了经验,分析了形势,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出当前要把社区教育作为成人教育新的增长点,把社区教育的侧重点放在社区居民急需的而正规学校教育还覆盖不到或不能很好解决的教育培训上,努力开拓成人教育新的空间。
各地积极贯彻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实验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行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在全国蓬勃开展。一是许多省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或“十五”工作规划,明确社区教育工作的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全面发展;二是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各省市的社区教育实验区普遍建立了社区教育领导机构,为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三是各实验区普遍做到经费、人员、机构三落实,把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落到了实处;四是各实验区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蓬勃发展。
附
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
北京市 朝阳区、西城区
天津市 河西区、和平区
山西省 太原市杏花岭区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
上海市 闸北区、嘉定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 苏州市金阊区、南京市玄武区、江阴市
浙江省 杭州市下城区
安徽省 芜湖市镜湖区
山东省 济南市历下区
福建省 厦门市鼓浪屿区
湖北省 长沙市雨花区
广东省 广州市天河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新城区
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区
重庆市 渝中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大连市 甘井子区
青岛市 四方区
宁波市 鄞县
深圳市 宝安区
撰稿 张志坤 马建斌
审稿 张昭文
[城市与企业教育综合改革]
2001年,教育部城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01年城市和企业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实验城市从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十五”计划,提出促进实现“四个突破、四个率先”的主要措施。浙江、湖北、江苏、河南、海南、陕西等省和海口、沈阳、苏州、南京、自贡、西安、绍兴、宁波、杭州等实验城市制定了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十五”计划。11月16日-18日,由全国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会和海口市政府联合在海口市举办《城市教育论坛暨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会第七届年会》,教育部城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和50余个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城市的政府或教育部门领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约160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工作,交流了经验,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7月12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邀请交通部科教司等13个部门、行业的有关负责同志,召开行业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座谈会,研究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进程中,行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在这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湖南阳光技术学校全国招生。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企业教育研究会理事长(扩大)会议于4月10日-12日在河南郑州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企业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交流了经验,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考察了郑州铁路局和漯河双汇集团的企业教育。教育部城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和研究会的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共33人参加会议。10月12日-15日,在上海召开研究会三届二次理事会,交流了企业职工教育的经验和情况,并考察了上海港务局的职工教育。
撰稿 李一扬
审稿 张昭文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2001年,全国各地继续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开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新局面。各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湖北、江苏、贵州、黑龙江、安徽等地先后召开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在全省宣传推广呼兰县和佳木斯市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促进教育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的先进经验。贵州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尤其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具体抓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责任。
各地继续以工程或项目等形式,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促进教育为“三农”服务。湖北省教育厅与农业厅联合开展“教育兴农示范县(市)”创建活动,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与教育厅共同制定了《湖北省教育兴农示范县(市)评估标准与细则(试行)》,明确提出了人才培养培训、学校建设、新技术推广与服务等方面的量化指标,将教育兴农工程由项目推进发展到整体推进,由教育部门主动服务发展到几个部门协调配合服务。江苏省教育厅与农业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科协等部门联合实施“5112”教育富民工程,即在“十五”期间,通过职业教育与成人文化技术培训,促进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万农村致富骨干,重点推广1000个农业科技致富项目,培训200万下岗(失业)、转岗职工,为富民强省作出应有贡献。浙江省教育厅开展“百万农民培训工程”,要求培养百万农民致富带头人,推广一批农业科技,建立一批示范培训基地。西藏自治区教委在2000年冬和2001年春,结合牧区实际,以全区21个农牧区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为主,在全区开展首届“燎原科普之冬”,广泛进行实用科技和文化、法制培训。
撰稿 马建斌
审稿 张昭文
(整理:巴中水电安装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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